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龍巖市****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詳見附表) 二、申請人范圍及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競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區**** 三、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掛牌的方式進行。 競買申請人登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提出競買申請,經出讓單位審查確認,獲得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的競買號和初始交易密碼,在規定的期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和競買等。 2、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于或大于掛牌起始價,之后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不要求按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報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掛牌出讓活動的時間 1.競買申請的報名起始時間: **** 8時0分0秒 至 **** 17時30分0秒 2.掛牌交易期限: **** 8時0分0秒 至 **** 15時0分0秒 3.繳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 **** 17時30分0秒 4.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其他事項 (一)掛牌流程詳見網上交易系統及交易須知。 (二)本次掛牌出讓成交價款以人民幣計算,成交價款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契稅、耕地占用稅等其它相關稅費;按規定須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契稅、耕地占用稅等其它相關稅費均由競得人自行繳納。 (三)競得人在掛牌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持申請材料的原件資料和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原件與出讓方簽訂《成交確認書》等有關手續,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后10個工作日內到點擊登錄查看與出讓人正式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繳納成交價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2個月內付清。 (四)受讓人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前完成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規劃(建設)許可、使用林地審核、環境評價、工商注冊等相關手續。 (五)競買成交后,競得人的地塊競買保證金即可計入成交價款,作為出讓合同定金;競買未成交的,地塊競買保證金在本次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但不計利息。 (六)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須競得人提出書面申請,在競得人按約定(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由競得人控股的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我局同意直接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可以根據中標結果與競得人先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待競得人按約定(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七)若競得上述地塊后用于建設我省鼓勵發展列入產業振興規劃的重大項目和省級以上重點項目,可按不低于區**** (八)點擊登錄查看對本《公告》享有解釋權。 六、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管制利用股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福建省龍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