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江西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鄉鎮(街道)民政服務站建設與服務規范(試行)的通知》(贛民辦字〔2024〕17號)文件要求,解決基層民政工作力量較為薄弱問題,進一步增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提升服務群眾的質量與水平,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永新縣****
一、項目概況及服務期限
1.項目名稱:永新縣****
2.項目地點:縣****
3.服務期限:2026年2月至3月(共計2個月)。
4.項目內容:(一)民政服務總站主要服務內容:承接民政局交辦的民政服務相關工作任務,統籌規劃和管理各鄉鎮(街道)民政服務站的運營,為其提供專業督導和支持,確保服務標準統一、效能提升。
(二)鄉鎮(街道)民政服務站主要服務內容:1.收集需求。負責收集基層困難群眾需求,完善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個人檔案。協助民政部門開展調查評估、探視巡訪等服務項目。2.提供服務。主要負責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等民政服務對象提供服務。3.鏈接資源。負責幫助困難群眾鏈接政府、社會等各方資源,促進慈善幫扶與政府救助的有效銜接。4.宣傳引導。負責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民政政策,展示服務成效,擴大民政基層服務社會影響。
二、征集對象
根據江西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鄉鎮(街道)民政服務站建設與服務規范(試行)的通知》(贛民辦字〔2024〕17號)要求,承接鄉鎮民政服務站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主體是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其業務范圍應含有社會工作內容。
三、資質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服務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供應商和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必須入駐了“江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
四、報價預算要求
1.報價預算應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工資(含社保等法定福利費用)、管理費、辦公耗材、利潤、稅金等所有相關費用。
2.報價預算需詳細列明各項費用的計算依據和單價,確保預算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3.報價預算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不得低于成本價。
五、提交材料
1.資質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如有)。
3.報價預算文件(加蓋公章):包括詳細的預算清單、費用計算依據等。
4.其他相關材料:如社會組織簡介、技術方案等。
六、提交方式及時間
1.提交方式:將上述材料轉為PDF格式,發送至郵箱。
2.郵箱:****@qq.com
3.聯系人:劉輝先,聯系電話:131****9775。
4.截止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7:00止,逾期提交的材料將不予受理。
七、評審與選用
1.點擊登錄查看將組織人員對提交的報價預算進行評審,主要從預算合理性、社會組織資質、項目經驗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2.評審結果將在永新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后,點擊登錄查看將與中選單位簽訂委托合同,開展項目后續工作。
八、其他事項
1.本次征集活動不組織勘查(如有需要請自行前往勘查),不收取任何費用,參與單位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2.提交的材料不予退還,點擊登錄查看有權對提交材料進行復制、整理、匯編等。
3.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點擊登錄查看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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