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錫山區**** | |||
| 項目編號 | **** | |||
| 掛牌期限 | ****至**** | |||
| 出租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招租資產情況 | 房地產類 | |||
| 房屋坐落地址 | 錫山區**** | |||
| 房產證號 | / | 土地證號 | / | |
| 房屋面積(㎡) | 土地面積(㎡) | |||
| 招租面積(㎡) | ||||
| 房屋用途 | / | 土地性質 | /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停車位 | |||
| 招租底價 | 895.65萬元/年 | 租金年遞增率 | / | |
| 招租期限 (年) | 20 | |||
| 特別事項 | 本次招租擬招引承租方對錫山區**** | |||
| 承租條件 | 1、意向承租人應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譽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承租方須按規定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并在公告期滿日16時前向無錫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賬戶繳納意向承租保證金100萬元(以到賬時間為準)。被確定為最終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證金在其支付了租金后申請原額返還;其他無違規、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證金在最終承租人確定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原額返還。 3、租賃期間涉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網絡通訊費等)由承租人承擔。 4、承租人不得改變標的物的原始建筑結構。 5、承租期滿后,招租標的物內承租人自行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動物品歸產權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損壞。 6、本次招租不接受聯合報名的承租申請。 7、招租期限內的全部租金在租賃合同簽訂后,根據租賃合同一次性支付。 | |||
| 其他說明 | 1、在掛牌期間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則信息發布終結。 2、若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承租方時,采取電子競價方式決定最終承租人,詳見附件2:《報價須知》。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招租方有權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納保證金,先用于支付無錫產權交易所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剩余部分劃付至招租方。保證金不足以補償或支付相關費用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①在招租方設定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請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②被確定為最終承租人后,未能在三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署《租賃合同》的;③掛牌期滿后,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④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應價的;⑤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規則規定的其他違規違約情形。 4、意向承租方應按公告要求,在掛牌期間內通過點擊“正在報名”按鈕進行線上報名,將下述材料準備好后上傳到系統里,并繳納保證金(具體操作詳見附件3:《承租方操作手冊》): 企業 (1)營業執照(正、副本均可,原件或復印件蓋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或復印件蓋章) (3)《承租舉牌申請書》(見附件1,填寫信息并蓋章) (4)授權委托書以及經辦人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或復印件蓋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辦理的,此項材料無須提供) 5、本次招租交易服務費由招租方承擔,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江蘇省發改委文件執行。 | |||
| 聯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機構 | ||
| 聯系人 | 陳先生 | 聯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
| 電 話 | **** | 電 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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