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高鐵新城產城融合 PPP項目甌海大道三期(瞿溪環島至澤雅大道)橋下空間利用及其他工程
| 項目編號:****(試) |
| 發布時間:**** 09:00:00 |
| 發布單位:溫州高鐵新城項目甌海大道三期二分部 |
| 公告 |
| 公告標題:溫州高鐵新城產城融合 PPP項目甌海大道三期(瞿溪環島至澤雅大道)橋下空間利用及其他工程招標公告 |
| 公告內容: |
| 溫州高鐵新城產城融合 PPP項目甌海大道三期(瞿溪環島至澤雅大道)橋下空間利用及其他工程(項目名稱)溫州高鐵新城產城融合 PPP項目甌海大道三期(瞿溪環島至澤雅大道)橋下空間利用及其他工程(包件名稱) 市政公用業務(專業類別名稱)勞務分包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試))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溫州高鐵新城產城融合 PPP項目甌海大道三期(瞿溪環島至澤雅大道)橋下空間利用及其他工程(項目名稱)勞務分包已具備招標條件。為確保該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現對該項目市政公用業務(專業類別名稱)勞務分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浙江省溫州市**** 建設規模:本子項目施工總承包范圍為起點里程K0+000,全線終點里程右線YK8+732.913(左線ZK8+759.435),具體以施工圖為準。工程內容包括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給排水工程、電力工程、照明工程、橋涵工程、景觀綠化等工程(具體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其他:無。 2.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橋下空間利用及其他工程。 包件劃分:共分1個包件,具體為溫州高鐵新城產城融合 PPP項目甌海大道三期(瞿溪環島至澤雅大道)橋下空間利用及其他工程 。 計劃工期:122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 。 2.3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的最低資格條件見招標公告附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必須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統的分包商庫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體數量)個包件投標,每個投標人允許中 1 個標。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包件中均排序第一,則由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推薦中標候選人或選擇中標人的方法) 3.5 投標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參與本包件的投標: (1)列入中交集團范圍內的D級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團管控名單且在管控期限內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團黑名單且處于禁入有效期內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團重點關注名單且處于整改期內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中交集團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以下簡稱“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下同)(網址: https:**** )進行注冊登記。 4.2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時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09 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登錄“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在所投包件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未按規定從“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拒收其投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 年 11 月 16 日 09 時 00 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上傳投標文件。 5.2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登錄“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上傳電子投標文件。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將拒收。 6. 投標相關事宜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不召開; □召開, 年 月 日 時 分,地點: 。 投標預備會時間:√不召開; □召開, 年 月 日 時 分,地點: 。 7.評標辦法本包件評標辦法采用 綜合評分法 。 8.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標公告在“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上發布。 9. 聯系方式招 標 人(異議受理人): 點擊登錄查看 招標代理機構: / 地 址: 廣州市**** 聯 系 人: 朱挺、王曉鳳 聯 系 人: / 電 話: ****、**** 電 話: / 傳 真: / 傳 真: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 網 址: / 網 址: / 2025年 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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