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說明
我公司人保財險福建泉州惠安支公司“高水平推進平安建設 共建共享惠民惠安”主題宣傳活動采購項目,征集優秀供應商,征集時間自****09:00截至****18:00,歡迎參與。
二、項目需求
本項目選定一家供應商,為惠安支公司提供周期為2個月的宣傳活動服務。
三、供應商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諾提供本次服務的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此項采購活動最近三年沒有出現違法違規或失信行為,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的行為;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8.資格承諾函: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制指導意見的通知》(閩財購(2024)6號)的規定,依法在福建省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可提供《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3.8)。供應商應對其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說明: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格承諾函,若提供承諾函的在響應文件中可不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財務狀況報告證明文件、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成交人承諾事項的真實性。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若不提供資格承諾函的,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資格要求證明文件詳細要求請見附件三。
四、供應商報名方式
(一)報名資料:凡有意向參加該采購項目的供應商,需提供滿足資質要求的相應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均需加蓋公章)等。
(二)報名方式:凡有意向參加本采購項目的供應商,請聯系項目報名聯系人報名并將報名資料電子版發送采購方,同時明確報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含電子郵箱)。采購方審核通過后,將采購文件發送至供應商預留郵箱,對不符合資質的供應商將不予登記報名。如報名中查實涉及“圍標”“串標”等行為,涉及方三年內不得參與我司采購項目。
五、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泉州市****
項目報名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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