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辦理完畢如下事項:
(1)在大連產權交易所網站(www.daee.cn)進行注冊并在本項目轉讓標的中進行報名;
(2)將交易保證金支付至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以銀行提供的到帳時間為準,交款人名稱須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一致,現金不予受理,未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是意向受讓方在大連產權交易所網站完成項目報名后,報名系統為意向受讓方自動生成的《保證金交款通知書》中注明的賬戶,該賬戶為該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唯一指定結算賬戶(包括交納交易保證金、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等相關款項),請意向受讓方務必牢記。對于遺失、泄漏、忘記該結算賬戶或因報名時錯誤報名、在交款時錯誤錄入結算賬戶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大連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交款賬戶中的括號為英文半角。
2、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按照《大連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須知》約定執行,由受讓方承擔,一次性支付。
3、本項目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稅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辦理相關權證的費用等,由受讓方承擔。
4、意向受讓方在提交受讓申請時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
(1)已經充分知曉、理解和接受本項目公告披露的資產評估報告等主要內容,已經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在遞交受讓申請后,不以不了解轉讓標的情況或轉讓標的有瑕疵為由撤銷受讓申請、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
(2)若出現“交易保證金保證事項”中所述的任何一種情況時,同意轉讓方和大連產權交易所有權全額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3)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日歷日內,將除交易保證金外其余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
(4)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并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將除交易保證金外其余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支付至大連產權交易所指定結算賬戶后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進行轉讓標的及相關權屬證明文件等的交接。(明確自《資產交接單》簽署日期(含當天)起相關數據和狀態,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數、電表數、采暖費、通信費、物業費等。同意《資產交接單》簽署日期(含當天)之前轉讓標的的相關費用和欠費由轉讓方承擔,《資產交接單》簽署日期之后轉讓標的的相關費用和欠費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核查驗收后,轉讓方與受讓方均在《資產交接單》進行會簽即視為交接完成。
(5)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交納完畢后,在獲得大連產權交易所出具的交易憑證后30個工作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完畢轉讓標的變更登記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完畢轉讓標的變更登記手續。
(6)同意大連產權交易所在轉讓標的變更登記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大連產權交易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結算賬戶。
(7)承諾所提交的受讓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5、本次轉讓標的以現狀進行轉讓,大連產權交易所對轉讓標的瑕疵等情況不承擔保證責任。為使意向受讓方充分了解轉讓標的情況,請意向受讓方在辦理受讓登記前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
6、本項目信息公告期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此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信息公告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信息公告之內容及轉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拒付交易服務費、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逾期遞交變更登記資料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和大連產權交易所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