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內容
(一)項目內容
廁內現有垃圾清理、垃圾外運處置、塑料管安裝及油漆修補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二)質量要求
按國家及地方現行驗收規范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并通過備案。
(三)項目地點:路居鎮孤山村村委會陽光海岸。
(四)報價方式
1. 本項目的報價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式,
2.供應商應當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各種風險后采用綜合單價形式進行工程量清單報價,不得采用總價讓利或以百分比讓利等形式進行報價,報價不得低于其企業成本價。
3. 供應商在報價報價匯總表中的報價均包括完成招標范圍內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的全部費用。
4. 供應商可以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響投標報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
5. 供應商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并結合本企業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實際,考慮風險因素自主報價。供應商的投標報價編制依據詳見工程量清單。
6. ①施工范圍內考慮相應抽水臺班及季節影響的保護措施;②施工范圍內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③中標人應對施工場地中及周邊的管線進行保護,如因成交供應商原因造成損壞的,由成交供應商負責修復并承擔費用。
7. 供應商不得對采購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單作任意調整和修改,供應商若對工程量清單有疑問可在詢比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向采購人書面提出,由采購人視情況作出書面回復。若無答疑,本工程量清單所列工程量及細目特征,在定標后無設計變更及發包人簽證,均不得作任何調整。
8.項目竣工結算由以下部分構成:施工過程中工程量增減以招標時的工程量清單為依據,經采購人、監理及承包人三方的簽證的量為準,價款的確定方法:結算總價=中標價+變更(調整價),由于設計變更,致使工程量發生增減,按響應文件該項目綜合單價執行;新增工程項目部分,按響應報價相對攔標價的下浮比例優惠后進行結算。
9.供應商的總報價應不得低于企業合理的最低成本總價,并不高于攔標價;采購人設置招標控制總價和招標控制全費用綜合單價,有投標總報價高于招標控制總價或投標全費用綜合單價高于相應招標控制全費用綜合單價情況的作無效投標處理。
10.招標控制價:人民幣叁萬捌仟柒佰零捌元肆角柒分(¥38,708.47)。
11.本工程投標報價采用的幣種為 人民幣 。
(五)驗收標準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供應商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采購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除常規資料外,還必須附有進場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采購人現場查驗記錄等。
2.采購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供應商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六)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
1.為所有施工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2.成交供應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及當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保證施工現場不出現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經常向采購人解釋說明施工安全工作保障情況及施工方案實施情況,保證施工人員和采購人及第三方人員、財產安全。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完全負責,與采購人無關。
3.施工人員自覺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如發生人為的不安全行為,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必須立即停工,無條件整改。
4.因施工不當等問題造成采購人及第三方人員、財產安全等受到損失的,由成交供應商按照損失程度全額賠償。
5.成交供應商必須嚴格執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條款要求,不得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工人上訪情況,并在響應文件中作出承諾。
采購內容
(一)項目內容
廁內現有垃圾清理、垃圾外運處置、塑料管安裝及油漆修補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二)質量要求
按國家及地方現行驗收規范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并通過備案。
(三)項目地點:路居鎮孤山村村委會陽光海岸。
(四)報價方式
1. 本項目的報價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式,
2.供應商應當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各種風險后采用綜合單價形式進行工程量清單報價,不得采用總價讓利或以百分比讓利等形式進行報價,報價不得低于其企業成本價。
3. 供應商在報價報價匯總表中的報價均包括完成招標范圍內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的全部費用。
4. 供應商可以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響投標報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賠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
5. 供應商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并結合本企業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實際,考慮風險因素自主報價。供應商的投標報價編制依據詳見工程量清單。
6. ①施工范圍內考慮相應抽水臺班及季節影響的保護措施;②施工范圍內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③中標人應對施工場地中及周邊的管線進行保護,如因成交供應商原因造成損壞的,由成交供應商負責修復并承擔費用。
7. 供應商不得對采購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單作任意調整和修改,供應商若對工程量清單有疑問可在詢比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向采購人書面提出,由采購人視情況作出書面回復。若無答疑,本工程量清單所列工程量及細目特征,在定標后無設計變更及發包人簽證,均不得作任何調整。
8.項目竣工結算由以下部分構成:施工過程中工程量增減以招標時的工程量清單為依據,經采購人、監理及承包人三方的簽證的量為準,價款的確定方法:結算總價=中標價+變更(調整價),由于設計變更,致使工程量發生增減,按響應文件該項目綜合單價執行;新增工程項目部分,按響應報價相對攔標價的下浮比例優惠后進行結算。
9.供應商的總報價應不得低于企業合理的最低成本總價,并不高于攔標價;采購人設置招標控制總價和招標控制全費用綜合單價,有投標總報價高于招標控制總價或投標全費用綜合單價高于相應招標控制全費用綜合單價情況的作無效投標處理。
10.招標控制價:人民幣叁萬捌仟柒佰伍拾柒元捌角肆分(¥38,757.84)。
11.本工程投標報價采用的幣種為 人民幣 。
(五)驗收標準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供應商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采購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除常規資料外,還必須附有進場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采購人現場查驗記錄等。
2.采購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供應商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六)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
1.為所有施工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2.成交供應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及當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保證施工現場不出現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經常向采購人解釋說明施工安全工作保障情況及施工方案實施情況,保證施工人員和采購人及第三方人員、財產安全。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完全負責,與采購人無關。
3.施工人員自覺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如發生人為的不安全行為,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必須立即停工,無條件整改。
4.因施工不當等問題造成采購人及第三方人員、財產安全等受到損失的,由成交供應商按照損失程度全額賠償。
5.成交供應商必須嚴格執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條款要求,不得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工人上訪情況,并在響應文件中作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