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點擊登錄查看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現將我院位于河北三河燕郊行宮西大街的部分房屋予以出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出租房屋狀況
二、承租人報名條件
1.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必須是在國家營業(yè)執(zhí)照范圍允許的合法經營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具有必需的經營能力,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和良好的信譽,近年來經營正常,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社會信譽較好。行政事業(yè)單位或教育培訓業(yè)優(yōu)先。
4.具備獨立承擔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以及工商、物價、稅收、安全等相關責任的能力。
5.原租戶須交清前期租金。
三、確定承租人方法
以報名時間內申報的承租價格,進行評選確定。
四、有關要求
1.必須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guī),所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活動必須我單位統一領導和管理。
2.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及性質使用承租房,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設施由租賃戶自行配置,若裝修,則裝修方案需向我院報備,同意后方可實施,一切費用自理。合同期滿租戶不再續(xù)租后,租賃戶的裝修即與租賃戶無關,不得向我院提出任何費用補償要求。
3.租賃戶獨立承擔防火、防盜等安全職責,如發(fā)生意外,全部責任由租賃戶承擔。
4.租賃戶不得將房屋使用權任意轉租,否則經查核實后我院將立即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租賃戶承擔。
5.原租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予以租用;逾期未提交承租材料的或前期租金未交清的,視為不再承租,租房合同(協議)到期后將房屋交回我院。
6.此次招租有意向租戶請于****前到我院教學樓103辦公室報名并提交承租材料。11月15日后如有意向租戶提交空置房產承租材料的,資產使用部門將根據學院有關規(guī)定確定競得人。承租材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證書、身份證復印件,承租房屋、承租價格、承租用途等材料。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王老師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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