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項目名稱 | 山西省太原市千渡東山晴二期10-1-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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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號 | **** | ||
| 標的名稱 | 山西省太原市千渡東山晴二期10-1-401 | ||
| 標的編號 | **** | ||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
公告內容
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標的簡況
| 實物房產 | |
| 房產證號 | 晉(2025)太原市不動產權第****號 |
| 建筑面積 | 131.78(平方米) |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租賃情況 | 空置 |
| 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 |
| 建筑結構 | 鋼混 |
| 規劃用途 | 住宅 |
| 使用年限 | 70(年) |
| 資產概述 | 標的資產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千渡東山晴二期10幢1-4-0104號房產,房屋建筑面積合計為131.78㎡,房地產證載用途為住宅。 |
| 標的所在地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山西省太原市**** |
| 抵押、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不涉及共有、抵押、出租、擔保、查封等事項。 |
轉讓方簡況
| 基本情況 |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注冊地 | 天津自貿試驗區**** |
| 法定代表人 | 應丹林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其他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MA05PYU28R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 轉讓方行為批準情況 | |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鐵道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單位決策文件類型 | 批復 |
| 批準文件名稱 | 《關于同意中鐵建設轉讓太原、唐山兩地8套房產進場交易的批復》 |
| 批準文號 | 中鐵建財資函【2025】131號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鐵道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10660R |
| 批準日期 |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否 |
| 權利人是否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價款支付要求 | 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受讓方須承諾已知悉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并已自行確認完全符合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關購房政策規定而導致無法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2.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3. 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資產受讓申請,視為接受轉讓方已擬定的資產交易合同等文本,成為受讓方后無條件與轉讓方簽署包含前述《資產交易合同》在內的文件。 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以到賬為準)。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收到雙方簽訂的《資產交易合同》且足額收到價款及雙方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 2.2本項目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2.3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賬號:******** 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點擊登錄查看 賬 號:******** 開 戶 行:興業銀行廣州****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 是否接受聯合體受讓 | 否 |
| 重大事項披露 | 1.本次轉讓涉及的買賣雙方應承擔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產權登記費等),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規定不明確或未明確納稅主體的稅費,由受讓方承擔。意向受讓方應在提交受讓申請前充分了解并自行測算可能承擔的稅費金額。 2.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及地方限購政策文件的要求,需自行向房產登記管理部門核實條件。因不符合限購條件,成交后無法辦理過戶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充分的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查勘、查閱權屬證明、了解資產現狀、瑕疵及風險等),并在充分了解標的資產現狀及瑕疵的基礎上,自行判斷并決定是否參與受讓。本次轉讓交易活動一旦參與報名,視作意向受讓方對標的現狀、公告信息等無異議,愿意自行承擔因標的資產瑕疵或現狀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損失及后果。 4.標的資產按現狀轉讓。轉讓方及交易中心對標的物的品質、使用功能、適用性、技術指標等不作任何承諾和保證。如遇公告面積、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應以登記機關發證為準,不影響本次交易的成交價格。 5.自交付或視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讓方對交易標的行使所有的權利和義務,應承擔起交易標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用的支付和房屋滅失毀損的風險承擔。 7.其他事項詳見評估報告(文號:世聯估字 BJ2025H(2)070006號)。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 保證金設定 | |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7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17:00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保證事項及處置方式 |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收到雙方簽訂的《資產交易合同》且足額收到價款及雙方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 |
| 收款賬號 | 點擊登錄查看 賬號:********(用于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開戶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 |
| 保證內容 | 本項目保證金的保證事項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46個周期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廣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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