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
(25)廈產公字第1112號
根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等12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農規〔2023〕3 號)、《廈門市****
| 標的名稱 | 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一樓部分360平方米、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三樓、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一樓部分及二、四、五及六樓整體、高崎社1205號房屋等四處資產分開招租 | |||
|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 自****起至****止 | 競價方式 | 網絡競價 | |
| 網絡競價 | 報價登記期間 | 自****起至****止我中心工作時間內(具體以廈門產權交易網公告為準) | ||
| 自由報價期間 | 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 |||
| 限時報價周期 | 180秒 | 加價幅度 | 詳見招租標的清單 | |
| 辦理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 | ||||
意向買受人應對轉讓方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愿購買該交易標的的,請于登記期間(即“意向登記、網絡競價(拍賣)登記期間”)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閱相關資料、向我中心繳納保證金并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逾期我中心有權不予辦理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時應提交中心規定的材料,且繳交的保證金須經中心財務人員確認到賬(即保證金到賬在中心網銀上顯示的交易時間須在登記截止時間前),繳款憑證應注明報價人姓名或名稱、登記標的并加上“保證金”字樣(例:“張三,閩D1111車輛轉讓保證金”),如未注明的應現場注明。同時登記多個標的的,應分別繳交每個標的的保證金,一般不合并繳交。中心向意向買受人開具書面登記回執后方表示意向買受人辦理了登記手續。具體交易條件以規則及合同中所述為準。委托他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應提交中心認可的授權委托書(中心統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中心認為該委托需公證的,應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須由受托人簽字并提交原件核對。
(重要提示:請各意向人盡量提前辦理登記手續,建議不要在登記截止當天辦理登記手續。)
地址:思明區****
電話:**** **** **** ****
服務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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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公告
本單位擬交易下列農村產權,在點擊登錄查看網站公開披露信息,現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交易標的權屬關系清晰,本委托方對該標的具有完全處置權,且該處置權的實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本次交易標的交易行為已經過相應的有效內部決策并得到相應批準。
3、本委托方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無隱瞞或遺漏應披露信息,對交易標的的重大資產調整、權利限制狀態等事項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應證明,如有不實,本委托方將承擔一切后果及責任。
4、本委托方保證各意向購買人均可到標的現場了解標的情況。
5、本委托方在交易過程中將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次產權流轉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本委托方保證遵守上述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本委托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 標的名稱 | 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一樓部分360平方米、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三樓、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一樓部分及二、四、五及六樓整體、高崎社1205號房屋等四處資產分開招租 | ||
| 標的基本情況 (規模、坐落、四至) | 本次招租標的位于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一樓、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三樓、高崎北五路11號廠房一樓部分及二、四、五及六樓整體、高崎社1205號房屋。 | ||
| 交易底價 | 詳見《農村產權交易標的清單》 | 競價保證金 | 詳見《農村產權交易標的清單》 |
| 信息公告期 | 5個工作日 (不少于5個工作日) | 流轉交易期限 | 詳見《農村產權交易標的清單》 |
| 流轉形式 | √出租 □出售 □采購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拍賣 □其W他: | ||
| 資格條件 | 意向競租方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 | ||
| 交易費用承擔情況 | 1、應繳點擊登錄查看的產權交易傭金由承租方承擔; 2、詳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合同》范本及《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方案》。 | ||
| 其他披露事項 | 1、詳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合同》范本及《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方案》 | ||
02農村產權交易標的清單(1).xls
05方案及合同(1).pdf
辦理登記時應提交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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