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區****JJZ050-0307 地塊建設項目(示范區幕墻部分石材采 購)
補充文件(1 號)
各潛在投標人:
1、原招標文件 P22“本合同范圍的貨物,應由丙方直接供貨,不得轉讓他人供貨,否則,甲、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全額 履約保證金、不予支付合同款并追究丙方的違約責任”修改為:“本 合同范圍的貨物,應由丙方直接供貨,不得轉讓他人供貨,否則,甲、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并追究丙方的違約責任”。
2、原招標文件 P23“根據項目進度要求供貨”修改為:“根據項 目進度要求供貨,自乙方發出采購通知之日起 5 日內完成供貨。”3、原招標文件 P23“1、投標報價是履行合同的最終價格,……稅金另計。”修改為:“投標報價是履行合同的最終價格,……稅金(稅 率 13%)由丙方承擔。”
4、原招標文件 P23 付款方式中“(4)完成結算后 30 日內支付 至結算價的 98.5%”修改為:“完成竣工結算后 30 日內支付至結算 價的 98.5%。”
5、原招標文件 P25“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丙方送達乙 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丙方同時需通知甲、乙雙方貨物已送達。”修改為:“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丙方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且驗 收合格后視為交付,丙方同時需通知甲、乙雙方貨物已送達。”
6、原招標文件 P26“2.下列文件與本合同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 應。如有糾紛,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為依據:(1)投標文件;(2)本合同條款(3)招標文件;(4)圖紙和清單(5)相關技術標準 與規范。”修改為:“2.下列文件與本合同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應。如 有糾紛,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為依據:(1)本合同條款(2)招標文件;(3)投標文件;(4)圖紙和清單(5)相關技術標準與規范。”7、現將修改后的招標文件以附件形式提供,詳見附件。
8、其他未盡事宜按原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執行。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
(簽名) |
發布公告時間:2025 年 12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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