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關于開展開拓國際市場項目儲備申報工作的通知
**** 來源:延吉新聞網
申報項目相關單位及企業:
為進一步發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切實提高專項資金精準性、針對性、有效性,全力推動外經貿穩規模優結構,根據商務廳《關于開展開拓國際市****
一、重點支持內容
1.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展洽會、專業展會及縣****
2.支持開展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包括產品認證及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
二、支持時限
1.參加展會和經貿活動類項目: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1 月 30 日完成的項目,以展會、經貿活動實際開展日期為準(不可重復支持)。
2.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類項目: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1 月 30 日完成的項目,以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包括產品認證及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實際獲得日期為準(不可重復支持)。
三、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獎補方式進行支持。事后獎補是指實際完成項目所產生的費用。
四、支持范圍
(一)參加展會和經貿活動類項目
****前參加的展會活動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吉林省外經貿企業參加國際性展會管理與支持的通知》(吉商貿發〔2022〕41號)及支持地材展有關文件執行;****后參加的展會活動按照《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
(二)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類項目
對企業支持時限內獲得的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包括產品認證及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產生的費用予以不超過50%支持。
1.產品認證申報說明:
(1)產品認證應按照具體產品進口國的有關法律、合同或機構對認證證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對證明文件發出機構的要求進行。
(2)從事產品認證的機構應經我國或所在國主管部門批準、具有產品認證的合法資格。
(3)產品認證項目只對認證過程中發生的認證費用或產品檢驗檢測費用予以支持,其他費用(如差旅、培訓、咨詢、代理等)不予支持。
(4)對不同的產品認證應分別申請,即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產品認證。
2.管理體系認證申報說明:
(1)對認證初始費用與年審費用均予支持,其他費用(如差旅、培訓、咨詢、代理等)不予支持。
(2)不同管理體系認證項目需分別申請,即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管理體系認證。
3.境外商標注冊申報說明:
(1)對企業在境外進行產品商標注冊所產生的費用予以支持,其他費用(如差旅、培訓、咨詢、代理等)不予支持。
(2)單個企業一種產品在一個國家(地區)進行多次商標注冊的,只可申報一次。
4.境外專利申請申報說明:
(1)專利申請項目只對申請過程中發生的專利申請費予以支持,其他費用(如差旅、培訓、咨詢、代理等)不予支持。
(2)申請專利項目,需按不同支持內容分別申請,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專利內容。
五、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請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外經貿企業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平臺類項目除外)。
2.按照有關規定已取得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所申報的項目已開展實施。
3.申報項目企業須進行參保登記,近三年無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違法行為;項目申報單位提交單位參保證明,商務部門與稅務部門核實近三年無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行為,并由稅務部門出具意見。
4.對專項資金分配中發現弄虛作假的企業列入誠信 黑名單 ,5年內不準申請外經貿專項資金。
5.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報送統計資料。
6.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二)項目單位申報應注意的事項
1.已獲得國家、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或其他部門資金支持的票據不得重復申報。
2.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將所有申報材料加蓋公章,統一規格為A4大小,釘孔裝訂,將裝訂完整的項目冊2份(其中1份,企業自行留存)報至點擊登錄查看,報送截止日期為12月25日(星期四)。
3.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項目材料必須確保真實、準確、完整。以同一項目(基于同一核心或同一關鍵技術編報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申報多項資金支持時,應當自申報第二項資金起說明已申報的其他資金支持情況。
4.因項目申報單位未如實反映必備要素信息被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認定為重復支持的,應當收回所有涉及重復支持的資金,并在之后三年內暫停對涉事單位的資金支持。
(三)網上申報要求
為加強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和項目的全面、實時、動態監管,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申報項目之前組織企業將現有的項目提前錄入吉林省商務廳項目庫管理系統(項目庫網址:http://111.26.53.241:8687/swt/a/loginqy),并進行初審,所報項目必須為合格項目,要與所報項目明細一致。同時,所報項目必須為在庫項目。按省財政廳工作要求,嚴禁支持不在庫項目。申報項目企業須于12月22日前將項目錄入系統。
六、項目上報及資金管理工作的其他要求
(一)點擊登錄查看按照資金管理辦法要求,負責組織本地區****
(二)延吉市申報單位及企業須在12月25日前將項目冊一式兩份送至延吉市政府5樓B521外貿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儲備申請書;
2.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
3.法律責任聲明;
4.項目申請報告;
5.參加展會和經貿活動類項目申報指南-省級資金(因素法)
6.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類項目申報指南-省級資金(因素法)
為進一步發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切實提高專項資金精準性、針對性、有效性,全力推動外經貿穩規模優結構,根據商務廳《關于開展開拓國際市****
一、重點支持內容
1.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展洽會、專業展會及縣****
2.支持開展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包括產品認證及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
二、支持時限
1.參加展會和經貿活動類項目: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1 月 30 日完成的項目,以展會、經貿活動實際開展日期為準(不可重復支持)。
2.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類項目: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1 月 30 日完成的項目,以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包括產品認證及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實際獲得日期為準(不可重復支持)。
三、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獎補方式進行支持。事后獎補是指實際完成項目所產生的費用。
四、支持范圍
(一)參加展會和經貿活動類項目
****前參加的展會活動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吉林省外經貿企業參加國際性展會管理與支持的通知》(吉商貿發〔2022〕41號)及支持地材展有關文件執行;****后參加的展會活動按照《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
(二)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類項目
對企業支持時限內獲得的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包括產品認證及管理體系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產生的費用予以不超過50%支持。
1.產品認證申報說明:
(1)產品認證應按照具體產品進口國的有關法律、合同或機構對認證證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對證明文件發出機構的要求進行。
(2)從事產品認證的機構應經我國或所在國主管部門批準、具有產品認證的合法資格。
(3)產品認證項目只對認證過程中發生的認證費用或產品檢驗檢測費用予以支持,其他費用(如差旅、培訓、咨詢、代理等)不予支持。
(4)對不同的產品認證應分別申請,即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產品認證。
2.管理體系認證申報說明:
(1)對認證初始費用與年審費用均予支持,其他費用(如差旅、培訓、咨詢、代理等)不予支持。
(2)不同管理體系認證項目需分別申請,即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管理體系認證。
3.境外商標注冊申報說明:
(1)對企業在境外進行產品商標注冊所產生的費用予以支持,其他費用(如差旅、培訓、咨詢、代理等)不予支持。
(2)單個企業一種產品在一個國家(地區)進行多次商標注冊的,只可申報一次。
4.境外專利申請申報說明:
(1)專利申請項目只對申請過程中發生的專利申請費予以支持,其他費用(如差旅、培訓、咨詢、代理等)不予支持。
(2)申請專利項目,需按不同支持內容分別申請,每個項目只允許申請一種專利內容。
五、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請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外經貿企業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平臺類項目除外)。
2.按照有關規定已取得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所申報的項目已開展實施。
3.申報項目企業須進行參保登記,近三年無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違法行為;項目申報單位提交單位參保證明,商務部門與稅務部門核實近三年無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行為,并由稅務部門出具意見。
4.對專項資金分配中發現弄虛作假的企業列入誠信 黑名單 ,5年內不準申請外經貿專項資金。
5.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報送統計資料。
6.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二)項目單位申報應注意的事項
1.已獲得國家、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或其他部門資金支持的票據不得重復申報。
2.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將所有申報材料加蓋公章,統一規格為A4大小,釘孔裝訂,將裝訂完整的項目冊2份(其中1份,企業自行留存)報至點擊登錄查看,報送截止日期為12月25日(星期四)。
3.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的項目材料必須確保真實、準確、完整。以同一項目(基于同一核心或同一關鍵技術編報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申報多項資金支持時,應當自申報第二項資金起說明已申報的其他資金支持情況。
4.因項目申報單位未如實反映必備要素信息被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認定為重復支持的,應當收回所有涉及重復支持的資金,并在之后三年內暫停對涉事單位的資金支持。
(三)網上申報要求
為加強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和項目的全面、實時、動態監管,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申報項目之前組織企業將現有的項目提前錄入吉林省商務廳項目庫管理系統(項目庫網址:http://111.26.53.241:8687/swt/a/loginqy),并進行初審,所報項目必須為合格項目,要與所報項目明細一致。同時,所報項目必須為在庫項目。按省財政廳工作要求,嚴禁支持不在庫項目。申報項目企業須于12月22日前將項目錄入系統。
六、項目上報及資金管理工作的其他要求
(一)點擊登錄查看按照資金管理辦法要求,負責組織本地區****
(二)延吉市申報單位及企業須在12月25日前將項目冊一式兩份送至延吉市政府5樓B521外貿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儲備申請書;
2.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
3.法律責任聲明;
4.項目申請報告;
5.參加展會和經貿活動類項目申報指南-省級資金(因素法)
6.國際標準制定和認證類項目申報指南-省級資金(因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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