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洞頭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洞資規告字〔2025〕05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批準,點擊登錄查看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洞頭區****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與點擊登錄查看共同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名稱: | 洞頭區**** | 宗地面積: | 2464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溫州市**** |
| 出讓年限: | 40年 | 容積率: | 1.5≤A-06-1地塊≤2.0 | 建筑密度(%): | ≤40% |
| 綠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40米 | 用地用海分類: | 商務金融用地 |
| 起始價: | 2355萬元 | 競買保證金: | 471萬元 | 加價幅度: | 10萬元或其整數倍 |
| 掛牌開始時間: | ****16時3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16時30分 | ||
| 備注: | 1.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起始價和競得價不包括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其它需繳納的零星配套費; 2.具體地塊規劃指標以點擊登錄查看出具的規劃條件([2025]洞規設字13號)為準。 | ||||
具體情況以《掛牌出讓須知》為準。
二、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但法律法規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請人只可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競買。
競買人如為自然人、其他組織,競得后應當按規定設立由競買人全額出資的獨立法人資格公司,并以新設立的獨立法人資格全資公司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
競買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對地塊進行開發建設,并在網上報名時于擬成立新公司申請書中明確。單獨申請競買的,新公司須為競買人全額出資的獨立法人資格公司。
出讓人可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要求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并提供由市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公司登記基本情況》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應當在出讓合同簽訂后30天內簽訂;也可直接與競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本地塊進行開發。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須知,可登錄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瀏覽或下載。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www.zjzrzyjy.com)進行。申請人須按照掛牌須知要求提前辦妥數字證書,符合競買要求,并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或提交金額不少于全額競買保證金的銀行保函,方可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六、地塊掛牌時間:****16時30分至****16時30分。
網上報名時間:****16時30分至****16時30分。
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16時30分。
七、聯系方式
現場咨詢:點擊登錄查看二樓工程建設審批二號窗口(溫州市****
聯系電話:
**** (點擊登錄查看洞頭分局)
**** (洞頭區政務服務中心)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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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