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南安市人民政府批準,南安市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出讓單位)決定公開掛牌出讓 1 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詳見附表) 二、申請人范圍及資格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 (二)競買人應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17時(須到賬),并按要求對競買作出書面承諾。未成交者的保證金可在競買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競得者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定金,定金可抵作第一期土地出讓金。 (三)競買人應按出讓起始價的50%(1224萬元)繳納競買保證金。 (四)競買申請人報名時,須掃描上傳市商務局的招商項目審核意見、工商營業執照以及經審核的股權結構書等材料。 三、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掛牌的方式進行。 競買申請人登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提出競買申請,經出讓單位審查確認,獲得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的競買號和初始交易密碼,在規定的期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和競買等。 2、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于或大于掛牌起始價,之后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不要求按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報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掛牌出讓活動的時間 1.競買申請的報名起始時間: **** 9時0分0秒 至 **** 17時0分0秒 2.掛牌交易期限: **** 9時0分0秒 至 **** 9時0分0秒 3.繳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 **** 17時0分0秒 4.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其他事項 工業項目用地投入產出監管協議 甲方: 點擊登錄查看 乙方: 項目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乙方報名參加土地競買時,視為乙方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本協議的主要內容。具體條款如下: 宗地位置:該宗地位于 村,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具體以土地出讓紅線圖為準)。 雙方承諾條款 (一)乙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1.從事產業: 。 2.乙方公司注冊地:乙方公司注冊地在南安,否則必須在土地出讓成交之日起30日內在南安市注冊全資子公司,并與土地出讓人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變更補充協議。 3.開竣工時間:地塊自交地之日起 個月內取得施工許可手續并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 個月內全部竣工投產。 4.投資強度:本項目竣工之后1年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包括廠房、設備、地價款)不低于 萬元/公頃(人民幣或其他等值貨幣,下同),總投資額不低于 萬元。 5.稅收貢獻:乙方必須在南安市依法納稅,地塊投產后的前五年地均稅收應達到以下要求:從竣工之日起不低于 萬元/畝。(每年度以滿12個月計算納稅總額,由競得人負責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 6.產值:從投產之日起,乙方公司年均畝產值應達到 萬元/畝,總產值不低于 萬元。 7..土地轉讓、出租: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5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股權轉讓或變更股東結構)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分割登記、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竣工投產之日起5年后,若前5年有按出讓合同規定開發建設且達到稅收要求等法律法規政策條件的,方可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分割登記或轉讓,報經市政府同意后實施;未滿足上述條件的不予辦理分割、轉讓手續。。 8.其他要求:本項目建設和生產必須嚴格執行各級相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相關規定。 (二)甲方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依據職責分工,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及時為乙方投資建設提供支持服務,協助辦理相關用地、經營許可手續。 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期兌現協議承諾事項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未經原批準機關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宗地工業用途的,限期予以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強制拆除或者沒收土地進行處置。 宗地未按時開竣工的(開工標準為:取得施工許可證,動工開挖基礎或樁基施工;竣工標準:完成竣工),每延期1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0.1‰的違約金。 本項目竣工之后1年內,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未達到約定標準的,乙方須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投資總額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在1年內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每延期1日,乙方須按實際投資總額與約定投資總額的差額部分的1‰的標準,向甲方繳交違約金,直至項目實際投資總額與違約金之和達到約定投資總額。 從投產之日起,乙方公司在南安市年總納稅金額未達到約定標準的,乙方須按實際納稅總額與約定納稅總額差額部分,以現金形式向甲方繳交。若超期未繳納,每延期1日,乙方須按差額部分的0.01%的標準,向甲方繳交違約金。 從投產之日起,乙方任一年度達不到單位產值的,乙方均須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總產值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 從投產之日起,乙方未嚴格執行各級相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停業整改。 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土地征遷問題、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或政策限制經營、非法阻擾經營等不可預見的客觀因素影響(由甲方調整形成書面認定材料),導致乙方沒法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乙方可以免予承擔影響期間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約責任條款中涉及乙方須繳交違約金的,均由乙方向南安市財政局繳交,甲方負責追繳;涉及土地出讓合同已有約定的,不重復繳交。若超過違約發生日期一年乙方無法或拒不足額繳交違約金的,南安市人民政府有權無償收回土地,經依法審批的已建建筑物、構筑物按殘值評估補償乙方,乙方不得提出抗辯。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項目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不采取仲裁方式。 乙方在參與土地競買前,須與甲方同時簽訂本協議,甲方負責對乙方取得土地后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監管。本協議是《土地出讓合同》的附件,與《土地出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違背《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條款。 附件:出讓宗地紅線圖。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2025年 月 日 附件:出讓宗地紅線圖。 六、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 聯系人:周小姐、洪小姐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南安市**** | 開戶單位 | 開戶銀行 | 銀行賬戶 | |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南安市支行 | ******** | |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行政中心收費專戶) | 南安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 | ******** | |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 | 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 ****7012 | | 南安市自然資源局 | 興業銀行南安支行 | ****0009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