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區域性普惠養老中心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補遺書02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一、原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3.2.4最高投標限價或其計算方法”中“招標控制價: ****.18 元”; 現修改為:“招標控制價: ****.18元(其中施工招標控制價為:****元;設計招標控制價為:****元)”
二、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 點擊登錄查看 (蓋單位章)
招標代理機構: 點擊登錄查看 (蓋單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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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至縣區域性普惠養老中心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補遺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1、第一章招標公告中“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資質要求:“(3)施工單位資質: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現變更為:“ (3)施工單位資質: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第一章招標公告中“3. 投標人資格要求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 □ 設計單位 √ 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單位中施工單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作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家數不超過 2 家。現變更為:“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 □ 設計單位 √ 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單位中施工單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作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家數不超過 2 家。”
3、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 點擊登錄查看 (蓋單位章)
招標代理機構: 點擊登錄查看 (蓋單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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