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拍賣出讓公告
經紹興市人民政府批準,點擊登錄查看決定于****上午10時30分,以網上拍賣方式公開出讓鏡湖新區ZX-18CZ-02-02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
| 地塊名稱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建筑 面積(㎡)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出讓年限 | 建設期限 | 起始價(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 鏡湖新區ZX-18CZ-02-02地塊 | 東至后墅路,南至下葡萄棚江,西至梅山江,北至墨莊河。 | 82187 | 公園綠地混合商業用地 | 5****887.16 | 0.64-0.68(其中商業用地容積率為1.3-1.35) | ≤26%(其中公園綠地≤2%) | ≥39%(其中公園綠地綠地率不少于65%) | 公園綠地50年,商業40年 | 3年 | 17100(其中商業起始價為12360,公園綠地起始價為4740) | 3420 |
地塊的規劃要求以《規劃設計條件書》為準,土地成交后的總價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
二、申請人資格條件
競買人資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報名開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讓金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單獨申請競買的,如競買人競得土地后需設立新公司,在申請報名時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報新公司的出資構成,且競得人在新注冊公司中的出資比例必須在51%(含)以上;聯合申請競買的,報名時競買申請人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報聯合競買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資比例,并委托聯合申請發起人進行報價,提交聯合競買申請書,成交后,新設立公司中的出資構成必須與申請競買時填報內容相一致。
三、申請人數字證書辦理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在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進行,競買申請人需辦理數字證書(CA認證),具體辦理流程詳見交易平臺提供的操作手冊、操作指南。聯合申請競買的,聯合競買各方均須辦理數字證書。數字證書有效期為一年。已持有數字證書的競買申請人,無需重新辦理;如數字證書過期的,需辦理延期手續。
申請辦理數字證書(CA認證)網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四、出讓資料獲取
本次公開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紹市****《公開出讓資料》。申請人可從互聯網上下載獲取,有意競買者可通過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www.zjzrzyjy.com)進入紹興市子系統,選擇擬競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即可瀏覽、查閱和下載本次公開出讓相關資料。
五、報名時間、競買保證金交納和競價原則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上午9:00至****下午4:00前。
(二)競買保證金
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3420萬元。競買人競買保證金應在****上午9:00起至****下午4:00前交納到指定賬戶內(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競買保證金交納的截止時間均為****下午4:00(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到達指定賬戶時間以銀行信息系統為準)。
競買申請人按規定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經網上交易系統確認到賬后方可參加網上拍賣出讓活動。
(三)競價原則
該地塊出讓起始價為17100萬元(其中商業起始價為12360萬元,公園綠地起始價為4740萬元),增價幅度為50萬元或50萬元的整數倍。本次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不設底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不得小于規定的增價幅度。
以上時間未特別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時間為準。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土地出讓價款的支付:自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2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其中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拍賣交易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即先競買,后審查資格。申請人應認真、全面、系統閱讀《公開出讓文件》、《浙江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對上述內容作充分了解,競買申請人一旦提交申請,即視為接受。
(三)競買人資格由點擊登錄查看審定。競得入選人應當從競得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接受資格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核或未按時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未按時辦理受讓人資格確認手續的,競買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出讓人有權對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另行出讓。競得入選人通過資格審核后,須與出讓人當場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并在《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后10個工作日內與土地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經公證處公證。競得入選人未按時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買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
(四)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競得人須與鏡湖新區開發辦簽訂地塊《項目開發建設履約監管綜合協議》。
(五)競得人須按照《紹興市工程建設項目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規定》履行地質資料匯交義務。地塊位于地面沉降低易發區,建設單位按照《鏡湖新區ZX-18CZ-02-02地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若該地塊后續開發利用過程中,發現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風險的,應立即停止開發利用活動,采取防止污染擴散的措施,并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若在地塊開發建設中發現文物,應即刻停工,保護現場并報當地文物部門處理。
(六)地塊內須根據電力公司要求設置10KV開閉所,服務于本地塊及周邊區域使用。
(七)在地塊內設置不少于建筑面積450平方米、防護防化等級為核6級常6級防化丙級的區域電站,規劃應建人防工程其余面積按易地建設并繳納人防設施易地建設費。
(八)須在地塊內開發建設商業項目,商業建筑面積不得大于54220平方米,為整體產權。其中:地塊內須建設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文化類商業建筑。
(九)允許北側ZX-18CZ-02-01B地塊設置沿后墅路和跨墨莊河人行通道與本地塊聯通;地塊內沿河道允許設置船舶停靠點,需滿足通航要求。
(十)地塊內需實施“泛光照明”,由地塊競得者出資建設,方案需經相關部門審核,并納入規劃用地核實內容。
(十一)競拍結束后,該地塊競得者及時至紹興市**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手續,落實國家安全防范要求,切實做好相關防范措施。
(十二)本次出讓地塊在受讓人付清全部出讓金(含違約金)后10個工作日內按現狀交付給受讓人,由鏡湖開發辦與受讓人簽訂《交地確認書》,出讓年期自《交地確認書》簽訂之日起算。地塊應在約定出讓金繳清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建設工期三年。
(十三)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該地塊的合同定金,不再退還。其他競買人所交保證金在拍賣結束后2個工作日退還(不計息),競買人需憑本單位退款指示函及收款收據到點擊登錄查看辦理競買保證金退款手續。競買保證金必須退至原交納競買保證金的銀行賬戶。
(十四)對競買規則和網上交易系統技術相關問題如有不明可咨詢點擊登錄查看;對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如有不明可咨詢紹興市鏡湖新區開發建設辦公室規劃管理部。
聯系方式:
規劃管理部用地處:高先生 電話:****
規劃處:吳先生 電話:****
地址:紹興市****
馮先生 電話:****
駱先生 電話:****
地址:紹興市****點擊登錄查看1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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