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魯甸縣2025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實施方案》工作流程,現結合我縣實際,面向全縣公開遴選“基層農技人員培訓機構、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示范主體和特聘農技員”,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申報主體自愿申報,遴選機構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原則,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入選對象,接受社會監督。
二、遴選數量
(一)基層農技人員培訓機構1個。負責全縣基115名基層農技人員異地脫產培訓(培訓時長不少于5天,其中實訓課程≥3天)。
(二)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3個。覆蓋玉米、馬鈴薯、蘋果3個主導產業,每個產業各1個。
(三)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示范主體3個。聚焦全縣優勢特色產業。
(四)特聘農技員6人。均為2025年度新招募人員,主要服務于全縣****
三、遴選條件
(一)基層農技人員培訓機構
1.申報單位須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期間基層農技人員培訓基地名單》,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2.擁有專業教學團隊,具備基層農技人員培訓課程的科研開發、技術推廣及教學能力,課程設置需涵蓋糧食安全、特色產業(馬鈴薯、生豬等)技術、農業信息化服務等內容。
3.近3年內承擔過縣級或縣級以上農技人員培訓項目,有完整培訓檔案(含簽到表、課程表、滿意度問卷等),且參訓人員滿意率≥90%(提供近3年培訓合同、滿意度報告等佐證材料)。
4.嚴格遵守項目資金管理規定,愿意在遴選機構的指導下,按時保質完成培訓任務,接受培訓過程監督、資金使用的審計及績效評價。
5.具備固定教學場地(可容納50人以上教室)、實訓基地(或合作實訓點位)及配套教學設施(電腦、投影儀等),能保障培訓期間參訓人員食宿(兩人一間標準)及安全管理。
(二)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1.實施主體為魯甸縣域內注冊登記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近3年無失信被執行人記錄、無農業生產安全事故、無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記錄。
2.基地規模達標。種植類基地(玉米、馬鈴薯、蘋果):核心區域集中連片且統一管理,面積≥500畝;
3.基礎設施完善。具備灌溉排水、田間道路、倉儲(或養殖圈舍)等基礎條件;擁有專業技術團隊(至少1名專職技術人員),能定期組織開展現場觀摩、技術培訓、成果展示等活動。
4.示范能力突出。能展示主推新品種≥1個,開展新技術、新機具、科學試驗示范≥1項;具備可容納50人以上的培訓場所,需依托基地開展農業主推技術觀摩培訓≥1場,培訓總人次≥50人次。
5.主動配合工作。自愿接受遴選機構的指導,參與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范,輻射帶動周邊50戶以上農戶應用先進技術,助力產業提質增效。
(三)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示范主體
1. 實施主體為魯甸縣域內注冊登記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或種養大戶,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誠信經營,近3年無不良經營記錄。
2.服務模式創新。能通過代耕代種、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聯網+農機作業”等模式,為農戶提供生產管護、病蟲害統防統治、農產品存儲加工等社會化服務,服務半徑覆蓋1個以上行政村。
3.技術應用能力強。愿意接受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方法,能通過信息化手段上報服務動態、接收技術指導。
4.服務規模達標。圍繞農業特色產業開展托管服務,服務面積≥200畝。
5.帶動效應顯著。能優先服務小農戶,幫助農戶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產品質量,服務對象滿意度≥85%。
(四)特聘農技員
1.對象條件。具有魯甸縣****
2.專業能力。具備農業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熟悉魯甸縣重點產業生產技術,有3年以上一線農業生產或技術指導經驗。
3.服務能力。能熟練使用智能手機,掌握“中國農技推廣APP”操作,按要求記錄工作臺賬并填寫《特聘農技員服務手冊》;每月服務時長≥20天,服從遴選機構的統一調度,配合完成技術指導、宣傳培訓、數據上報等任務。
4.職業素養。責任心強,遵守工作紀律,未兼職其他與農技推廣沖突的工作,能保證服務期內全職投入工作。
5.優先條件。具有中藥材種植、植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專業或從業經驗者和曾參與過基層農技推廣項目、獲得縣級及以上農業技術表彰或在特色產業領域有突出業績(如帶動農戶增收)的申報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遴選。
四、補助標準
(一)基層農技人員培訓機構
培訓費不高于3300元/人,(含培訓期間往返路費、途中伙食費、住宿費、餐費、教學費、資料費),按培訓115人進行預算,簽訂培訓協議。
(二)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采取“先建后補、物資補助”方式,每個基地補助12萬元,由遴選機構統一采購對應農用物資定向發放至基地,具體物資種類及數量依據項目實施方案確定。
(三)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示范主體
對通過驗收的示范主體,按服務面積1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助,每個主體補助不超過2萬元(服務面積不足200畝的,按實際服務面積核算)。
(四)特聘農技員
1.補助標準。每人每月補助2800元,其中:基本補助2300元(占比82.1%)、績效補助500元(占比17.9%)。
2.發放方式。按季度簽訂服務協議,季度考核合格后全額發放基本補助+績效補助;考核不合格的,按任務完成情況發放基本補助,不發放績效補助;連續2個月未開展服務的,全額扣發當季度補助。
3.續聘機制。服務期內季度考核均合格且本人自愿的,優先續聘;年度內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務協議,3年內不納入魯甸縣特聘農技員遴選范圍。
五、遴選程序
(一)自愿申報
申報主體或個人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魯甸縣****
1.培訓機構。《魯甸縣2025年基層農技人員培訓機構申報表》(附件1)、法人資格證書、培訓資質證明、近3年培訓業績材料、2025年培訓計劃、征信報告。
2.示范基地。《魯甸縣2025年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報表》(附件2)、經營主體資質證書、示范基地GPS定位圖及面積證明(租地協議等)、基礎設施照片、技術團隊名單。
3.示范主體。《魯甸縣2025年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示范主體申報表》(附件3)、社會化服務臺賬及現場圖片、設施設備圖片。
4.特聘農技員。《魯甸縣2025年特聘農技員申報表》(附件4)、身份證、學歷或技能證書、近6個月體檢報告、無犯罪證明、工作經歷證明。
(二)材料審核與現場核驗
遴選機構組織專家成立評審組,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對示范基地、示范主體,評審組將實地核驗基地規模、基礎設施、服務能力等情況。
(三)專家評審
評審組根據申報材料、現場核驗情況,采取“綜合評價、擇優選擇”方式,確定初步入選名單。
(四)公示
初步入選名單將在魯甸微農業公眾號和遴選機構的公示欄公開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確定實施主體與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后,遴選機構與入選的培訓機構、示范基地、示范主體、特聘農技員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權利義務、服務內容及考核要求。
(六)其他要求
1.一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只能申報1類項目(如示范基地與示范主體不可同時申報)。
2.凡提供虛假材料的申報主體或個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3年內不得參與魯甸縣農業類項目申報,并記入誠信檔案。
六、申報時限與聯系方式
(一)申報時限
****至****(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聯系地址
點擊登錄查看卯家灣綠色食品產業園區魯甸縣****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馬老師;聯系電話:****;電子郵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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