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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號 | **** | 項目名稱 | 原后豐村中心橫河(大安豎河—尖沙漁港河)和蘇七河整治(祁連山路—東方紅界)工程 |
| 標段編號 | ****001001 | 標段名稱 | 原后豐村中心橫河(大安豎河—尖沙漁港河)和蘇七河整治(祁連山路—東方紅界)工程施工 |
| 工程類型 |
原后豐村中心橫河(大安豎河—尖沙漁港河)和蘇七河整治(祁連山路—東方紅界)工程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原后豐村中心橫河(大安豎河—尖沙漁港河)和蘇七河整治(祁連山路—東方紅界)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南通市****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代理機構為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地點:位于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
(2)工程規模:原后豐村中心橫河(大安豎河—尖沙漁港河),西起大安豎河,東至尖沙漁港,河道全長約790m,規劃河道寬度22m;蘇七河整治(祁連山路—東方紅界),南起祁連山路,北至東方紅農場界,河道全長約435m,規劃河道寬度20m。合同估算價約850萬元。
(3)招標范圍: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中所示內容。
(4)工期:總工期: 150 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5)質量要求:合格 ;
(6)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工程共分 壹 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以上證書必須注冊在投標單位),并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注:①如本項目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
②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二級建造師且注冊證書核發地為江蘇省的,必須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的公告》(〔2023〕第26號)文件要求執行,否則不予認可。外省市****
③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按照蘇建建管[2016] 214號文要求,投標時可僅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在中標后按蘇建建管(2017) 236 號文要求配備到位。
3.4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必須提供:①投標企業與項目負責人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②社保機構出具的投標企業為項目負責人繳納的近三個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中任意一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3.5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自****以來,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任職期間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600萬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業績,并在該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合同完工驗收(或階段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上述材料缺一不可且載明的項目負責人須為同一人,如證明材料不能體現,應附發包人或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
時間以合同完工驗收(或階段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為準(如為階段驗收的,時間以驗收日期在后的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中載明的金額為準,如不一致的,以金額少的為準。
注:高標準農田業績與本招標項目不屬于類似工程。
3.6根據《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蘇建招辦2022】2號)文件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指本項目要求的資質)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7根據《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文,投標人在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在“信用中國”查詢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3.8根據蘇建函建管〔2025〕183號文要求,被限制市****
3.9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定的情形。
3.10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未盡之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的“資格評審標準”。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 11 月 10日至2025年 12 月 2 日 9 時 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標證通”或“國信CA”或“CFCA”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
5、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 12 月2 日 9 時 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 招標人: | 招標代 理機構: | ||
| 地 址: | 南通市**** | 地 址: | 南通市**** |
| 聯系人: | 聯系人: | 張婕 | |
| 電 話: | 0513- **** | 電 話: | **** |
2025年 11 月 10 日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