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5 包茂高速達州至陜西、達州至重慶段及 G76 廈蓉 高速隆昌至貴州**** 施工監理試驗室 RXJC1 標段招標
第 1 號補遺書
根據《G65 包茂高速達州至陜西、達州至重慶段及 G76 廈蓉高速隆昌至 貴州**** RXJC1 標段招標文件》規定,招 標人發布第 1 號補遺書,本補遺書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不一 致之處,以本補遺書為準。補遺內容如下:
一、招標文件的修改
(一)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第 2.2.2 條、第 7.6 條、第 7.9 條的達州交通運輸局網站統一修改為:https:****/。
(二)下列內容由于系統原因未顯示,現進一步說明如下: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5.2.1 條第(4)款補充為“投 標人代表應根據系統提示解密開始時間 30 分鐘內在線同時完成第一信封(商 務及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電子投標文件解密”。
2、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的評標辦法前附表第 2.2.4(4)項“其他 因素 D”中,對“業績 C”附注如下:
注:1.路基土建工程指須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橋梁工程”或“路基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工程可為包含該監理試驗室內容的項目或 者單獨的項目。若單個項目中同時包含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工程的,可分別
認定。
2.監理試驗室項目包括:A.獨立的監理試驗室項目;或 B.施工監理項目 中包含的監理試驗室;或 C.以“聯合體形式”承擔施工監理項目中的監理試驗 室工作;或 D.中心試驗室。
3.承包人工地試驗室、監督檢測、交工檢測、竣工檢測、檢測咨詢、第 三方檢測類業績不能作為監理試驗室業績。
(三)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第 2.2.1 條分值構成修改為“技術建議 書:30 分;主要人員:25 分;業績:30 分;履約信譽:5 分;評標價:10 分”。
第 2.2.4(2)條主要人員評分標準修改為:
(1)滿足投標人須知附錄 4 資格審查條件中試驗室主任最低要求得 15 分;
(2)扣除試驗室主任資格審查業績要求最低個數后:
每增加 1 個在國內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監理試驗室項目 中擔任過試驗室主任或技術負責人職務業績加 3 分,最多加 6 分。
每增加 1 座在國內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監理試驗室項目中擔 任過試驗室主任或技術負責人職務業績加 3 分,最多加 6 分。
第 2.2.4(4)條業績 C 評分標準修改為:
(1)滿足投標人須知附錄 2 資格審查條件中資格審查最低資質要求得 18 分;
(2)扣除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完成數量后,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以 項目交工驗收時間為準):
每增加完成1個標段長度20公里及以上國內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 土建工程監理試驗室項目加 3 分,累計加 6 分。
(3)扣除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完成數量后,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以 項目交工驗收時間為準):
每增加完成1個標段長度20公里及以上國內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面 工程監理試驗室項目加 3 分,累計加 6 分。
(四)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第 2.2.4(1)條技術建議書 A 將各評 分因素細分項得分計算方式修改為“方式二:評標委員會總數為 7 人(含 7
人)以上時,該平均值以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
(五)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監理試驗室服務費用清單(一)報價清單說明”第 7.1 條第(6)“專項試驗檢測費”修改為“試驗檢測專項費”,第(二)監理試驗室服務費報價表的表 1 監理試驗室服務費用報價匯總表中“專項試驗檢測費”同步修改為“試驗檢測專項費”。
(六)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監理試驗室服務費用清單(一)報價清單說明”第 7.4 條中補充“缺陷責任期應至少配置 1 輛交通用車,由投 標人自行報價”。
(七)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
標段:RXJC1
最高投標限價: 773.5959 萬元,其中:
(1)競爭性部分報價: 755.1994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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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競爭性部分報價 |
18.3965 |
萬元,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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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暫估價: |
/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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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暫列金額: |
18.3965 |
萬元。 |
||
二、投標人應下載更新后的招標文件仔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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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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