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區屬學校政府采購行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根據學校工作需要,現向社會公開遴選兩個項目采購招標代理機構,具體事宜如下。
一、遴選計劃
每個項目各遴選1家采購招標代理機構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一:改善辦學條件、購置設施設備項目
概算投資:956884.03元
項目二:人工智能教室等信息化設施設備采購項目
概算投資:649946元
三、報名資格及審查要求
(一)在西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備案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招標資質的招標代理公司(提供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以及在拉薩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中介超市)入駐的代理機構;
(二)參與遴選招標代理機構僅可選擇其中一個項目進行響應,多報或重復報送視為無效資料。
(三)提供具有招標代理從業資格證書及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名單及證書復印件,同時提供近三個月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
(四)提供企業簡介及經營場所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場地所有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和開標室、評標室、監控室及相關設施設備圖片);
(五)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包括: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并蓋公章; “信用中國”企業信用查詢報告蓋公章;“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網站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欄”投標公司注冊所在地的查詢結果網頁截圖蓋公章;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加蓋公章;
(六)上述資料裝訂成冊,同時提供電子版光盤,須與提交紙質資料一致。以上資料裝入密封袋加蓋公章送達,一式一份,封面注明公司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比選后資料不予退還。
四、選取程序
1.發布遴選公告:在“拉薩城關教育”公眾號發布遴選公告,明確提交資料時限。
2.報名及資格審查:招標代理機構在公告規定時限內提交相關資料報名。
3.綜合評審:學校組建評審小組并組織相關人員對報名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進入下一環節,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綜合評審打分,擇優確定中標機構。
4.結果公示:評審結果在發布公告的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中標機構并發出中標通知書。
五、材料報送
六、其他事項
1.招標代理機構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取消其參選資格。
2.中標單位應嚴格按照委托代理協議要求開展工作,如出現違約行為,學校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其責任。
3.本次遴選公告內容解釋權歸點擊登錄查看所有。
附件:遴選政府投資項目代理機構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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