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本轉讓方(點擊登錄查看)擬公開轉讓歙縣****點擊登錄查看按本公告內容在點擊登錄查看信息公開網站上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活動。本次公告轉讓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點擊登錄查看
2、轉讓標的簡介:歙縣****
注:在競價前意向競買方須自行前往實地查看,認真了解標的物的實際情況,清楚可能存在的實際數量及質量上的差異等各項風險,由此產生的問題與轉讓方、代理機構無關。
3、競買保證金:人民幣0.4萬元。
4、履約保證金:人民幣0.4萬元,按《資產轉讓合同》履約無責后,經我單位同意方可退還。成交后競買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二、交易方式:
如報名產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轉讓的交易方式(成交價格不得低于競買底價);如報名產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采取公開競價的交易方式,價高者得。
三、項目報名方式:
凡有意參與本項目者,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7時00分前在點擊登錄查看安徽省黃山市****
四、項目競買底價及每輪加價幅度
項目競買底價:人民幣3.9377萬元。每輪加價幅度:人民幣1000元整或其整倍數。該競買底價及加價幅度由點擊登錄查看提供。
五、意向受讓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凡依法設立的境內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與報名。(但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不接受報名,以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網站查詢為準)。
六、意向受讓方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業法人提交的資料:
1、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2、授權委托書原件(格式詳見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未委托他人辦理該項目業務則無需提供);
3、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
4、切實可行的棄渣(棄土、棄石砂石)堆放、運輸、破碎加工或處置方案(含科學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和安全隱患治理完成的同時運輸清理完承諾書)。
(二)自然人提交的資料:
1、自然人身份證;
2、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
3、切實可行的棄渣(棄土、棄石砂石)堆放、運輸、破碎加工或處置方案(含科學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和安全隱患治理完成的同時運輸清理完承諾書)。
注:身份證須提交正反兩面
七、競買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繳納、查驗及處置:
(一)意向受讓方須于****17時00分前向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匯入競買保證金0.4萬元。
收款人:點擊登錄查看
開戶行及銀行賬號分別為:
開戶行:歙縣農商行長陔支行
保證金賬號:********
(二)競買保證金企業法人必須通過本單位賬戶(自然人須通過本人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的形式劃轉至點擊登錄查看賬戶(不得以現金形式交納、不得通過支付寶、微信及超級網銀轉賬),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競買保證金。點擊登錄查看將在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后查驗競買保證金繳納情況,符合要求的方可獲得競價資格。
(三)按規定程序和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受讓方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在履約完成后按規定手續予以退還;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7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八、成交價款的支付及產權交易手續費:
成交價款的支付:受讓方自簽訂《現場成交確認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向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支付成交價款的100%。
九、現場交易時間及地點:
(一)競價時間:****9時30分
(二)競價地點:點擊登錄查看會議室
(三)競價注意事項:
1、參與本次競價的意向受讓方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人須攜帶法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書),請意向受讓方務必按公告約定準時參加,逾期視為棄權。
2、意向受讓方須遵守會場秩序、遵守競價規則,禁止出現操縱價格、串通其他人報價、損害他方利益等違法行為,不得阻撓他人競價和擾亂競價活動的正常進行,一經發生上述行為,將被取消競價資格,其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在競價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導致競價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的, 轉讓方及代理機構有權根據具體情況中止或終止競價。
十、轉讓相關要求:
1、清淤技術要求:
(1)河段清淤平面控制線要與河勢流向相適應,并與河道主流線大致平行。河道清淤方式為作業面采用機械挖機直接對河道內淤積物進行挖出,配合自卸裝載車進行外運。河道清淤應采取措施,減輕施工渾水對水環境的影響。避免渾水泛濫,實)河段清淤平面控制線要與河勢流向相適應,并與河道主流線大致平行。河道清淤方式為作業面采用機械挖機直接對河道內淤積物進行挖出,配合自卸裝載車進行外運。河道清淤應采取措施,減輕施工渾水對水環境的影響。避免渾水泛濫,實行圍堰清淤、分段清淤,適時清淤。
(2)河道清淤需與河床保護相結合,應留置一定砂卵石,以保證河道的自我凈化能力和后續護岸工程建設用砂。清淤后,應整平河道,不得出現局部深坑。
(3)河道清淤不得危及水利工程及河岸的穩定和水利工程安全。清淤項目平均清淤深度控制在1.2m以下。護岸擋墻前2.0m范圍內不允許機械清淤,開挖面坡比達到1:2.0~1:3.0以上;現有堰壩、橋梁上游10m、下游20m為清淤保護范圍,應以恢復行洪功能的河床疏通整平為主,橋墩橋臺擴大基礎頂面以下不得清淤;無護岸、護坡河段清淤保護范圍參照有護岸段保護范圍。
(4)因清淤河段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受讓方中標后,簽訂合同履約后即可進場清淤,但須服從清淤所在位置正在在建工程項目業主方和轉讓方的統一安排,不得干擾施工項目建設。根據在建招商項目工程序時進度,招商項目完工后一個月內,受讓方必須平整河道,清淤離場。
2、意向受讓方應在資產轉讓公告截止日前到現場查看資產整體情況,自行到有關部門了解轉讓資產的狀況及各項稅費繳納情況,自行了解相關政策及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凡報名參加競價者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資產轉讓范圍、數量并認可轉讓資產現狀及相關要求,轉讓方、代理公司無義務承擔任何責任。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若拒絕簽訂《現場成交確認通知書》或違反本公告約定,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3、成交確認后7個工作日內,由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若受讓方違反本約定,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4、本次轉讓標的按現狀轉讓,受讓方成交后需根據國家及相關部門要求自行考慮清淤物堆放地點,在處置過程要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等各項防護措施,所有責任及所有費用自理。如道路路面有毀壞,需自行承擔恢復責任,所需費用自理。
5、運輸便道由受讓方自行平整維修,并及時處理好周邊群眾生產生活便道。
6、受讓方不得在原地破碎加工,非棄渣區****
7、受讓方須承諾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條款,如有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并保留進一步向歙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受讓方支付因其違約行為導致轉讓方產生的一切額外費用的權利。
十一、意向受讓方對本公告若有疑問,請在****前向轉讓方和點擊登錄查看提出,我公司將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通過點擊登錄查看信息網進行發布。
十二、聯系方式
項目考察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方先生
聯系電話:**** 地址:歙縣****
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汪女士
聯系電話:**** 地址:歙縣****
附件:法人授權委托書、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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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承諾函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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