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 | ||
| 1. 項目概述 | ||
| 1.1 出租方: 點擊登錄查看 | ||
| 1.2 標的名稱: 善水灣好街坊1幢101室、102室商業房產 | ||
| 1.3 出租行為批準情況: | ||
| 點擊登錄查看《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 ||
| 1.4 掛牌起止日期: | ****-**** | |
| 1.5 接受報名時間: 掛牌期限內(工作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 | ||
| 1.6 交易方式: | ||
| 掛牌期滿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采取協議方式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出租;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 ||
| 2.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 | ||
| 2.2 有無房產證: 有 | ||
| 2.3 建筑面積(㎡): 7787.51(以實際可租賃面積為準) | ||
| 2.4 建筑年代: 2010年 | ||
| 2.5 出租用途: 商業 | ||
| 2.6 附屬設施: 水、電齊全,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 ||
| 2.7 其他說明: | ||
| (1)裝修程度:簡裝; (2)目前租賃狀態:空置; (3)本次招租標的整體出租,不拆分。 | ||
| 3. 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 ||
| 3.1 租金價格(萬元/年): 284.2400 | ||
| 3.2 租期(月): 96個月 (免租期為6個月,前3個季度每季度減免2個月) |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季付(先付后用) | ||
| 3.4 租賃押金(萬元): 相當于3個月成交租金 | ||
| 4. 對承租方的要求: | ||
| (1)意向承租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法人,成立時間須不低于5年(截至公告發布之日),經營范圍須包含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集貿市場管理服務等相關內容。(以上均以營業執照記載為準) (2)意向承租方須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國”平臺中沒有不良記錄。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標的后的經營業態為綜合性商業體。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標的后不得轉租,須守法經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業務,不得出現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5)意向承租方須有3年以上綜合型商業體經營管理經驗(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正在運營的綜合型商業體項目須不少于1個,且單個面積須不低于8000平方米,經營業態須不少于4種(如:餐飲、飲品、快餐、培訓機構、超市、藥房、健身等)。(報名時須提供合同、不同業態門店照片等證明材料) (6)意向承租方與出租方在租賃合同履行期間未發生過拖欠租金、提前退租等違約失信行為。 (7)不接受聯合體登記。 | ||
| 5. 其他要求: | ||
| (1)租金遞增方式:前三個合同年不變,租金自第四個合同年開始遞增,每三個合同年在前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 (2)承租方須在確定承租資格次日起3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本標的承租期間的房屋裝修費用,由承租戶自行承擔,合同終止后出租方不予補償。 (4)如遇國家政策、規劃調整、需進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權無條件提前終止合同,對此,承租方無權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均需另行支付給項目所屬物業公司。 (6)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標的后,對內部進行包括但不限于裝修改造、加固分隔等所必須的二次消防驗收,由承租方自行向消防、城管等部門申報。因承租方自身原因無法取得證照及相關手續的,自行承擔責任,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7)本物業除不可移動的裝修部分外,其他附屬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地膠、燈具等不在交付范圍內,其他按現狀交付(意向承租方要充分考慮到業態的實際需要,對建筑物業進行各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結構加固、裝修、消防排污、上下水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費用。承租方不得私自改變建筑結構(包括修改建筑外觀)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如有私自改造行為的,必須限期恢復原狀,同時按租賃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8)意向承租方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制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安全、設施設備安全、衛生管理、應急方案等方面。 (9)本次出租標的為整體出租,不拆分。 | ||
| 6. 交易保證金 | ||
| 6.1 保證金數額:意向承租方需繳納交易保證金86萬元。 | ||
| 6.2 保證金繳納截止期限: | ||
| 6.3 保證金處置: | ||
| (1)意向承租方如被確定為承租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本金在《成交確認書》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轉抵租賃押金及首期租金,不足部分另行補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確定為承租方,自承租方確定之日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全額返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2)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租人并對以下內容作出承諾:如競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雙方應支付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保證金劃轉至出租方,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出租方同時承諾,如因出租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生其他違規違約行為時,以對競租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 ①協議出租的,被確認為承租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簽署《成交確認書》的或拒絕與出租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 ②以網絡競價方式被確認為承租方后,5個工作日內未簽署《成交確認書》或拒絕與出租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 ③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賃押金、交易服務費的; ④未按《房屋租賃合同》履約的; ⑤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承諾的; ⑥擾亂交易場所秩序,使交易活動無法進行的; ⑦相互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的; 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
| 7. 辦理意向報名手續及需提供的資料 | ||
| 7.1意向承租方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的報名材料: (1)經簽字蓋章的意向方登記表(登記時系統生成)。 (2)營業執照(在線調用無須提供)。 意向承租方須在登記期限內登錄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用戶平臺,并通過產權交易業務管理系統完成登記手續,登記材料均需原件掃描上傳。 7.2意向承租方須在報名期內向出租方提供的報名材料: 具有3年以上綜合型商業體經營管理經驗(截至公告發布之日),至少一個正在運營的綜合型商業體項目,且單個面積須不低于8000平方米,經營業態須不少于4種(如:餐飲、飲品、快餐、培訓機構、超市、藥房、健身等)的證明資料。(合同、不同業態門店照片等) 意向承租方在網絡報名審核通過后,須在報名期內將上述材料提交至出租方(地址:秦淮區**** | ||
| 8. 其他說明 | ||
| (1)出租方承諾:對本次出租的房產擁有合法出租權,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集體決策程序。 (2)意向承租方承諾:提出承租申請前已全面了解出租標的相關信息,自主作出承租決定;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請即視為已知曉招租公告載明的所有內容和交易條件,已充分了解出租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房產登記情況、坐落、面積、用途、權利類型、消防及裝修情況等。 (3)本次出租標的以現狀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出租標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對出租標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綜合因素,審慎決策。 (4)關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間具體權利義務的約定,以雙方簽訂的書面租賃合同的內容為準。 (5)本項目自承租方確定之日起視為進場交易成交,交易雙方須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按照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繳納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的計費金額為成交總租金)。 (6)相關銀行賬戶信息:請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人聯系。 | ||
| 9. 聯系方式 | ||
| 出租方: 點擊登錄查看 | ||
| 地 址: 南京市**** | ||
| 聯 系 人: 陳敏 | ||
| 電 話: **** | ||
| 地 址: 南京市**** | ||
| 郵 編: 210019 | ||
| 聯 系 人: 笪女士 | ||
| 電 話: **** | ||
| 10. 接受投訴的單位和電話 | ||
| 單位:南京安居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 聯系人:馬捷 | ||
| 電話:**** | ||
| 附件 |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