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210000元 掛牌價: 721445元
**** 09:00:00 報名開始時間 **** 17:00:00 報名截止時間
| 項目名稱 | |||
| 項目編號 | 產權子類型 | 房產 | |
| 掛牌起始日期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發布終結。 | ||
| 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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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 |||||||||||||||||||||||||||||||||||||||||||||||||||
| 出租方承諾 | |||||||||||||||||||||||||||||||||||||||||||||||||||||
| 出租方決策件 | 《點擊登錄查看不良資產處置委員會會議紀要》2025年第27期 | ||||||||||||||||||||||||||||||||||||||||||||||||||||
| 特別 | -- |
| 交易 | 資金繳納式 | 線下支付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并按合同的約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賃押金,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簽訂租賃合同、扣除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款項在5日內無息原渠道退還。 |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法律法規允許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2.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及資金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 標的交割 | 由出租方交割。 | |
| 承租方確定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公告期:****— 11月19日17:00 2.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租賃標的,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17時前,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交易保證金確認到賬后,取得參與租賃資格。逾期未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租賃意向。未租賃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 3.意向承租方應充分了解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并到出租方及有關部門咨詢。意向承租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自愿接受租賃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風險。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賃標的狀況或租賃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租賃標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4.承租方確定后,甘交所集團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成交通知書》,出租方與承租方按租賃公告約定及《成交通知書》簽訂《租賃合同》。 5.租金采取年預付制,意向承租方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首年房屋租金及租賃押金,并簽署《租賃合同》(合同內容以出租方相關規定為準)辦理租賃相關手續,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6.承租方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如由此造成《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7.承租方應按照《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租賃標的,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簽訂分包經營租賃等協議。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租賃合同,已交納的房屋租金、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8.承租方須自行辦理標的租賃有關手續,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稅、費。 9.因政策、規劃變更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風險和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且不改交成交結果和交易價格。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團僅向承租方開具服務費發票。 11.租賃標的房屋的水、電、暖、物業等費用由承租方按計量向各征收部門按時交納。 12.其他詳見《租賃申請承諾書》《租賃須知》《租賃合同(待簽)》等文件。 |
| 聯系 | 咨詢聯系人 | 李經理 當經理 |
| 咨詢電話 | **** **** |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 9:00-12:00,14:30-18:00(節假日除外) | |
| 咨詢地址 | 甘南州文化旅游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1樓(州政府政務大廳南側) | |
| 其 他 | 甘交所集團網站:www.gscq.com.cn 微 信 公 眾 號: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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