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進一步減輕社會組織負擔,現決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和注銷清算審計由民政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不需要社會組織承擔相關費用。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與報價。
一、項目要求:中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要求,對社會組織代表人離任審計、社會組織注銷清算進行專項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二、項目內容:
1.對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任職期最近三年的會計報表、相關賬簿進行審計,鑒別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公允性,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往。
2.對注銷社會組織的財產等進行清算,編制清算審計報告。
3.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情況及執行有效性。
4.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且有效執行。 5.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是否規范,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20〕9號)的相關要求。
6.界定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重大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其他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7.審計報告要列出審計發現被審計單位的主要問題及意見建議,必要時協助被審計社會組織進行整改。
8.對于注銷清算審計,除上述審計內容外,還應將重點放在注銷清算的手續是否合法、資產負債的處置是否合規、剩余資產的移交是否合理等。
9.本次報價以單價進行投標,按實際完成工作量作為最終結算依據。
三、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至****。
四、審計要求:
1. 中標單位對審計業務質量負責,合理安排具有相應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能的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審計準則和職業規范準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受托業務,出具審計報告、清算報告,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 開展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清算審計,需保證其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立場,原則上在受委托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計項目,出具審計報告。如遇特殊情況,可能延期的,應及時向我局報告。
3. 對被審計的社會組織出具的審計結論及意見應當準確恰當,審計結論與審計證據對應關系應當適當、嚴密,審計報告披露的信息應當全面完整。
4. 中標單位對在審計過程中知悉的單位秘密嚴加保密,中標單位不得將其知悉的資料內容對外泄露。
5. 中標單位辦理審計業務期間,不得接受被審計單位及與委托事項有利害關系人的禮品、禮金及有價證券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五、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財政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六、中標服務機構確定:
所有符合資格審查的投標單位進行現場報價,以最低單價報價者中標,最低報價有兩家及以上單位的,按照投標單位注冊會計師人數最多的為中標單位。
七、審計費用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后,中標單位出具審計報告并完成審計工作后,我局按照實際產生的委托審計業務量和核定的單價,按實際工程量支付給承辦方(年度預算內)。中標單位辦理審計服務費結算時,須出具審計項目服務費結算清單,經委托人審核無誤并簽批后辦理結算。
中國采招 %網()八、報名要求:
報名材料:能證明資格要求的相關材料。
九、報名方式及聯系方式
請有意的機構根據上述要求制作紙質報價文件,單獨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密封后,于****前郵寄或送至點擊登錄查看綜合辦公室。地址: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民政局,聯系人:旭玲,聯系電話:****,若有對本項目未明之處歡迎來電咨詢或現場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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