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部分資產 (上海市****
項目編號:****
轉讓底價: 738.890000萬元
標的所在地區: 上海市長寧區
資產類別: 不動產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
受托機構 受托機構名稱:中宸國聯(上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受托機構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
交易機構 交易機構名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 | 業務聯系人:林菲 聯系電話:、****業務負責人:黃威昌 聯系電話:****、****
轉讓方承諾 資產公告信息
資產描述
上海市****
資產類別:
不動產
地理位置:
上海市****
不動產登記證號:
滬房地市****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157.1
土地性質:
劃撥
房屋規劃用途:
住宅
標的基本信息
抵債、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目前對外出租,詳見“其他披露的內容”。
重要信息披露:
根據委托人提供《上海市****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轉讓價格為含稅價。
2、本標的為國有資產,其轉讓過程中較其他轉讓方式有所不同。
3、標的資產目前處于出租狀態。本次轉讓標的資產,將要求受讓方繼續履行與承租方簽署的租賃合同并收取租金。
4、本項目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人,應在掛牌期間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專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未交納保證金或未在競專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受讓和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5、標的土地為劃撥用地,需自行了解當地有關部門的土地出讓金政策。
6、其他詳見交易所備查文件。 轉讓方簡況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附件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聯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聯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資產描述
上海市****
資產類別:
不動產
地理位置:
上海市****
不動產登記證號:
滬房地市****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157.1
土地性質:
劃撥
房屋規劃用途:
住宅
抵債、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目前對外出租,詳見“其他披露的內容”。
重要信息披露:
根據委托人提供《上海市****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轉讓價格為含稅價。
2、本標的為國有資產,其轉讓過程中較其他轉讓方式有所不同。
3、標的資產目前處于出租狀態。本次轉讓標的資產,將要求受讓方繼續履行與承租方簽署的租賃合同并收取租金。
4、本項目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人,應在掛牌期間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競價專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未交納保證金或未在競專場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受讓和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5、標的土地為劃撥用地,需自行了解當地有關部門的土地出讓金政策。
6、其他詳見交易所備查文件。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中央企業 | ||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 ||
| 批準單位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交易條件 |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產權標的的情況下,于掛牌期內遞交受讓申請,同時在掛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銀行賬戶到賬為準),按產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詳見交易保證金設定)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聯交所)指定銀行賬戶。意向受讓方遞交交易保證金后即為意向受讓方在《物權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交易各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即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 2、信息發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且遞交保證金的,采用協議方式轉讓,意向受讓方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底價的價格受讓產權,并按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意向受讓方完成報價并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本項目涉及到對標的具有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人未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情形,信息發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含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人),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競價方式,經承租人在競價專場對其他意向受讓方的競價結果表示行權意見后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受讓方被確定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可以以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為限,在扣除上海聯交所組織交易的相關服務費用后,依法依規向意向受讓方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上海聯交所將按照交易保證金相關規則處理(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通過產權交易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②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規定時限內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①在網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②在網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③競買人通過網絡競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有關規則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3)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或其他違規違約情形的。 4.本項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 受讓方應當在《產權交易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支付到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受讓方須同意,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并經轉讓方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支付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全額繳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意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瑕疵等為由,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拒付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6.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如需補繳維修基金由受讓方承擔。 7.房屋過戶前相關物業管理費、水電煤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過戶后相關物業管理費、水電煤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權證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之日(以下簡稱交割日)之前的租金由轉讓方享有,自交割日起租金由受讓方享有。 8.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書面承諾:(1)意向受讓方已自行對照并充分了解國家及地方關于購房資格的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構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資格,決定是否參與受讓本項目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2)本標的資產以現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物及標的物室內外裝修及配套設施的安裝等現狀接收標的房產。受讓方同意在完成不動產權證書轉移登記后的 10 個工作日內移交房屋。(3)房屋過戶前相關物業管理費、水電煤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過戶后相關物業管理費、水電煤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權證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之日(以下簡稱交割日)之前的租金由轉讓方享有,自交割日起租金由受讓方享有。(4)受讓方即為房產權證過戶人。(5)標的土地為劃撥用地,需自行了解當地有關部門的土地出讓金政策。 9.受讓方負責辦理產權變更手續,轉讓方予以配合。若在辦理《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或核稅、交易的任何過程中,因轉讓方原因導致產權變更手續未能按時辦理完成的,或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受讓方需要協助轉讓方與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轉讓方可與受讓方解除《房地產買賣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0.受讓方須按成交金額的0.8%支付上海聯交所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賬戶名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號:********;開戶行:浦東發展銀行黃浦支行。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90.000000萬元 |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
| 信息披露期 | 3 個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展示時間 | 掛牌期間 |
| 展示地點 | 標的所在地 |
| 聯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 聯系電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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