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佛山市智慧橋梁管理平臺運維(2025-2026年)項目 二、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 人民幣218000 三、采購數量:一項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 (一)項目總體維護內容
| 序號 | 名稱及類別 | 工作內容 |
| 1 | 軟件日常運維服務 | 保障系統平臺與已接入的外部業務系統接口的正常運行,保證對接的相應業務系統功能發生更改時接口進行相應修改,因此產生的對接費用包含在本次運維費用。 |
| 2 | 系統平臺在運行過程發現的缺陷(BUG),需要進行的軟件修改。這類維護工作包括的工作過程:測試驗證缺陷,程序修改和測試,軟件發布。 | |
| 3 | 系統運行狀況的日常監測和問題處理。每周至少檢查兩次(上午、下午)用戶現有系統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可能引起的不良影響,并做好《系統運行情況檢查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檢查日期、檢查內容、檢查人、檢查結果、處理情況等 | |
| 4 | 實時更新系統安裝文檔、維護文檔和參數配置文件等系統相關資料。 | |
| 5 | 功能升級運維服務 | 完成系統平臺與市交通運輸事務中心其它相關信息化工作的對接和關聯等工作 |
| 6 | 系統中某些模塊的功能需要變更修改,包括政策性需求變更、業務調整變更等。這類維護包括的工作過程:需求調研、分析和確認,軟件設計(包括評估對系統其它模塊的影響),編碼,測試,培訓,軟件發布 | |
| 7 | 臨時統計數據(非正常統計報表數據),需要開發臨時的腳本程序進行數據統計 | |
| 8 | 數據庫及應用支撐中間件運維服務 | 數據庫運維服務 |
| 9 | Web中間件運維服務 | |
| 10 | 地圖服務的運行維護服務 | |
| 11 | APP程序運行維護服務 | |
| 12 | 系統安全保障服務 | 開展佛山市智慧橋梁管理平臺及相關的服務器、數據庫、中間件、接口等日常監測、預防性巡查、系統性能監控與調優等檢查工作,形成工作記錄,保障系統正常運行 |
| 13 | 系統服務器的安全防護與維護工作,如:安裝補丁包、升級防病毒軟件病毒庫等 | |
| 14 | 國家、省及佛山市有關文件要求,做好每年的信息系統網絡安全檢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系統安全檢測等 | |
| 15 | 數據備份及優化服務 | 系統數據的定期備份、定期備份數據恢復測試、備份數據完整性檢查等工作,并形成工作記錄 |
| 16 | 針對系統業務數據運行優化,優化方向包括:操作系統級別的IO優化、數據庫級別的優化、查詢SQL調整優化等三個方面 | |
| 17 | 數據更新整理服務 | 基礎數據的更新 |
| 18 | 動態數據的更新 | |
| 19 | 根據年度更新數據,對佛山市地圖服務各圖層數據重新整理、配圖、發布 | |
| 20 | 根據市交通運輸事務中心的實際需要,完成系統橋梁數據的統計、分析報表的整理輸出工作 | |
| 21 | 技術支持服務 | 根據市交通運輸事務中心的實際需要,提供系統業務規范、技術操作培訓; |
| 22 | 系統升級 | 根據點擊登錄查看的實際業務需求增加對應的功能模塊,實現與省CBMS等上級業務系統的數據互聯互通,產生的費用包含在本次運維費用。 |
| 23 | 數據接入 | 根據點擊登錄查看的實際情況,需要接入部分橋梁現場的各類傳感器數據或從其它相應軟件平臺接入相應監測數據,按指定的格式和規范在系統上展示。產生的費用包含在本次運維費用。 |
(二)具體維護技術和服務要求
供應商需提供相當于原開發商的運行維護服務,要求供應商具備自行完成要求的維保工作,如需協調原軟件開發商或其他第三方進行維護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應商承擔。采購人提供所運維業務應用系統的源代碼。
本項目中所涉及的系統應用升級、改造需求,供應商必須承諾基于現有系統平臺基礎上進行升級改版及實施,保留用戶操作及使用習慣,減少運維難度。
| 序號 | 類型 | 服務內容 | 維護要求 |
| 1 | 日常維護 | 系統日常監控服務 | 全天候使用運維管理工具,開展業務系統運行狀況監控,對數據維護、日常巡檢、日志分析等情況及性能狀況進行監控,并將應用系統及其相關資源的數據登記到相應的表格(如云資源設備的使用情況),每周(月)定期向用戶匯報,如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 分析應用系統承載環境,包括主機、操作系統、中間件、數據庫、網絡、應用軟件等IT組件的日志分析,對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
| 2 | 系統故障檢測、排除及技術咨詢 | 一旦業務系統發生故障,需要在快速恢復使用的基礎上,還要求分析原因并盡快解決根本問題,填寫嚴重故障報告,報告內容應含有:故障現象、處理過程、影響情況、原因分析、分析說明、應急方案、處理對策等因素。 按照業務系統性能監控與日志分析的要求列出巡檢目錄和內容,對數據庫、系統各進程進行巡檢,以確保系統“性能可用”,最終保障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 | |
| 3 | 系統安全管理 | 定期做好應用系統相關的中間件、數據庫等進行密碼變更,進行(或配合)系統防病毒、數據備份、系統操作記錄分析等工作,分析可能的安全漏洞并予以解決。 | |
| 4 | 數據備份 | 每天對數據進行增量備份,每周對數據進行全備份,保障數據安全,并定期對備份數據作有效性檢驗。 | |
| 5 | 人員遠程維護要求 | 1.遠程維護團隊4人,7*24h熱線支持。 | |
| 6 | 系統優化 | 補丁及接口升級 | 對應用系統、操作系統進行網絡安全掃描,及時對應用系統進行補丁添加,消除安全隱患;針對出現的問題提供安全預警分析報告。 |
| 每周巡檢一次,按需添加補丁,并出具安全預警分析報告 | |||
| 7 | 功能優化 | 在大功能模塊不增加的情況下,由于業務政策發生變化或者系統運行環境發生變化所需要進行的對原有模塊的適應性修改,包括任何涉及數據庫結構性變化的改造開發。 由于經常發生政策變化或者業務規則發生變化而引起的系統改造工作,所以需要提供運維服務期內的一定工作量的維護服務。 在約定的工作量范圍內的功能優化維護服務皆為免費。維護服務要求: 1. 由業務處室提出需求和申請; 2. 維護服務有詳細的計劃、需求概要設計,并在開發完成后,有詳細的開發文檔、開發代碼、并有詳細的使用手冊,經性能測試和兼容性測試通過,按照運維要求發布。 | |
| 8 | 性能優化 | 當業務需求調整,或者應用軟件出現故障(BUG),需要將最新的系統程序或應用軟件版本發布到服務器和客戶端;升級按照業務需求對系統性能進行優化、調優。 |
1、按時提交月度報告
(1).基本功能:各項數據(包括推送至省系統,及省系統推送過來的的數據)推送頻率;檢查數據(包括定期檢查記錄、病害等)是否與省系統實現雙向對接,并列出實現雙向對接的所有數據項,如部分數據只能實現單向對接(如橋梁基本數據),也需要列入。
(2).數據自查:包括橋梁基礎數據及檢查數據是否與省系統(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養業務協同平臺干線公路養護系統)一致,包括橋梁各類型(高速、國道、省道、縣****
(3).記錄問題:記錄運維過程中產生的問題,詳細記錄問題的描述、原因、已經解決情況,并附上問題解決過程記錄圖。
(4).月度報告:每月將數據自查情況及運維記錄問題整理到報告中,并提交書面報告給用戶單位。月報的格式及內容與用戶單位確認統一后開始生成。
2、按時提交季度報告
包括一個季度以來的自查情況,跟蹤問題庫的內容是否已經解決,特別是跟省系統數據不一致的情況,分析原因并同步自查其他數據是否也有同樣問題等。并形成季度報告,提交書面報告給用戶單位。季報的格式及內容與用戶單位確認后開始生成。
3、系統對接
(1)、協助點擊登錄查看溝通與省系統開通相關數據推送功能的協調工作,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實現隧道檢查錄入功能;從省系統接入橋梁專項任務數據,包括從省系統對接干線公路結構物監測、橋梁防船舶碰撞隱患再排查再治理模塊,以及后期新增模塊數據。
(3)、優化與省系統數據對接模式:一是如果已經接收過的數據要自動過濾,不能重復接收;二是自動排查兩個系統字段是否一致,防止省系統新增或者修改字段,導致顯示異常或者與省系統不一致,建議每周自動排查;三是如果省系統有刪除記錄的情況,本系統也要同步刪除(以前只考慮接收數據,未考慮刪除),保證兩個系統數據一致;四是增加排查用戶是否重復接收數據機制,或者已經從省系統對接過的數據,用戶不能重復接收。
(三)性能要求
1.瀏覽器兼容要求
瀏覽器兼容要求能支持兼容當前各大主流瀏覽器。
2.系統可靠性要求
系統可靠性是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及規定的環境條件下,完成規定功能的能力,也就是系統無故障運行的概率,本系統需滿足7×24小時的運行模式,并且要求因系統軟件故障導致的停機時間,年累計不得超過全年維護時間的1%,針對不同的業務系統類型,要求系統的可用性(A= MTBF(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 MTBF+ MTTR(平均維修時間))至少為98%。
3.響應時間要求
響應時間根據業務處理類型的不同,劃分為三類:交互類業務、查詢類業務、頁面訪問類業務,現分別給出響應時間要求的參考值,包括峰值響應時間、平均響應時間。其中,交互類業務是指平時工作中在系統中進行的業務處理,如錄入\修改\刪除一條記錄,或發布一條信息等操作。平均響應時間小于3秒,峰值響應時間小于8秒。查詢類業務由于受到查詢的復雜程度、查詢的數據量大小等因素的影響,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簡單查詢平均響應時間小于3秒,復雜查詢平均響應時間小于6秒,地理信息查詢平均響應時間小于8秒。頁面訪問類業務頁面響應速度(非模型頁面)時間小于3秒;頁面響應速度(模型頁面)時間小于10秒;對于動態業務信息查詢平均響應時間小于5秒;對于靜態頁面的查詢平均響應時間小于3秒。
(四)其他要求
1.運維響應
運維公司應按點擊登錄查看的要求編制、完善運維方案,制定應急響應預案,建立詳細的系統維護響應機制。
運維公司應建立運維AB角制度,確保緊急情況備角能有效應對運維工作。
在發現系統發生異常時和緊急運維需求提出后,運維單位需組織遠程技術支持人員,給予立即響應。遠程技術支持不能達到運維要求時需安排技術人員到采購方指定的地點現場辦公解決運維問題。運維公司需提供7×24小時的應急服務,運維單位應根據故障事件等級及系統修復時限開展應急響應。不能按時解決的,運維單位必須協調一切資源,采取對應措施,在24小時內保證系統恢復正常運行。
2.付款方式
項目所涉及經費為佛山市財政經費,付款時間需以收到財政經費為準。如當年佛山市財政投資安排經費不足以支付當期全額應付款時,甲方應先告知乙方當期可支付金額,在乙方提供可支付金額發票后支付等額費用予乙方,差額部分甲方應在下一年度予以足額支付,乙方不得以此提出延期付款索賠要求。
(1)首期款:本合同簽訂,甲方告知乙方當期可支付金額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額有效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首期款。
(2)第二次付款:項目完成運維時限后,通過甲方評估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確認符合要求,告知乙方當期可支付金額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額有效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第二次付款。
注:付款期限自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之日起計算,具體到賬期限以財政撥付實際到賬為準,因財政撥款延誤,不屬于違約。最終支付金額以當年市財政資金下達額度為準。
五、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2.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六、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25年 11 月 6 日至 2025年 11 月 12日期間(工作日08:30至12:00,14:00至17:30內,法定節假日除外)書面提交報價資料(詳細地址: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衛國路41號11樓1室,聯系電話:****),報價需提供的資料如下: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2.《報價函》(原件加蓋公章);3.“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截圖。以上報價資料需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
七、本詢價函有效期(5個工作日)自2025年 11月 6日至2025年 11 月 12 日。
八、本項目預算金額沒有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參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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