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信息 | |
| 項目名稱 國道210線固陽至東河段公路工程項目和國道210線古城灣黃河大橋通道工程兩個項目的特許經營方案編制、特許經營者招標代理服務 | |
| 項目編號 | 公告類型 招標文件預公示 |
| 公告標段(包)數量 | 公告標段(包)編號 |
| 內容 | |
| 國道 210線固陽至東河段公路工程項目和國道210線古城灣黃河大橋通道工程兩個項目的 特許經營方案編制、特許經營者招標代理服務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國道210線固陽至東河段公路工程項目和國道210線古城灣黃河大橋通道工程兩個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擬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特許經營模式建設。招標人為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國家補助和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特許經營方案編制、特許經營者招標代理服務進行公開招標,通過資格后審的方式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包頭市**** 2.工程規模: (1)國道210線固陽至東河段公路項目 項目全長51.46公里,起點位于固陽縣**** (2)國道210線古城灣黃河大橋及通道工程項目 項目全長21.34公里,起點位于本項目與京藏高速交叉點,終點位于達拉特旗西五座明沙附近,與樹林召東繞城公路相接。項目采用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時速80公里/小時。 3.標段編號: 4.項目名稱: 國道210線固陽至東河段公路工程項目和國道210線古城灣黃河大橋通道工程兩個項目的特許經營方案編制、特許經營者招標代理服務 5.招標范圍:(1)系統梳理公路特許經營項目相關政策和實施流程,包括國務院、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內蒙古、包頭市**** (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第四章項目需求及服務要求) 6.服務期限:自咨詢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實施機構與中標特許經營者簽署《特許經營協議》之日止。(系統開標一覽表填寫“90”天)。 7.計劃投資:計劃投資: 377.07萬元; 其中:國道210線固陽至東河段公路工程項目特許經營方案編制費65.09萬元,特許經營者招標代理費122.54萬元;國道210線古城灣黃河大橋通道工程特許經營方案編制費66.29萬元,特許經營者招標代理費123.15萬元; 二、公示目的 為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確保招標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學和可操作性,現對《國道 210線固陽至東河段公路工程項目和國道210線古城灣黃河大橋通道工程兩個項目的招標文件》(草案)進行公示,公開征求潛在投標人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標公告(草案) 2.投標人須知(草案) 3.評標辦法(草案) 4.合同條款及格式(草案) 5.技術標準和服務要求(草案) 6.投標文件格式(草案) 四、獲取方式 潛在投標人及社會公眾可自即日起登錄以下網站免費下載查閱招標文件草案: 1.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 2.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五、意見反饋 1.反饋對象:所有反饋意見請提交至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2.反饋要求: 意見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可簽字)。 意見應具體明確,指出招標文件草案中的具體條款、頁碼或內容,闡述修改理由及依據,并提出具體的修改建議。 請注明反饋單位的名稱、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3.反饋渠道: 電子郵箱:****@qq.com 郵寄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郵編:(請在信封上注明“招標文件意見反饋”) 4.反饋截止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或郵戳時間為準,反饋截止日期為預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至****,共3日。 七、重要聲明 1.本次公示的招標文件為征求意見草案,并非正式招標文件,不構成招標要約。 2.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將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匯總、研究,但不承諾采納所有意見。最終發布的正式招標文件以屆時發布的招標公告及文件為準。 3.本次公示及意見征集活動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不具有約束力,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保留對招標文件的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 4.潛在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招標文件草案有異議,應嚴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內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異議,視為無異議。 5.正式招標公告將在公示期結束并完善招標文件后另行發布。 八、發布機構及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人:鄧春娥 電話:**** 電子郵箱:****@qq.com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話:**** 九、發布媒介 本公告在 1.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 2.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 上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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