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改擴建工程“代建+監理”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改擴建工程項目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改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冀發改基礎核字〔2025〕75號)核準,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以《關于G25長深高速河北省唐曹高速至冀津界段改擴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交公路函(2025)785號)、河北省交通運輸廳以《關于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改擴建工程京哈高速至唐曹高速段兩階段初步設計文件的批復》(冀交函審批〔2025〕9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單位為:河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100%,招標人為點擊登錄查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代建+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河北省唐山市。
2.1.2建設規模:
本項目路線起于唐津高速公路與京哈高速公路交叉的唐山北樞紐互通,止于六間房村西北的冀津管養界處,與唐津高速公路天津段順接,路線全長58.816公里。
主線(含互通區)設置大橋974米/5座,中橋630.2米/9座,小橋113.3米/4座,涵洞31道。設置主線上跨分離式立交25座,主線下穿分離式立交4座,天橋10座,通道71道。
全線共設置互通式立交7處,其中改造唐山東、唐港、唐山南、田莊服務型互通立交4處,新增陡河服務型互通立交1處,改造唐山北、蓮花泊樞紐型互通立交2處,設置匝道收費站5處(改建4處、新建1處),改建服務區2處,改建養護工區1處,新建監控通信分中心1處。建設連接線1條,全長2.6公里。
2.1.3技術標準:
本項目主線采用“原位擴建,兩側拼寬”的總體改擴建方案。
其中,京哈高速至唐曹高速段(K0+695.453~K43+103,路線長度42.408km)由現狀雙向四車道擴建為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整體式路基寬度由26m擴建為34.5m;唐曹高速至冀津管養界段(K984+645~K1001+053,路線長度16.408km)由現狀雙向六車道擴建為雙向八車道高速公路,整體式路基寬度由33.5m擴建為44.5m,路線總長度58.816km,設計速度120km/小時,新建橋涵(含拼接新建部分)設計汽車荷載等級采用公路-Ⅰ級,直接利用及拼接加寬利用的原有橋涵滿足原設計荷載標準(汽車-超20級、掛車-120)要求,且拼接加寬利用的原有橋涵極限承載能力滿足公路-Ⅰ級,其他技術指標按照現行部頒《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及有關設計規范執行。
陡河互通連接線采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12米。
2.1.4建設工期:計劃開工時間2026年1月,工期36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1.5“代建+監理”期限:從簽訂本項目“代建+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項目財務決算、竣工驗收完成之日止。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本次“代建+監理”招標劃分為1個標段,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項目代建:負責本項目全線范圍內路基、路面、橋涵、交叉工程(含與鐵路交叉)、排水與防護、交通安全設施、機電與智慧交通、房建工程、綠化環保工程、水土保持、河道防護、保通管理等全部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代建工作。
2.2.2工程監理:
根據《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規定,監理主要內容包括:全線路基、路面、橋涵、交叉工程(不含與鐵路交叉)、排水與防護、交通安全設施、機電與智慧交通、房建工程、綠化環保工程、河道防護、水土保持、保通管理等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監理工作。
2.3委托人對受托人的現場機構設置要求:受托人應設置代建項目管理機構;設置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以下簡稱“總監辦”)和駐地監理工程師辦公室(以下簡稱“駐地辦”)。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詳見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3.1.2財務要求:詳見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3.1.3業績要求:詳見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3.1.4信譽要求:詳見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員要求:詳見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投標人必須在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承擔各項任務的具體單位,聯合體資格滿足本招標公告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關于聯合體的要求。聯合體牽頭人應具備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甲級監理資質,且必須承擔本項目的項目代建和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監理任務。(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9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圖紙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1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9時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遞交投標文件。
5.3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交投招標與采購服務平臺”上發布。
7、其他公示內容
7.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雙信封形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本項目執行“雙盲”評審、遠程異地分散評審。
7.2本公告5.3款修改為: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電子交易平臺完成上傳的、未按要求進行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7.3招標人定于投標截止時間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12開標室舉行開標。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投標形式,投標人不參加現場開標,投標人在開標時間可以登陸“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開標大廳(http:****:9090/BidOpening)”按時完成投標文件解密、確認工作,并可在開標直播大廳觀看開標視頻直播。
8.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電話:****;
招標代理:點擊登錄查看,聯系人:黎亞林,電話:****。
9.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
監督部門名稱: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
電話:**** ****
電子郵箱:/
10. 本招標項目是否屬于依法必須招標項目
是
11. 本招標項目是否采用雙盲評審
是
12.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付費主體及收費標準
河北省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交易系統免費供交易主體使用。
13.聯系方式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
電 話:****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招標代理: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石家莊市****
聯 系 人:黎亞林
電 話:****
郵 箱:****@126.com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件2: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規則與程序
附件3:評標辦法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 資質要求 |
|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2、具備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甲級監理資質; 3、具備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 4、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具備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甲級監理資質,且必須承擔本項目的項目代建和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監理任務。 |
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 財務要求 |
| 2024年度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不小于1。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 業績要求 |
| 近五年內(****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至少承擔過5條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同時包含路基、路面、橋梁)的施工監理或“代建+監理”。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 信譽要求 |
| 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在過去1年中(****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合同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
| 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 項目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設行業從業經驗。 至少擔任過2條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代建項目負責人或“代建+監理”項目負責人。 |
| 技術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設行業從業經驗。 至少擔任過2條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代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總工)或“代建+監理”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總工)。 |
| 總監理工程師 | 1 | 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人社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交通運輸工程)。證書注冊單位或崗位登記單位與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一致。 近五年內(****至今,以交工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條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 |
| 擬派駐本項目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
附件2: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規則與程序
一、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規則
參與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各方當事人(以下簡稱“各方”)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則:
(一)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隨機抽取活動在招標人的主持下進行,招標人做好影像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用于隨機抽取的器具由招標人提供;
(四)各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紀律,確保隨機抽取活動有序進行;
(五)投標人對隨機抽取過程有異議的,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的項目流程中點異議按鈕在線提出異議,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作好記錄。
二、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程序
(一)確定隨機抽取代碼球
用抽取器具隨機確定抽取代碼球一套,作為本次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代碼球。
(二)本次招標共設置三種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詳見評標辦法)。
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編號及代碼球,1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1;2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2;3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3。
(三)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場,將編號1、2、3代碼球全部放入隨機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產生本次招標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四)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需要的系數(如有)。
1、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一,則需要抽取評標基準價系數K1。K1取值范圍為0.98、0.985、0.99、0.995、1.00共5個數值。將編號為1~5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K1值為0.98;2號球代表K1值為0.985;3號球代表K1值為0.99;4號球代表K1值為0.995;5號球代表K1值為1.00。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場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一個評標基準價系數K1,并當場公布。
2、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二,則需要抽取最高投標限價所占比例系數K2。K2取值范圍為0.10、0.15、0.20、0.25、0.30。將編號為1~5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K2值為0.10;2號球代表K2值為0.15;3號球代表K2值為0.20;4號球代表K2值為0.25;5號球代表K2值為0.30。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場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一個最高投標限價所占比例系數K2,并當場公布。
3、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三,則不需要抽取系數。
三、如果遇到抽取器具發生故障,導致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過程中斷時,招標人應及時宣布發生故障之前的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結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隨意處理抽取器具,并請招標人、監督人員對故障發生情況進行書面確認。故障排除或更換抽取器具后,招標人應宣布繼續后續的抽取程序。
附件3: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 1 | 評標辦法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2)“代建+監理”實施方案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3)所附業績中滿足資格審查條件要求(業績最低要求)的最高合同金額較大的優先。 本項目代建+監理和設計施工總承包同時進行招標,當本項目代建+監理第一中標候選人與本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第一中標候選人存在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時,不再推薦其為代建+監理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將會推薦代建+監理第二中標候選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第三中標候選人為第二中標候選人,以此類推。 |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信息;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聯合體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7)同一投標人未對本項目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8)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服務期,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個信封(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代建+監理”實施方案(暗標)編制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7.3款的規定。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報價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4)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及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6)投標報價中竣(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服務費不低于“代建+監理”服務費合計的10%。 |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除外)、資質證書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財務能力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資格符合招標文件相關規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1.4.4項的任何一種情形。 (8)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定。 |
| 2.2.1 | 分值構成(總分值100分) | 本款修改為: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1)“代建+監理”實施方案(暗標):45分 (2)主要人員:25分 (3)業績:20分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4)評標價:10分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第二個信封開標現場,招標人將按照第一信封開標現場抽取的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定開標現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n1個最高評標價和n2個最低評標價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評標價平均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量<6家時,n1=0,n2=0; 6家≤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量<10家時,n1=1,n2=1; 10家≤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量<20家時,n1=2,n2=2; 20家≤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量<30家時,n1=3,n2=3; 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量≥30家時,n1=4,n2=4。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從下列方法中確定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方法一:評標價平均值乘以評標基準價系數K1,作為評標基準價P。招標人設置評標基準價系數K1(取0.98、0.985、0.99、0.995、1.00共5個數值)。在開標現場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評標基準價P=評標價平均值×(1-K2)+最高投標限價×K2。 K2為開標現場隨機確定的最高投標限價所占比例系數,取值范圍為0.10、0.15、0.20、0.25、0.30。 方法三:評標價平均值與投標人報價的中位數的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 中位數:把所有評標價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間的一個作為中位數。如果評標價有偶數個,取最中間的兩個數值的平均值作為中位數(平均值均保留2位小數)。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生變化。 |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 2.2.4 | 評分標準 | (1)“代建+監理”實施方案評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3)評標價評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4)企業業績評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
| 3.6.1 | 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為: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以下信息進行查詢: (1)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全國公路建設市**** (2)投標人的公路工程監理業績詳細信息網頁截圖的內容與“全國公路建設市**** (3)所附主要人員的公路工程監理業績網頁截圖復印件與“全國公路建設市**** (4)投標人信譽情況網頁截圖內容與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經營(活動)異常名錄信息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投標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復核結果一致。 前述(1)、(2)、(3)、(4)項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網頁截圖或所附截圖與復核結果不一致,導致投標人不能滿足資格條件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投標人應當及時核查并更新政府網站公開的相關信息,并承擔由于信息填報不完整或者不準確等原因導致投標可能被否決的后果。相關信息由投標人填報的,其真實性由投標人負責,經查證與事實不符的,視為投標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按相關規定處理。 |
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分因 素權重分值 | 分值 | 評分標準 | ||
| 2.2.4 (1) | “代建+監理”實施方案(暗標) | 45分 | “代建+監理”方案總體框架、思路 | 10分 | 能夠完整描述“代建+監理”工作內容、管理目標,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全面性、科學性。能夠結合國家和河北省對“代建+監理”的相關要求,對“代建+監理”模式有深刻的理解,同時結合“平安百年品質工程”、“平安工地”綠色低碳公路建設理念、降本增效以及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提出總體管理思路。 | |
| 總體管理思路全面,可行性、科學性高得8(不含)-10分;總體管理思路較全面,可行性、科學性較高得6(不含)-8(含)分; 總體管理思路一般,可行性、科學性一般得6分。 | ||||||
| 目標管理方案及措施 | 10分 | 針對本項目的項目質量、安全、進度、投資、環保、水保管理、工程檔案管理等方案和措施。 | ||||
| 目標管理方案及措施全面得8(不含)-10分; 目標管理方案及措施較全面得6(不含)-8(含)分; 目標管理方案及措施一般得6分。 | ||||||
| 合同管理和服務期服務措施 | 5分 | 項目合同管理、檔案及信息管理、擬對本項目“代建+監理”提供的優質服務措施和手段、交工驗收、工程結算和決算管理方案和保障措施、針對本項目工程特點的特殊管理措施和方案。 | ||||
| 合同管理和服務期服務措施全面得4(不含)-5分; 合同管理和服務期服務措施較全面得3(不含)-4(含)分; 合同管理和服務期服務措施一般得3分。 | ||||||
| 地方事務管理的組織方案和措施 | 5分 | 根據工程管理內容對地方協調、地方征地拆遷等地方問題的組織方案和措施可行性等。 | ||||
| 地方事務管理的組織方案和措施全面得4(不含)-5分; 地方事務管理的組織方案和措施較全面得3(不含)-4(含)分; 地方事務管理的組織方案和措施一般得3分。 | ||||||
| 風險防范措施 | 5分 | 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和“代建+監理”服務模式特點,分析項目管理風險和防范措施。 | ||||
| 風險防范措施全面得4(不含)-5分; 風險防范措施較全面得3(不含)-4(含)分; 風險防范措施一般得3分。 | ||||||
| “代建+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分析 | 6分 | 根據本項目“代建+監理”工作特點進行的重點難點分析。 | ||||
| “代建+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分析全面得4.8(不含)-6分; “代建+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分析較全面得3.6(不含)-4.8(含)分; “代建+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分析一般得3.6分。 | ||||||
| 對本工程建設、管理合理化建議 | 4分 | 對實施“代建+監理”管理有建議性意見,對工程建設管理有指導作用。 | ||||
| 對本工程建設、管理合理化建議全面得3.2(不含)-4分;對本工程建設、管理合理化建議較全面得2.4(不含)-3.2(含)分; 對本工程建設、管理合理化建議一般得2.4分。 | ||||||
| 2.2.4 (2) | 主要人員 | 25分 | 項目負責人 (10分) | 6分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6分; | |
| 4分 | 每增加1條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代建項目負責人或“代建+監理”項目負責人的業績加4分,最高加4分。 | |||||
| 技術負責人 (7.5分) | 4.5分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4.5分; | ||||
| 3分 | 每增加1條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或代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總工)或“代建+監理”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總工)的業績加3分,最高加3分。 | |||||
| 總監理工程師 (7.5分) | 4.5分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4.5分; | ||||
| 3分 | 每增加1條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業績加1.5分,最高加3分。 | |||||
| 2.2.4 (3) | 評標價 | 10分 | 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投標價得分=F-(投標人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投標價得分=F+(投標人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標價最低得分為0分,評標價得分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2.2.4 (4) | 其他 因素 | 20分 | 企業業績 | 12分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12分; | |
| 8分 | 近5年內(****至今,以交工日期為準),每增加1條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同時包含路基、路面、橋梁)“代建+監理”業績加4分,最高加8分。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滿足本項規定。 | |||||
注:(1)“代建+監理”實施方案各評分因素細分項缺項,則該項得0分。
(2)各評分因素細分項評標委員會各成員打分保留1位小數,匯總得分以打分平均值確定,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