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標的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一批報廢催化劑 |
| 轉讓底價(萬元) | 11.288700 |
| 掛牌日期 |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資產概述 | 點擊登錄查看一批報廢催化劑 |
| 交易條件 | |
| 掛牌開始日期 | **** |
| 掛牌公告期 | 5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延牌條件: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最長延長周期數:3,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個):5個工作日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7個自然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標的資產為點擊登錄查看的一批報廢催化劑,為焦化石腦油催化劑SHT-1和支撐劑φ13瓷球、航煤加氫裝置脫硫劑T-317B和支撐劑φ3、φ6、φ19的瓷球,預估重量40.6噸,其中包含SHT-1催化劑已卸劑,預估5噸(不含包裝物及瓷球重量),新劑WO質量占比19.92%、NiO質量占比4.3%、MoO質量占比9.07%。φ13瓷球已卸劑,預估4噸(不含包裝物重量),新劑氧化鋁占比90.21%。T-317B脫硫劑已卸劑,預估26噸(不含包裝物及瓷球重量),新劑氧化鋅占比82%。φ3、φ6、φ19的瓷球已卸劑,預估5.6噸(不含包裝物重量),新劑氧化鋁占比90.21%。 2.本次處置廢催化劑含包裝物按總價整體打包出售,具體噸數以實際數量為準(扣除包裝物重量),預估重量僅供參考,不作為任何承諾。 3.本次轉讓標的資產均已報廢,受讓人不能再次利用,如未按要求處置,受讓方承擔一切責任。 4.轉讓標的資產轉讓底價包含增值稅應納稅額,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全部交易價款后向受讓方開具13%稅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5.標的資產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及租賃等事項。 6.受讓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進行標的資產的收集、貯存、處置、利用和運輸工作。標的資產移交涉及的一切費用及稅費由受讓方自理,受讓方在移交過程中應遵守轉讓方的規章、制度,由受讓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環保責任由受讓方自負; 7.因市場價格波動較大,意向受讓方應充分考慮各項成本變化、未來市場行情波動參與本項目,請意向受讓方謹慎報名、出價,報名、出價后如悔拍,將扣除所有交易保證金。 8.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9.公告期內,意向受讓方需實地勘察的,可聯系本項目交易機構聯系人進行預約踏勘。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項目公告中披露的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照片僅供參考,不代表標的與其現狀完全一致;意向受讓方成為最終受讓方后,視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明細表等可能與實物現狀出現的差異。若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及糾紛與轉讓方、拍賣機構及廣東產權無關。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受讓須知 |
| 處置方案 | |
| 組織交易方式 | 拍賣 |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的獨立企業法人單位,具有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規定,意向受讓方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危險廢物代碼包含HW50(251-016-50)、【900-405-06、900-041-49】等,核準經營方式應包括:處置或利用。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危廢物品處置相關政策并核對其所持許可證對應的危險廢物代碼是否完全符合本項目要求。 3.根據《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意向受讓方須同時還應具備有效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委托運輸的,須提供與持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簽訂的運輸委托合同)。 4.受讓方應具備辦理完成跨省危險廢物轉移能力(需提供書面承諾)。由于受讓方原因無法及時辦理,受讓方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返還。同時因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終止或繼續要求履行合同的權利。意向受讓方同意在本項目公告期內自行到相關環保部門落實危險廢物轉移政策,承諾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具備在標的物移出地和接受地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的資質及能力。詳見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要求https://gdee.gd.gov.cn/shbtwj/content/post_****.html。 5.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不允許 |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不允許 |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0000元 |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點擊登錄查看 賬號:******** 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 |
| 保證內容 | (1)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應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揭陽市**** | ||
| 法定代表人 | 周健 | 注冊資本(萬元) | ****.000000人民幣 |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MACWM4WJ8N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 監管機構屬地 | 廣東省 |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 | |||
| 批準單位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批準文件類型 | 其他類型:招投標例會紀要總第600期 | |
| 批準日期 | ****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招投標例會紀要總第600期 | |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王女士、侯女士 |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 |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廣州市**** |
| 交易機構網址 | www.gduaee.com |
| 補充披露信息 | ||||
| 暫無補充披露信息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