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單位:
陵水縣****
一、項目概況
該項目位于陵水縣新村鎮鎮區,建設主要內容為停車樓和市****
(一)停車樓工程:項目總用地用地面積約7713.85㎡(11.60畝),擬新建一個停車樓及室外配套工程。新建建筑面積15417.89㎡,建設476個停車位,其中停車樓車位為466個,室外大巴車位10個,配建公共廁所;主要建設內容包含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消防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二)市****
二、控制價
控制價為30000.00元。
三、工作范圍及內容
以我司提供的工程相關文件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實施陵水縣****
四、質量要求
要求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白蟻防治規范、技術標準進行防治,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白蟻防治質量控制標準。
五、工期要求
白蟻防治進場作業時間以比選單位通知為準,按比選單位要求,分階段實施白蟻防治工作直至項目竣工驗收。
六、合同主要條款
1. 中選價為合同固定價。
2. 付款方式:雙方同意用人民幣支付酬金,參選單位完成白蟻防治工作量達到50%時(以比選單位確認為準),可向比選單位申請支付合同總金額50%;參選單位完成白蟻防治工作量達到100%,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備案最終通過驗收且經比選單位完成結算確認后,可向比選單位申請支付至合同總金額的100%。參選單位每次申請付款時,均須提供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付款申請。
3.本白蟻預防工程竣工后15年內,參選單位承包工程項目范圍內出現蟻患,由參選單位無償及時提供滅治服務。
4.在包治期內,參選單位前五年每年對該房屋進行一次蟻患復查,后十年每年復查兩次,并向比選單位報告復查結果,出具《白蟻預防工程復查記錄卡》給比選單位。
5.參選單位無法按合同約定日期完成白蟻防治工作時,應事前以書面形式向比選單位說明情況,如對比選單位后續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參選單位須承擔相應責任。參選單位每逾期1天向比選單位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的,比選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參選單位須賠償比選單位因此帶來的損失并支付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
6.參選單位不服從比選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參選單位每次需向比選單位支付違約金1000元。
7.參選單位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工作成果的,比選單位有權解除合同,參選單位應返還已收取的費用,并向比選單位支付合同總額30%的違約金。
8.如參選單位違反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環境保護規定,造成比選單位損失的,參選單位須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并承擔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
9.如參選單位在包治期限內,不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滅治、復查服務時,比選單位有權追究參選單位違約責任并要求參選單位承擔合同金額30%違約金。
10.合同簽訂后,因參選單位原因中途終止合同時,參選單位未開始工作的,參選單位支付比選單位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參選單位開始工作但未提交工作成果的,參選單位支付比選單位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參選單位提交成果、但未完成備案事項的,參選單位支付比選單位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同時需退回比選單位已支付的款項。
1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比選單位與參選單位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資格要求
1.參選單位須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
2.參選單位須具備至少1項白蟻防治業績。
3.提供關于投標人(如為聯合體,聯合體所有成員)、法定代表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自****至投標截止日的無行賄受賄犯罪的承諾函。
4.提供關于投標人(如為聯合體,聯合體所有成員)認可本項目合同簽訂時間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條款的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中選承諾書格式詳見附件)。
八、中選承諾
參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之規定,中選候選人自知道其為中選人之日(即中選候選人公示期結束后第一日)起30日內,中選人須與采購人按比選文件中“合同條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簽訂事宜,因中選人原因導致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拒絕與其簽訂合同。
各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本項目合同簽訂時間及認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條款的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九、無效報價條款
報價單位有以下任一行為或報價函有以下任一情況的,作無效報價處理:
1.詢比采購報價函項目名稱與本項目信息不符。
2.報價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未按規定對詢比采購報價函進行簽字(或蓋章),或公司未加蓋公司印章。
3.詢比采購報價函未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內容不全或者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
4.報價單位同時提交兩份或者多份內容不同的詢比采購報價函,或者在同一份詢比采購報價函中對同一比選內容報有兩個或者多個報價,且并未聲明以哪個報價為準。
5.詢比采購報價函無工期內容、或工期不符合文件要求。
6.報價單位的報價超過控制價上限。
7.經核實在本次詢比采購活動中有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
8.不按詢比小組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
9.在資格評審中,詢比小組認定報價單位的申請不符合詢比采購資格條件。
10.不同報價單位的詢比采購報價函相互混裝。
11.詢比采購報價函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等必須加蓋單位印章、簽章,或應簽字,或加蓋騎縫章的內容未按規定加蓋印章、簽章或簽字。
12.詢比采購報價函附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13.經審查,報價單位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報價單位、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
十、評審小組
評審小組由項目詢比單位負責組建,由3名詢價小組人員組成。
十一、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公告在“旅游島開發公司”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十二、評審標準
(一)本次詢比采購采用“最低價中標法”評審。評審小組推薦所有有效報價單位為中標候選人。若報價少于3家,作廢標處理,需重新詢比采購,若有2家及以上單位報價最低且相同,參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如項目詢比單位在與第一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項目詢比單位有權選擇第二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如比選單位在與第二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比選單位有權選擇第三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以此類推。項目詢比單位在“旅游島開發公司”微信公眾號上進行詢比采購結果公示,公示期1個自然日,公示期結束,詢比單位通知中標單位后續簽約事宜,不再另行通知除中標單位的其他中標候選人。
(二)評審小組發現報價單位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參選報價,使得其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報價單位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報價單位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審小組認定該報價單位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無效報價處理。
(三)詢比采購報價函紙質版與電子版存儲介質(U盤)報價不一致以紙質版為準。
十三、詢比采購報價函及無行賄受賄承諾書的獲取
使用手機瀏覽器掃描二維碼免費下載詢比采購報價函、無行賄受賄承諾書及中選承諾書。
十四、詢比采購報價函遞交方式
請意向單位在下載詢比報價函后填寫“反饋函(掃碼下載)”,并于下載詢比報價函次日17點前函復我司(蓋章掃描版發至****@qq.com)。反饋函文件名稱以“意向單位名稱全稱+詢比采購項目名稱”備注。
請意向單位于北京時間:****18:00前將密封加蓋公章的報價函(含紙質蓋章版正本的掃描件U盤)寄(或送)至以下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
感謝貴單位對本項目給予的支持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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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電話:****)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