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字〔2016〕8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研學旅行工作規劃的通知》(閩教辦思〔2017〕6號)《廈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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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與要求
1.服務范圍:為我校小學部學生(具體人數以實際參與為準)提供2025-2026學年期間(含春秋季及其他可能安排的時段)的研學旅行活動服務。
2.活動主題:需結合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規律和育人目標,設計涵蓋愛國主義教育、傳統文化體驗、自然生態探索、科技創新實踐、勞動教育體驗等多元化主題的研學課程方案。
3.服務內容:
(1)研學課程方案的設計與論證;
(2)研學路線與基地(營地)的考察、對接與確定;
(3)活動期間的交通、食宿、場地、門票等安排;
(4)配備合格的研學指導師、安全員及相關工作人員;
(5)制定詳細的安全應急預案并落實安全保障措施;
(6)提供活動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及成果總結展示服務;
(7)協助學校處理活動過程中的各類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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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方式
采用公開報名、資格初審、方案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陳述與答辯)、綜合評議的方式(有關價格、路線、時間由學校,家委與服務機構共商議協定),擇優選定合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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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要求
1. 機構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文旅部門認可的相關資質),且經營范圍必須包含研學旅行服務、教育咨詢、旅游服務等相關內容。
2. 擁有專業的研學課程研發團隊和成熟的研學課程體系,能夠根據小學不同階段學生的認知特點和課程標準,設計兼具教育性、實踐性、趣味性和安全性的研學活動方案。
3. 具有三年及以上承接中小學研學旅行活動的成功經驗和良好口碑,能提供近三年內為同類學校服務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關鍵頁或相關證明)。
4. 近3年內無重大安全事故、服務投訴或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5. 具備完善的研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保險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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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材料提交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7:00止(以收到材料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機構請在報名時間內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qq.com。
(1)營業執照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簡介及近三年內承接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主要案例、承辦其他學校研學的證明材料;
(4)針對本項目擬提供的研學活動總體構想或初步方案(可包含不同學段、不同主題的示例);
(5)報價單;
(6)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點擊登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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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程序
1.資格初審:學校將對報名機構提交的資格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
2.方案評審:將通知符合資質要求的機構或單位到學校進行現場競選,如果報名的機構超過三家,學校將根據所提供材料,綜合評定,遴選出三家參與最后階段的遴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中午12點前未接到學校通知的機構表示未入圍本次現場評審,不再另行通知。
3.結果公示:評審結束后,學校將根據綜合評議結果,擇優確定擬合作機構,并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4.合作確認: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與入選機構進一步洽談并簽訂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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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程序
1.現場介紹機構簡介,重點評估研學課程設計的合理性、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備性、服務團隊的專業性及報價合理性。
2.每家服務機構介紹時長約8-10分鐘。
3. 學校遴選工作小組及家委代表,對遴選機構進行多方面論證、投票,現場投票評選出中標機構,評審結果將通過學校公示欄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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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