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資格的意向承租方須在本公告期間內登錄e交易網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冊賬號進行報名,并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將標的資產對應的交易保證金匯入湖南聯交所指定銀行賬戶。意向承租方請按系統提示交納,若向湖南聯交所指定銀行賬戶之外的賬戶繳款,將導致報名失敗,相關責任由意向承租方承擔。交易保證金應于掛牌期滿日17時前到賬(該時間也是本項目報名的截止時間),超過規定時間報名和交納交易保證金的,湖南聯交所將不予受理。 2、在掛牌截止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意向承租方資格審查完成后,湖南聯交所將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承租方以動態報價方式進行競價并確定承租方。若在上述7個工作日內未完成資格審查,則競價時間將自動延期3個工作日;若延期期間仍未完成資格審查,則本項目自動終結。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項目終結后3個工作日內,由湖南聯交所原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湖南聯交所原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3、意向承租方在競租本次招租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保底營收報價(其他意向承租方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意向承租方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將作為向出租方支付的違約金不予退還(由湖南聯交所直接劃轉給出租方,無需意向承租方的授權委托)。 4、本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具備優良信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與出租方不存在可能影響招租公正性的利害關系。 7、意向承租方須提供本項目意向經營的品牌資料及經營品牌產品清單,其中屬于品牌直營的,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品牌資料介紹及該品牌對應的商標注冊證書;屬于加盟品牌經營的,須提供加盟品牌所屬公司營業執照、品牌資料介紹、加盟品牌商標注冊證、加盟品牌授權證明(截至本項目報名截止時間,授權證明處于有效期內。意向承租方成為承租方的,須書面承諾,該品牌授權在本項目租賃期限內持續有效)。 8、意向承租方擬經營本項目的品牌限清真餐廳品牌,同時,意向承租方須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1)意向承租方擬經營本項目的品牌連鎖門店在全國達到20家及以上,門店經營的品類與本項目相匹配。 ①意向承租方在各級別城市**** ②其中意向承租方屬于品牌直營的,須提供直營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名稱為意向承租方分支機構)、門店定位圖片及門頭照片(門頭照片中含商標品牌信息)或提供加盟店的加盟合同、門店定位圖片、門頭照片(門頭照片中含商標品牌信息)及參與加盟店管理的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貨協議、供貨清單、加盟店管理培訓等);意向承租方屬于加盟品牌經營的,須提供自營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名稱為意向承租方分支機構)、門店定位圖片及門頭照片(門頭照片中含加盟品牌商標信息);如意向承租方自營店由個體工商戶經營的,須提供該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意向承租方關聯的證明材料,即須提供勞動合同、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經營者近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社保繳納主體為意向承租方)或近三個月銀行工資流水(工資發放主體為意向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自營店由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且該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以營業執照登記為準)為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股東或董事或監事,或經營者為法定代表人、股東、董事、監事的配偶的,只需提供與上述身份有關的證明材料,無須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2)高速公路服務區**** (3)具有馳名商標的意向承租方,其經營范圍與本項目相匹配; (4)擁有中華老字號或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意向承租方,其經營范圍與本項目相匹配,且實際開設門店; (5)在國際上市或中國主板上市的公司,其經營范圍與本項目相匹配; (6)中國 500 強或世界 500 強企業(認定時間:本項目公告發布的上一年度),其經營范圍與本項目相匹配; (7)近五年內被“中國烹飪協會”評為“中國餐飲100 強”,其經營范圍與本項目相匹配。 9、在最近三年內(指至本招租公告發布之日回溯3年),有違法違規參與交易活動,或非法轉分包,或嚴重違約,或存在重大服務質量問題以及其他違法記錄等行為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參與本項目(需提供《承諾函》)。 10、在最近三年內(指至本招租公告發布之日回溯3年),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責令停產停業或吊銷與經營活動有關的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參與本項目(需提供《承諾函》)。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參與本項目(需提供《承諾函》)。 12、本項目不接受至本招租公告發布之日前3年內,與出租方合作項目中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或成交后放棄承租的意向承租方報名;不接受至本招租公告截止日前與出租方有應結未結款項的意向承租方報名;不接受與出租方3年內(指至本招租公告發布之日回溯3年)發生訴訟糾紛的意向承租方報名(需提供《承諾函》)。 13、在競價結束后的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承租方應持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聯交所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承租方須于《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承租方須于《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項目裝修方案提交至出租方審核。如承租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簽署《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并將履約保證金按時足額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或未在規定日期內提交項目裝修方案,逾期超過15個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掛牌交易。如出現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出租方支付的違約金,不予退還,同時取消承租方成交資格,3年內禁止參加出租方組織的資產交易、出租或采購等活動。 14、承租方于簽收《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經營合同》,因承租方原因導致未在限期內完成《租賃經營合同》簽訂的,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將作為向出租方支付的違約金,不予退還,且本項目終止交易,出租方有權重新掛牌交易。 15、采取從營收中提成方式支付租金,采用出租方對公專業結算分賬服務系統,租金結算方式:T+1,即次日結算前日賬款,按約定比例自動分賬到指定賬戶(以承租方公賬戶或承租方在項目所在地設立的分公司公賬戶為準),自動分賬比例為:出租方20%,承租方80%。 雙方每月進行月度租金預結算,若當月實際營收提成額大于月度保底營收提成額,則超額部分不予退還,用于抵繳合同期內實際營收提成額不足保底營收提成額月份的租賃費;若合同期內實際營收提成額小于保底營收提成額時,差額部分由承租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至出租方合同指定賬戶。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的,則出租方有權對集中收銀系統分賬比例進行調整,對差額部分進行追繳。 每一年度結束后,雙方進行年度對賬并清算,該期間實際營收總額與保底營收額進行比較,若實際營收總額大于或等于保底營收額時,以實際營收提成額(計算方式:實際營收提成額=實際營收總額*提成比例)作為該期間租賃費;若實繳租賃費大于應繳租賃費,則多繳部分用于抵繳次年度租賃費;若承租方實際營收未達到年度保底營收的,承租方須在收到清算通知后的30天內將差額補繳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租賃經營期限內如因道路改造、交通管制、服務區**** 16、合同期內,在承租方無任何應交而未交款項或雙方結清所有債權債務、違約金、損害賠償及相關費用的前提下,在雙方辦理完移交手續后30個工作日內,出租方無息原途徑退還履約保證金。 17、京港澳四改八期間按照純提成方式進行計租。 二、裝修要求 1、招租標的房屋設施及水電按現狀進行交付,出租方只提供營業場所,經營所需資產(含裝飾裝修、設備設施等)均需由承租人按出租方要求進行配置,并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經營所產生的費用、責任和風險。 2、進場前,承租方可享有不超過30天的免租裝修期(自租賃經營合同簽署之日起計算)。裝修期內承租方無需支付租賃費,但承租方必須據實按時支付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應付費用。 裝修申請應包含:申請書、效果圖、施工圖(含尺寸及監控布局)、預算表(不含廚房設備設施,含監控、經營區域硬裝)。承租方須于雙方約定進場日期或出租方交付場地日期前往服務區/停車區辦理進場手續;若承租方未按規定時間辦理進場手續,則于上述期限最后一天開始計算承租方免租裝修期。若由于承租方裝修等原因造成服務區或相應設施遭受損失的,承租方需采取恢復原狀等措施并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出租方有權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雙方確認:出租方提供的免租裝修期是基于承租方在履行租賃經營合同過程中沒有重大違約的前提下給予承租方的優惠。在合同期內,如因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經營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因承租方違約導致出租方單方解除租賃經營合同的,則承租方不享受免租裝修期的免租賃費及其他費用(如有)優惠,承租方應按租賃經營合同約定的費用標準向出租方補交該期間的全部租賃費及其他費用(如有)。 3、承租方承諾:門店按照服務區改造主題和商業定位要求制定裝修標準及風格,并根據出租方及其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和標準進行形象建設、設備設施配置(含便民措施,如免費開水、應急藥品等),相關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且不因此減免承租方對外承擔經營者責任的義務。 4、承租方進場前或在經營期內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向出租方提出裝修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于承租方裝修等原因造成服務區或相應設施遭受損失的,承租方需采取恢復原狀等措施并賠償,出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出租方有權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三、標的資產經營要求 1、承租方按照出租方要求實現集中收銀,采購滿足出租方集中收銀系統要求的相關硬件設施、網絡及監控等相關設備(數量不小于一備一用的要求),并須有償使用出租方集中收銀軟件與收銀稽查軟件,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因特殊原因,經出租方同意,可使用其他收銀軟件,但須無償向出租方提供經營數據接口,按出租方要求向出租方傳輸經營數據。 承租方必須將全部營業收入進集中收銀系統,按要求簽署《“對公專業結算分賬服務”申請書》,并配合提供開通集中收銀賬戶所需的相關資料。分賬接收方為點擊登錄查看。出租方保留對承租方隨時查賬的權利及采取其他監督、檢查措施核實承租方營業收入的權利,承租方應履行相應的配合協助義務。承租方對其提供的資料及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開業前,承租方必須按出租方參數標準,安裝覆蓋全部經營區域(包括但不僅限于倉庫、售賣區、收銀區等區域)的高清攝像頭,并接入出租方監控平臺,視頻保存時間不低于90天,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退場時所裝監控設備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損壞,否則出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合同期內承租方未按要求使用出租方集中收銀系統進行收銀(如串碼銷售、隱瞞收入、私下交易、現金補錄不按時等行為),視為承租方違約。整個合同期限內,如發現承租方有此類違約行為,承租方須向出租方補償未按要求錄入集中收銀系統的營收,并承擔相應處罰:第一次,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即現金未錄入、隱瞞收入、私下交易等故意跑(漏)單金額若少于10000元的,除應補錄未錄入金額外,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若現金未錄入、隱瞞收入、私下交易等故意跑(漏)單金額多于10000元的,除應補錄未錄入金額外,承租方須按照未錄入金額的2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次出現上述違約行為的,視為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將承租方列入出租方商戶管理黑名單,三年內禁止該承租方投標、受讓、承租(承包)出租方的所有經營項目。 對于未經出租方同意的超范圍經營,第一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第二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第三次出現則視為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立即解除租賃經營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將承租方列入出租方商戶管理黑名單,三年內禁止該承租方投標、受讓、承租(承包)出租方的所有經營項目。 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使用第三方收銀系統的,如出現以上情況,視同收銀違約,按照上述條款處罰。 承租方需要調整價格的,須向出租方備案,備案完成后,由出租方通知收銀系統方調整價格,承租方不得私自聯系收銀系統方調整價格。 2、承租方應按時維護、妥善保管和使用出租方交付的各類資產及配套設備設施,如有損壞應在10日內修復(費用全額由承租方承擔)或等價賠償。在出租方規定期限內,若承租方未及時履行上述事項,出租方可代為履行,對于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出租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3、根據經營需要,承租方可添置動產,但租賃經營合同終止后,由承租方自行處理,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處理或購買責任;承租方如需添置、修繕或改造不動產,須向出租方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實施。資產添置、修繕或改造所產生的用工風險、法律責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添置、修繕或改造所形成的不動產,在租賃經營合同終止后無償歸出租方所有。 4、承租方應對出租方上級部門組織的“高速公路服務區**** 合同履行期間,承租方應確保其服務區經營項目暗訪考核對應部分(具體以上級部門暗訪考核標準為準)得分在總分的85%(含)以上,考核未達到總分85%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承租方須在收到暗訪考核結果后3日內支付對應違約金,逾期支付的,出租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同時承租方須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日標準,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承租方須于履約保證金扣除后10日內補足,逾期補足的,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日標準,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連續兩次暗訪考核結果低于總分85%的,第二次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且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經營合同。承租方須在收到解除通知后3日內退出經營場地。逾期退出的,出租方有權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將承租方清退,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承租方應按規范設置價格公示,實行明碼標價,并能提供有效發票。商品(服務)售價可在所在服務區方圓10公里范圍內3~5家同業態商家同品類商品(服務)平均售價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最高不超過20%(以下簡稱“同城同質同價”)。同城同質同價商品(服務)數量要求(如涉及):超市,10種及以上;中/西餐,5種及以上;飲品(含冰淇淋)、小吃、水果、飲品、中式包點/西式烘焙等,3種及以上;必須為司乘人員提供點單率較高的商品。 出租方有權檢查承租方的上架商品和進貨票據以及服務質量、收費標準等,承租方應積極配合。 出租方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出租方管轄范圍內的服務區統一實施的管理制度,對承租方的人員、物價、服務質量、消防、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實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維護服務區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形象,承租方應積極配合。檢查不達標(以經營項目季度評價表作為評分標準,得分低于85%視同不達標)的承租方應立即整改,同時合同期內第一次罰5000元,第二次罰10000元,達到三次則解除租賃經營合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合同總租賃費20%的違約金且所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承租方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出租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承租方需提價的,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書面說明提價原因、提價證明材料(須含同業態商家同品類商品/服務現價標準)及提價后的商品清單(含收費標準),經出租方確認后方可執行;承租方提交說明后5個工作日內出租方未及時確認的,視作同意。 5、特別告知:承租方的經營項目不具有排他性,即出租方有權在本服務區其他位置,根據經營需要進行相同或相似經營項目的開發,承租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和干擾。 四、標的資產交接要求 1、招租標的交付前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承租方自進場之日起,無論是否開展經營活動(包括改造裝修期間),即應承擔服務區公共區域排污(含補償、賠償)、行政處罰以及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等分攤費用。 3、公共區**** 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排污(含補償、賠償)、行政處罰以及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4、承租方自行辦理有關經營項目的二次消防驗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資質、政府許可證、經營銷售許可等經營資格手續并辦理年審,承擔相關稅費,保證及時完成各項目對外營業所需的全部籌備工作,并在合同期限內持續合法有效。 5、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經營合同約定的經營管理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場地、設施向任何單位、個人進行抵押、質押、擔保、轉讓、轉租、分包,也不得將承租方在租賃經營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出租方有權立即單方終止租賃經營合同,收回場地,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6、承租方負責經營區域內物業管理全部事項(含安保、衛生、消防、水、電費等),并承擔全部責任及相關費用。 五、其他費用標準 1、公共物業管理費:公共物業管理是指服務區公共區域內的物業管理事項,其費用不包含在租賃費中,承租方須單獨交納。公共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的安保、清潔、綠化、水電及公共設備設施、零星工程維護維修、供排水系統、供配電系統、垃圾清運、化糞池清理等公共區域物業管理等費用。 公共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為:A/B類服務區35元/平米/月,C/D類服務區20元/平米/月,按租賃面積計算。若存在倉庫租賃需求的,倉庫依照15元/平米/月標準收取。公共物業管理費交納方式為年度交納。 2、水、電費:承租方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產生的水、電費由承租方承擔,以當地水電部門頒布的單價加上合理的損耗(A/B類服務區用電損耗分攤比例為8%;C/D類服務區用電損耗分攤比例為5%。用水耗損不分攤)為單價標準進行結算,按實際使用量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必須統一安裝獨立的水表、電表。 3、宿舍管理費:按500元/間/月的標準,按合同年度支付,每合同年度開始起10日內,由承租方直接向出租方支付當年度宿舍管理費。 六、關于擔保:由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股東(自然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承租項目進行擔保,并簽訂擔保書。擔保書及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作為《租賃經營合同》附件。 七、承租方須同意接受出租方提供的《租賃經營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條款。如承租方不能接受該合同的全部條款,則視為放棄,承租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湖南聯交所應收取的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出租方支付的違約金不予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