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三亞市吉陽區殘疾人綜合康復中心采購項目評估單位的公告
根據三亞市吉陽區殘疾人綜合康復中心采購項目合同約定,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評估該項目的實施成效,提升服務質量與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相關工作安排,現面向社會公開遴選項目評估單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三亞市吉陽區殘疾人綜合康復中心采購項目評估
(二)評估內容:對三亞市吉陽區殘疾人綜合康復中心采購項目進行中期及末期評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項目執行規范性評估:核查項目執行是否與方案、合同約定一致,服務流程是否規范。
2. 服務過程與質量評估:評估服務提供、個案管理、專業方法運用、服務記錄等情況。
3. 服務成效評估:評估服務對象生活質量、社會功能、康復情況、社會融入等方面的改善情況。
4. 滿意度評估:了解服務對象及其家屬的滿意度,需要改善的地方。
5. 項目資金使用與管理評估:檢查項目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及效益。
6. 項目管理與創新能力評估:評估項目方的內部管理、團隊建設、資源整合及服務創新情況。
(三)項目地點及預算:吉陽區****
(四)評估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二、申報單位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相關業務經營范圍。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六)具備開展社會服務項目評估,特別是精神衛生、殘疾人康復、社會工作服務等領域項目評估的經驗和業績。
(七)擁有具備社會學、社會工作、心理學、精神醫學、公共衛生、財務管理等相關專業背景或豐富評估經驗的專業團隊。
三、 申報材料
(一)單位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二)單位簡介及類似項目評估業績證明(需提供相關合同或成果摘要等證明材料)。
(三)參與本項目評估團隊核心成員名單及其學歷、職稱、相關資格證書和專業履歷。
(四)針對本項目的評估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思路、方法、指標體系設計、工作流程、時間進度安排、質量保障措施等)。
(五)報價函(需明確評估服務總報價及報價構成)。
(六)近六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七)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四、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吉陽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遴選公告。
(二)材料提交:申報單位請于****18時前,將紙質版申報材料(密封包裝)報送或郵寄至吉陽區殘疾人聯合會404辦公室(地址:吉陽區吉陽大道218號(天豪萬琉合院A1棟404),聯系人:周先生,聯系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三)評審:我單位將通過理事會擇優確定承接單位。
(四)結果公示:評審結果將在吉陽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五、 其他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其參選資格。
(二)我單位對本次遴選擁有最終解釋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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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