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號標的:**** |
| 標的名稱 | 2號標的:**** | ||||
|---|---|---|---|---|---|
| 項目編碼 | **** | 轉讓底價 | 17.501 萬元 | ||
| 價格說明 |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 | ||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
| 標的基本信息 | |||||||||||||||||||||||||||||||||||||||||||||||||||||||||||||||||||||
|---|---|---|---|---|---|---|---|---|---|---|---|---|---|---|---|---|---|---|---|---|---|---|---|---|---|---|---|---|---|---|---|---|---|---|---|---|---|---|---|---|---|---|---|---|---|---|---|---|---|---|---|---|---|---|---|---|---|---|---|---|---|---|---|---|---|---|---|---|---|
| 資產包概況 | |||||||||||||||||||||||||||||||||||||||||||||||||||||||||||||||||||||
| 資產包資產數量 | —— | ||||||||||||||||||||||||||||||||||||||||||||||||||||||||||||||||||||
| 標的資產概況 |
| ||||||||||||||||||||||||||||||||||||||||||||||||||||||||||||||||||||
| 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 | ||||||||||||||||||||||||||||||||||||||||||||||||||||||||||||||||||||
| 標的資產數量 | —— | ||||||||||||||||||||||||||||||||||||||||||||||||||||||||||||||||||||
| 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網站項目信息同步在點擊登錄查看官網(www.swuee.com)展示; 2.本網站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點擊登錄查看有權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 |||||||||||||||||||||||||||||||||||||||||||||||||||||||||||||||||||||
| 轉讓方簡況 | |||||||||||||||||||||||||||||||||||||||||||||||||||||||||||||||||||||
|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 交易條件 | 轉讓底價 | 17.501 萬元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與交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通過點擊登錄查看專用賬戶結算 二、轉、受雙方于成交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于《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 |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標的為點擊登錄查看所有,權屬清晰,不存在抵押、擔保、融資、出租等他項權利狀況,不涉及優先購買權。 2.購房政策: 意向受讓方須提前了解相關政策法規,受讓標的資產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和購房條件,且不違背中國境內的房地產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約定導致產權不能過戶或本次交易無效的,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意向受讓方承擔,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點擊登錄查看在扣除由受讓方承擔的經紀代理服務費后,將剩余部分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如意向受讓方已支付全部交易價款的,轉讓方僅退還85%給意向受讓方(不計利息),剩余15%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如意向受讓方已支付首期價款的,轉讓方僅退還50%給受讓方(不計利息),剩余50%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轉讓方已向意向受讓方交付標的的,意向受讓方應無條件予以返還。 3.實地查看: 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到實地查驗轉讓標的物,充分了解標的物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結構、權證過戶、轉讓標的接收、轉讓標的狀況、宗地現狀、權屬情況、水、電、氣、光纖情況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等)。如意向受讓方在點擊登錄查看報名,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風險,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同意按照標的現狀受讓,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且意向受讓方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資產交接。 4.資產面積: 本次轉讓標的按現狀整體轉讓,如實際面積與證載面積不一致,以證載面積為準,且不影響成交及成交金額。 5.相關費用: (1)轉讓標的過戶產生的稅費及其他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轉、受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部分。受讓方應自行查詢了解房產過戶相關規定。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房屋交接。 (2)本次轉讓過程中所涉及受讓方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具體收費標準詳見《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確認書》。 (3)本次標的掛牌價為含稅價(稅率以稅務部門對轉讓方的要求為準),成交后轉讓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向受讓方出具相關票據。 (4)本次轉讓標的的水、電及附屬設施等均按現狀轉讓,若轉讓標的無水、電及附屬設施,受讓方須自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5)本次轉讓標的交付前與標的有關的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物管費等均由轉讓方負責(因受讓方原因延遲辦理交付,延遲期限內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6)本次交易、過戶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稅費,由轉受雙方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各自承擔。 (7)本次轉讓標的的房屋土地使用終止日期均為****,后續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自行繳納。 6.標的交接: (1)若受讓方采取價款一次付清的方式,則轉讓方將在受讓方付清全額房款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交付標的給受讓方。 (2)若受讓方采取價款分期付款的方式,則轉讓方將在受讓方完成首期價款支付,并提供經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物或提供銀行、有資質的擔保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合法有效保函作為剩余款項的擔保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交付標的給受讓方。 (3)標的交付給受讓方之日起,受讓方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權利,并且承擔與房屋相關的全部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消防、人身、安全、物業、水電氣等)。 7.標的過戶: 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在轉讓方交付標的給受讓方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共同完成相關權屬證明文件、相關資料的交接、交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8.意向受讓方成功競買被確認為受讓方后,因其自身原因違約,不能繼續與轉讓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轉讓方有權將扣除點擊登錄查看內江分所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并保留繼續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9.點擊登錄查看內江分所將在收到轉讓方移交簽訂生效后的交易合同至點擊登錄查看內江分所備案完成且在點擊登錄查看內江分所收到全部成交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劃轉價款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10.其他事項詳見包括但不限于《資產信息表》、《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文件。 |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不參與 |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6 萬元 | |||||||||||||||||||||||||||||||||||||||||||||||||||||||||||||||||||
| 保證金說明 |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 17:00:00 |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一、確認受讓方后保證金處置 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競買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轉讓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轉讓方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受讓方和轉讓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 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轉讓方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
| 掛牌信息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個工作日 | ||||||||||||||||||||||||||||||||||||||||||||||||||||||||||||||||||||
| 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 自動重新掛牌 項目自動終結后自動重新掛牌公告期5個工作日 |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 動態報價 | ||||||||||||||||||||||||||||||||||||||||||||||||||||||||||||||||||||
| 聯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項目咨詢聯系電話 | **** |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 | ||||||||||||||||||||||||||||||||||||||||||||||||||||||||||||||||||
| 交易須知 | |||||||||||||||||||||||||||||||||||||||||||||||||||||||||||||||||||||
| 總則 第一條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點擊登錄查看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本所官網(www.swuee.com)及第四產權(www.dscq.com)為本所指定的網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過上述網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本所官網及第四產權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照本所或第四產權平臺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在交易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點擊登錄查看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本所或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點擊登錄查看網絡競價操作規則》的相關規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由本所按網絡競價規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13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點擊登錄查看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退還或處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
| 風險提示 | |||||||||||||||||||||||||||||||||||||||||||||||||||||||||||||||||||||
| 點擊登錄查看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點擊登錄查看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西南聯交所”)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西南聯交所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經濟和市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南聯交所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南聯交所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西南聯交所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布,西南聯交所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南聯交所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點擊登錄查看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及項目公告等關于保證金處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西南聯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西南聯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點擊登錄查看交易業務通用規則》 第八章。 3.互聯網操作風險。通過互聯網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南聯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端軟硬件或網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誤等互聯網操作風險。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 點擊登錄查看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 》 ,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營服務商網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南聯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西南聯交所交易規則,自行承擔和處理,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西南聯交所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西南聯交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