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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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印發《青島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
行政監督責任清單》的通知
各區(市)交通運輸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青島市交通工程建設招標投標行政監督責任,
根據《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5年版)》和山東省交通運
輸廳印發的《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職責清單》,
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青島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
督責任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
執行。
本《清單》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印發的《青
島市****
4號)同時廢止。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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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責任清單
一、行政監督主體
| 序號 | 項目類別 | 具體內容 | 責任事項 | 監管部門 |
|---|---|---|---|---|
| 1 | 公路工程 | 高速公路、普通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隧道、交叉等工程和交通安全設施、機電、房建、綠化及環保和其他公路工程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不跨設區的市**** |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
| 2 | 公路工程 | 高速公路、普通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橋涵、隧道、交叉等工程和交通安全設施、機電、房建、綠化及環保和其他公路工程 | 負責本行政區**** | 各區(市**** |
| 水運工程 | 3 | 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運樞紐及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廠工程 | 負責青島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核準的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 |
|---|---|---|---|---|---|
| 4 | 水工工程、港航設備安裝工程、水上交管工程和其他水運工程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核準的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 各區(市)水運工程招標投標行政主管部門 | ||
| 地方鐵路工程 | 5 | 站前工程、站后工程和其他相關工程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不跨設區的市**** |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 |
| 西海岸新區區域內港口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按照《市級行政權力事項委托協議》執行。 |
二、監督職責
- 負責監督權限范圍內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 受理監督權限范圍內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監督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
-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4號)。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4號)。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令11號)。
-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
- 《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
員會令第26號)。
9.山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職責清單>的通知》(魯交建管〔2025〕46號)。
10.《青島市****
1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202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發布)。
12.其他招標投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四、監督對象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專家等招標投標市場主體。
五、監督事項
(一)招標環節的監督
1.招標計劃是否按要求提前發布。招標公告的內容、發布方式及媒介等是否依法合規。
2.招標項目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并取得批準;招標項目資金或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3.招標人、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等是否與工程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批復的內容一致。
4.招標文件(含資格預審文件)是否依法合規,是否存在歧視、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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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項目的標段劃分、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評標辦法、
評標專家抽取方案及開標、評標、定標工作安排等是否符合有關
規定。 - 招標人是否按規定與招標代理機構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明
確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開展業務權限、范圍、行為規范,
約定具體的權利、義務、解約條件和違約責任。 - 招標人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
就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提出異議的處理是否依法合規。 - 招標文件(含資格預審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是否備案。
(二)投標環節的監督 - 投標人是否依法依規參與項目投標,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
或投標人之間是否存在串通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 投標人是否存在偽造投標資料、借用資質、使用他人名義
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等是否存在泄露保密信息、不正當
承攬業務、協助特定投標人參與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開標環節的監督 - 開標程序、時間、地點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 對投標人開標異議的處理是否依法合規。
- 及時監督處理開標異常預警信息。
(四)評標環節的監督 -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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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標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 評標方法、標準是否與招標文件載明的一致。
- 評標委員會成員是否公正、公平、獨立的進行評標,對投標文件的評價和打分是否存在明顯偏差,是否客觀、真實、公正。
- 評標委員會對評標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處理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的規定。
- 招標人代表或招標代理機構人員是否在評標過程中發表帶有傾向性、誤導性言論或者暗示性意見建議,干擾或影響其他評標委員會成員公正獨立評標。
- 評標報告的討論及通過、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及其排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五)中標候選人公示環節的監督 - 在中標候選人公示前,招標人是否按規定認真審查評標委員會提交的書面評標報告。
- 公示內容、程序、時間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規定。
- 招標人對公示期間異議的處理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規定。
(六)定標環節的監督 - 定標原則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的要求。
- 定標的時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 招標人是否按規定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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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人是否依法依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七)合同簽訂及履約環節的監督 - 招標人與中標人是否在規定時間內依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 合同簽訂的時間、內容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是否約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相關條款。
- 履約擔保等保證金約定形式及時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的要求。
- 中標單位是否按規定進行履約考勤。
六、監督方式
采取全流程電子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法,通過事中事后過程監督方式進行,加強大數據分析監測預警,推進交易流程、行政監督電子化、規范化,提升監管實效,促進市場公平。
七、投訴處理
對招標投標活動中產生的投訴、舉報等事項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青島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2025 年 12 月 1 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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