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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市****
一、存在的問題
你單位代理的樂清市濱江新城啟動區綜合交通專項規劃研究(****)采購文件將特定行政區域或特定主體的業績、獎勵作為加分條件或中標、成交條件(采購文件第45頁,供應商獲獎情況的評審依據設置:投標供應商****以來,獲得中國城市規劃學會頒發的國際級榮譽、獎項的,每個得2分;獲得省城鄉規劃學會頒發的省級榮譽、獎項的每個得1分。本項最高2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
二、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責令你單位改正,并在收到本監督意見書之日起10日內,向本機關書面報送整改情況。
聯系電話:****
地址:城東街道伯樂東路501號1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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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華泰)樂財采監〔2025〕172號點擊登錄查看政府采購監督意見書.pdf (18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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