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擬對收購的延安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債權資產進行處置。
截至****,我公司收購的延安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債權資產累計債權總額1,725.47萬元。其中:本金989.00萬元,利息合計732.34萬元,代墊費用4.12萬元。該戶債權資產為延安地區債權資產,擔保方式為抵押+保證,債權情況詳細如下:
| 利息截止日:**** | 單位:元 | |||||||
| 序號 | 債務人名稱 | 企業地址 | 債權情況 | 擔保方式 | 擔保情況簡述 | |||
| 本金余額 | 利息余額 | 代墊費用 | 債權金額合計 | |||||
| 1 | 延安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陜西省延安市寶塔區中際大廈四樓 | 9,890,000.00 | 7,323,425.19 | 41,233.50 | 17,254,658.69 | 抵押+保證 | 抵押物為延安紫程實業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業房產,該房產位于延安市**** |
| 延安紫程實業有限公司、王彥富提供保證擔保。 | ||||||||
| 合計 | 9,890,000.00 | 7,323,425.19 | 41,233.50 | 17,254,658.69 | ||||
處置方式:拍賣、要約邀請競價轉讓、掛牌轉讓及其他處置方式。
交易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員或機構不得受讓資產:1)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2)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3)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4)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5)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6)不符合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主體;7)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發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有效。
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
受理公示事項
聯系人:劉先生、馮先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西安市****
郵政編碼:710065
分公司監察審計部門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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