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濱海新區(qū)高端生物醫(yī)藥“萬畝千億”新產(chǎn)業(yè)平臺拓展區(qū)塊配套工程二期招標代理及標底編制項目已由紹興濱海新區(qū)管理委員會經(jīng)濟發(fā)展局以2509-33****-469731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人為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招標代理(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紹興濱海新區(qū)****
2.2、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為濱海新區(qū)****
2.3招標項目建安費:建安費暫定約35315萬元(最終根據(jù)項目調整增加或減少)。
2.4工程類別:招標代理(招標控制價編制)。
2.5招標范圍:本工程施工、監(jiān)理、標底審核、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咨詢招標代理(如需)及與本工程相關全部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工程量清單編制、招標控制價(參考標底)編制及施工階段變更、工程量調整核算等造價咨詢服務。
2.6招標基準價:約53.5833萬元。(招標代理費25.9245萬元,標底編制費27.6588萬元)
2.7咨詢服務期:/。
2.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9服務質量:優(yōu)質服務。
3.服務費報價及結算標準:
3.1服務費計費基數(shù):招標代理服務費以各標段施工中標價累計金額為基準計算為準,造價咨詢服務費以審定后標底價累計金額為基準計算為準(均不含預備費)。列入暫估價的工程、設備、材料部分另行招標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標代理服務費和造價咨詢服務費的計費基數(shù)。監(jiān)理、標底審核、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咨詢等(如需進場招標)招標代理費用不再單獨另行計取,設備及大宗材料等采購及與本工程相關全部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費用不再單獨另行計取。若項目招標失敗,需要重新招標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務費。
3.2服務費收費標準:招標代理費、招標控制價編制費按照《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浙江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通知》(浙價服[2009]84號)收費標準為基數(shù),招標代理費按收費費率*60%、咨詢服務費按收費費率*40%的標準,分別作為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在基準價的-10%~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圍內(nèi)浮動。
3.3服務費包括招標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單編制、招標控制價(參考標底)編制及招標過程中的專家費、公證費等支出費用,不包括審標費、交易服務費。監(jiān)理、標底審核、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咨詢等(如需進場招標)招標代理費用不再單獨另行計取,設備及大宗材料等采購及與本工程相關全部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費用不再單獨另行計取。若項目招標失敗,需要重新招標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務費。
3.4本次招標所產(chǎn)生的專家費、代理費和評標期間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包括餐費)由中標單位支付,各投標單位在報價時綜合考慮。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企業(yè)資質要求: / 。
4.2企業(yè)業(yè)績要求:自****(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代理合同和造價合同分開簽訂的,以后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完成過施工中標價17500萬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招標代理及造價咨詢項目(同一項目不同標段的工程以各標段施工中標價累計金額為準)。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施工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合同內(nèi)容包括招標代理和造價咨詢)。如上述資料未體現(xiàn)業(yè)績特征的,需提供建設單位(代建人)開具的證明材料(需加蓋提供單位公章)。
4.3項目負責人要求:
4.3.1造價咨詢項目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師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土木建筑工程)(****發(fā)布“建人[2018]67號”文件之前取得的造價工程師與一級等同,下同),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等專業(yè)技術人員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廳函〔2025〕13號)文,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電子注冊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為保障專業(yè)技術人員合法權益,專業(yè)技術人員應關注電子注冊證書使用有效期,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電子注冊證書不在有效期內(nèi)的,該電子證書無效,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且必須為競標人在職職工(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的競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yǎng)老保險繳納清單或證明,(繳費單位和競標人名稱必須一致,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認可,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若項目負責人為事業(yè)編制的,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需加蓋人事代理中心證明專用章);若繳納社保為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還須提供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具有近2年及以上的招標代理工作經(jīng)驗。
以上兩位項目負責人均須為投標企業(yè)在職職工(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
造價咨詢項目負責人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yǎng)老保險繳納清單或證明,(繳費單位和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需提供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掃描件),也予以認可,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若項目負責人為事業(yè)編制的,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需加蓋人事代理中心證明專用章)。
代理項目負責人須提供單位工作經(jīng)歷證明(格式自擬)及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的社保機構養(yǎng)老保險繳納清單或證明,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需提供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掃描件),也予以認可,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若項目負責人為事業(yè)編制的,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需加蓋人事代理中心證明專用章)。
4.4其他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獨立法人;
(2)企業(yè)在近二年內(nèi)(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無不良行為記錄(指針對企業(yè)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3)其他條件:/
4.5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不接受
4.6是否允許分包、轉包: 否
5.獲取招標文件
5.1 時間:2025 年12月22日至 2025 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jié)假日均可)
5.2 地點(網(wǎng)址):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 https:****。
5.3 方式:投標人登陸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 https:**** ,在線申請獲取招標文件(在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主頁“供應商入口 ”登錄后,點擊【網(wǎng)上報名】-【項目報名】,找到對應項目,點擊報名。完成后在【已報名項目】-【報名詳細】中獲取招標文件)。
5.4 售價(元):0
說明:如遇兩家(含)以上已簽到供應商的 IP 地址相同,系統(tǒng)自動觸發(fā)預警,并提示"響應無效"的當場拒收此類響應文件。
6.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網(wǎng)址)
6.1 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6.2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09:30(北京時間)
6.3 投標地點(網(wǎng)址):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交易,投標人須通過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提交到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
(https:****)。
6.4 開標時間:2026 年1月4日 09:30(北京時間)
6.5 開標地點(網(wǎng)址):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s:**** )
7.其他有關內(nèi)容
7.1投標保證金:10000元整。投標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15:00。報名成功后,投標人通過登錄紹興市****
7.2評標入圍方法:全部入圍。
7.3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設技術標)。
7.4 中標方式:最高分中標。
8.公告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關內(nèi)容與正式發(fā)出的招標文件不一致, 以正式發(fā)出的招標文件為準。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s:****)上發(fā)布。
10.其他補充事宜
10.1 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招標文件獲取期間,在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投標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 15 個工作日內(nèi)向本項目監(jiān)督單位(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資料下載 ”專區(qū)下載。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后3日內(nèi)作出答復。
10.2 投標人在使用系統(tǒng)進行投標的過程中遇到涉及平臺使用的任何問題,可致電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技術支持熱線咨詢:****/****/****。
10.3 系統(tǒng)使用費:平臺系統(tǒng)使用費收取按照紹興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公示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https:****/detail?articleId=347),本項目成交系統(tǒng)使用費為成交(中標)價的2.5‰。中標供應商在系統(tǒng)使用費訂單生成后五日內(nèi)未完成支付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10.4 本項目為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
11.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紹興市****
聯(lián)系人: 鐘工 聯(lián) 系 人: 屠家明
電 話: **** 電 話: ****
監(jiān)督單位(部門):紹興濱海新區(qū)****
聯(lián)系人:馬工;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2025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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