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污水處理站及污水在線監測站日常運維項目。
2、院區現設有1座污水處理站,設計日處理能力為600m3/d。污水處理池體均為地埋式,獨立設置排放口接入市****
3、需確保出水水質穩定達標排放,污水站在線監測設備按規定要求出具CMA認證比對報告。本項目污水處理站運維服務不包含污水處理站運行所需的藥劑(消毒藥劑和絮凝劑),不含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服務。
4、運維年限:運維服務期1年。
二、項目要求
1、運維設備清單
| 序號 | 設備類型 | 設備名稱 | 數量 | 運維項目 | 運維內容 |
| 1 | 廢氣處理設備 | 排風機 | 1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2、發現故障通知采購人維修。 | |||||
| 2 | 排氣管道 | 1組 | 巡檢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 2、發現管道破損或異常通知采購人維修。 | |||||
| 3 | 活性炭吸附箱 | 1個 | 保養 | 1、每年至少更換一次蜂窩活性炭,填寫更換記錄; | |
| 2、卸下的舊炭裝箱,貼上標簽,集中搬運到醫廢暫存間由采購人轉移處置。 | |||||
| 4 | 廢水運行設備 | 控制柜 | 4個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2、發現故障及時維修。 | |||||
| 5 | 提升泵 | 4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 2、發現故障及時維修。 | |||||
| 6 | 污泥泵 | 5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 2、發現故障及時維修。 | |||||
| 7 | 羅茨風機 | 4臺 | 巡檢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 2、發現故障通知采購人維修并積極配合。 | |||||
| 8 | 保養 | 每月添加一次機油。 | |||
| 9 | 格柵機 | 1臺 | 巡檢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 2、發現故障通知采購人維修并積極配合。 | |||||
| 10 | 保養 | 每月添加一次機油。 | |||
| 11 | 板框壓濾機 | 1臺 | 巡檢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 2、發現故障通知采購人維修并積極配合。 | |||||
| 12 | 壓泥 | 1、每日根據現場情況壓泥,保障出水合格、符合規范要求。并將格柵渣或污泥打包好放到醫廢暫存間由采購人轉移處置,并填好記錄。 2、每日巡查沉淀池、曝氣池和污泥池等,填寫巡檢臺賬。 | |||
| 13 | 保養 | 每月添加一次機油。 | |||
| 14 | 廢水消毒設備 | 消毒加藥機 | 4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 |
| 2、發現故障及時維修; | |||||
| 3、發現地下管道堵塞通知采購人疏通。 | |||||
| 15 | 投藥 | 1、每日加藥兩次,填寫加藥臺賬;確保消毒效果。 | |||
| 2、每日清點藥劑庫存,按時通知采購人進貨。 | |||||
| 16 | 保養 | 每月清洗一次加藥管道和藥罐。 | |||
| 17 | 廢水監測設備 | 數據采集傳輸儀 | 1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至少兩次,填寫巡檢臺賬,巡檢內容包括參數設置和傳輸率;線上不定時查看數據,確保數據正常傳輸,有效傳輸率等符合環保部門相關要求。 |
| 2、發現故障向省和國家平臺報備、維修、補傳數據,無法補傳數據須委托專業機構手工監測(每6小時一次)并出具報告,故障超過3天提供備用機過渡; | |||||
| 3、維修完畢填寫維修記錄,在國家平臺申報缺失數據登記。 | |||||
| 18 | 智能采樣器 | 1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巡檢內容包括采樣器、取水泵、管路、參數設置和傳輸率;每周至少清洗采樣器水箱一次; | |
| 2、發現故障向省和國家平臺報備、維修、補傳數據,無法補傳數據須委托專業機構手工監測(每6小時一次)并出具報告,故障超過3天提供備用機過渡; | |||||
| 3、維修完畢填寫維修記錄,在國家平臺申報缺失數據登記。 | |||||
| 19 | 明渠式流量計 | 1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巡檢內容包括參數設置、操作單元和測量單元; | |
| 2、發現故障向省和國家平臺報備、維修、補傳數據,無法補傳數據須委托專業機構手工監測(每6小時一次)并出具報告,故障超過3天提供備用機過渡; | |||||
| 3、維修完畢填寫維修記錄,在國家平臺申報缺失數據登記。 | |||||
| 20 | 比對 | 每年委托一次專業機構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試驗(流量)并出具報告。 | |||
| 21 | 校準 | 1、按環保部門要求和相關規范進行校準;每周用檢測儀器手工校準核查一次,填寫核查臺賬。 | |||
| 22 | pH在線檢測儀 | 1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巡檢內容包括參數設置、操作單元和測量單元;每周至少用酸液清洗一次電極,檢查pH電極是否鈍化; | |
| 2、發現故障向省和國家平臺報備、維修、補傳數據,無法補傳數據須委托專業機構手工監測(每6小時一次)并出具報告,故障超過3天提供備用機過渡; | |||||
| 3、維修完畢填寫維修記錄,在國家平臺申報缺失數據登記。 | |||||
| 23 | 比對 | 每月委托一次專業機構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試驗(pH)并出具報告。 | |||
| 24 | 校準 | 1、按環保部門要求和相關規范進行校準;每周用檢測儀器手工校準核查一次,填寫核查臺賬。 | |||
| 25 | 化學需氧量水質自動在線分析儀 | 1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巡檢內容包括標物更換、標溶核查、質控核查等; | |
| 2、發現故障向省和國家平臺報備、維修、補傳數據,無法補傳數據須委托專業機構手工監測(每6小時一次)并出具報告,故障超過3天提供備用機過渡; | |||||
| 3、維修完畢填寫維修記錄,在國家平臺申報缺失數據登記。 | |||||
| 26 | 比對 | 每月委托一次專業機構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試驗(COD)并出具報告。 | |||
| 27 | 校準 | 1、按環保部門要求和相關規范進行校準;每周用檢測儀器手工校準核查一次,填寫核查臺賬。 | |||
| 28 | 試劑 | 1、更換設備所需試劑,定期添加,妥善儲存; | |||
| 2、使用專用容器收集廢液,貼上標簽,每月集中搬運一次到醫廢暫存間由采購人轉移處置,并填好記錄。 | |||||
| 3、每周清點試劑庫存,按時通知采購人進貨。 | |||||
| 29 | 氨氮水質自動在線分析儀 | 1臺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填寫巡檢臺賬,巡檢內容包括標物更換、標溶核查、質控核查等; | |
| 2、發現故障向省和國家平臺報備、維修、補傳數據,無法補傳數據須委托專業機構手工監測(每6小時一次)并出具報告,故障超過3天提供備用機過渡; | |||||
| 3、維修完畢填寫維修記錄,在國家平臺申報缺失數據登記。 | |||||
| 30 | 比對 | 每月委托一次專業機構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試驗(氨氮)并出具報告。 | |||
| 31 | 校準 | 1、按環保部門要求和相關規范進行校準。 | |||
| 32 | 試劑 | 1、更換設備所需試劑,定期添加,妥善儲存; | |||
| 2、使用專用容器收集廢液,貼上標簽,每月集中搬運一次到醫廢暫存間由采購人轉移處置,并填好記錄。 | |||||
| 3、每周清點試劑庫存,按時通知采購人進貨。 | |||||
| 33 | 站房設備 | 基礎設施 | 1套 | 巡檢維修 | 1、每日巡檢兩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巡查內容包括門鎖、井蓋、管道、閥門、排氣扇、配電箱和溫濕度計等; |
| 2、發現空調和外部網絡故障通知采購人并配合維修。 | |||||
| 34 | 巡檢 | 1、每日打掃一次站房衛生,包括加藥間、設備間、配電間和監測間等區域的地板、臺面和設備表面; | |||
| 2、每周定期對格柵井、調節池、曝氣池、絮凝池、沉淀池、消毒池、出水口等設施進行巡查和清理垃圾等。填寫巡查臺賬。 | |||||
| 35 | 監控設備 | 1套 | 巡檢 | 每日巡檢兩次,發現故障及時通知采購人維修。巡查內容包括監控探頭、顯示器和主機等。 | |
| 備注 | 1.設施維護包括但不僅于以上的設施設備,如采購人在合同有效期內為污水站增配設備,成交供應商須無償納入運維。2.按照環保部門相關規范和采購人要求,對相關設備進行巡檢維修、比對、校準等工作內容。巡查頻次可根據現場需要增加,成交供應商需無條件配合。3.服務期結束前對清單內設備進行盤點、交接,如有損壞、遺失等問題,成交供應商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 ||||
2、服務要求
2.1污水處理站的范圍界定為污水處理站格柵渠進水口(含格柵渠)始至污水處理站標準化排口(含標準化排口)止。污水處理站的運維工作主要是成交供應商委派運維團隊提供設備的巡檢、維修、保養、質控、比對、校準、數據傳輸、臺賬等服務,并協助采購人通過生態環境部門的各項監督檢查,保證污水處理站的正常運行。
2.2污水經處理后須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預處理標準;廢氣經處理后須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排放標準;晝夜間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如國家生態環境部門對污水排放有新的標準或規定,則按新標準或規定執行,因此導致運維工作量增加的,成交供應商應無償配合。因成交供應商原因導致排放不達標的,須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2.3在線監測部分服務需按系統及各設備操作規范進行自動監控設施運維、操作、維護,確保自動監控設施正常運轉率、數據聯網率、傳輸有效率達到生態環境部門提出的要求。同時,滿足《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HJ/T 212-2005、《環境污染源自動監控信息傳輸交換技術規范》HJ/T 352-2007、《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 等)運行技術規范》HJ/T 355-2019、《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T 356-2019、《化學需氧量(CODCr)水質在線自動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T 377-2019、《污染源在線監控(監測)數據采集傳輸技術要求》HJ477-2009等規范章程要求,上述規程規范如有更換修編以國家及相關部門最新規程規范及標準為準。
2.4服務開始執行前,成交供應商需根據運維要求和技術規范制作運維手冊目錄及臺賬表格,經采購人確認后方可使用。在運維服務期間,成交供應商需按技術規范和服務要求認真填寫各類臺賬,每月10日之前將上月所有臺賬資料整理裝訂成冊交付采購人存檔,并保證資料的真實與完整。
2.5成交供應商須安排運維人員每日上班時段為(含周末及法定節假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夜班19:00-23:00,上班期間至少1名專職運維人員在污水站;每日非上班時間段,運維人員備勤,全天待令。如接到報修須在1小時內響應處置,周末及法定節假日也不例外。采購人有權根據運維情況,調整駐點運維時間,成交供應商需無條件配合。遇到醫院檢查工作等情況時:成交供應商應無條件立即響應采購人要求(必要時需要派駐專職人員進行24小時駐點值班)。
2.6因污水處理站24h運行,遇到設備故障,運維人員1小時內響應處理,2h內維修人員應到場排除故障,4h內恢復設備正常運行。在確實沒有維修條件的情況下應及時匯報,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出現環境和安全事故,以上情況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為成交供應商負責。
2.7成交供應商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招聘和使用員工。服務期內,運維人員年齡不超過60歲。運維人員均須持證上崗,熟練掌握環保相關法律法規、應急突發事件處置、設備日常維護操作等內容,積極配合國家生態環境部門開展例行檢查和抽樣監測。對運營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建立定期考核和持續培訓制度。負責污水處理站運維的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下井作業等)、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如電焊施工等)、電氣維修或大維修時必須不少于兩人(2人(含)及以上人員在場),并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動火作業(如電焊施工等)施工前,成交供應商需向院方保衛科進行報備。
2.8成交供應商運維人員應自行準備辦公電腦和作業工具,自備的校準檢測儀器須滿足環保相關要求。運維人員操作設備、檢修與維修時,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人身安全,運行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應商承擔,與采購人無關。
2.9成交供應商應按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的有關規定,為己方運維人員購買養老、工傷、 醫療、失業等保險。成交供應商負責派出工作人員的所有福利待遇、安全防護,工作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傷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2.10成交供應商運維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接種免疫疫苗,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2.11成交供應商作業期間應做好噪音管理,并做好周邊環境衛生的清潔,保持地面和設備表面干凈、清潔,設備表面無灰塵。污水設施應無堵塞、無淤積、滲漏、開裂、破損等情況發生,維護污水處理站區域內的環境整潔、有序。
2.12成交供應商應保證運營期間人、材、物的安全與完整,做好安全防范和意外情況的應急處理,服務期間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若因安全管理及措施不到位而發生的經濟損失或安全責任事故,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全部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3、運維要求
3.1成交供應商應完善設備、設施資料,制定設備、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嚴格執行,各種設備要精心保養維護,保持其處于最佳工作狀態。成交供應商負責維保過程中的設備或配件維修(500元及以下的維修費或備品備件費包含在總報價中);若由采購人提供的維修配件,供應商需無條件配合進行安裝維修調試。供應商在響應截止前可到現場勘察,充分了解現場情況。
3.2污水處理系統運行期間要認真巡回檢查,并做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妥善處理匯報,并做記錄,形成設備巡檢以及維護記錄臺賬檔案,跟蹤處理結果及其對污水處理系統帶來的影響。在系統運行過程中要保證有專人看管。
3.3派維護保養人員對污水處理站運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存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形成設備維護記錄檔案。建立運行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范、物品耗材管理制度及污水處理站運營管理服務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并統一定制上墻。
3.4成交供應商需按照國家相關危廢標準和規定,負責污水站相關的廢液、格柵渣、污泥等的管理和處理工作,并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的污泥控制與處置要求,危險廢物(含污水處理站運行產生的污泥)處置費用由采購人負責;除危險廢物(含污水處理站運行產生的污泥))處置費用由采購人負責外,其他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其他費用包含在總價中。
3.5成交供應商需負責與主管生態環境部門的業務聯系,做好生態環境部門檢查時的接待工作等,并安排專人參加生態環境部門的相關培訓或會議。
3.6成交供應商應負責配合醫院各項迎檢工作,做好相關資料整理、制作和收集,符合各項檢查的標準和要求,如三甲醫院復審、文明城市創建、安全生產等各項檢查等,且不再額外收取費用。
3.7成交供應商需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按照院部要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如若污水處理站出現停電,停機維護,出水異常和臺風暴雨等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加強值班人員管理,保證正常排放,并及時向采購人相關部門匯報。
3.8成交供應商需在采購人管理及要求下規范完成運維服務,在服務期內確保污水達標排放,因運營過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含因環保監測不合格的罰款)以及任何處罰或整改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并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9成交供應商需保證水質檢測時委托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資質和檢測范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4、進、出水水質監測要求
4.1成交供應商自檢:每月對污水處理站的進、出水進行取樣檢測分析,每天對排放口水樣進行不得少于2次的余氯、PH等檢測,保證污水排放符合相應排放口的排放標準。每月定期匯總檢測記錄上報采購人。
4.2采購人抽檢:采購人有權不定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對出水水質進行檢測(此部分費用由采購人承擔),服務期內累計三次不達標的或拒不整改到位的,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3生態環境部門監測:生態環境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監測(強制監測),成交供應商需積極配合。
★4.4供應商須對本次采購的設備設施運營產生的廢液/渣、污泥(定性危險廢物)進行合理處置及管理,危險廢物的處理需符合環保及相關部門規定的處置及管理標準,并配合采購人填報各種平臺數據及臺賬。報價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危廢處置協議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否則視為無效響應。
三、其他要求
1、本次詢價為交鑰匙項目。
2、響應供應商所響應產品、提供的成果、服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
3、成交供應商項目配備的工作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能力,服裝整齊、潔凈,文明工作,不違反醫院安全、衛生、作息等管理制度,確保符合文明服務承諾。成交供應商應加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相關人員人身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4、響應供應商應承諾承擔本項目下保密義務,未經醫院許可不得將因本次項目獲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傳。對醫院提供的文件,應做好保護(不得污損、破壞、丟失等)并承擔相應責任。
5、響應供應商應配備專業人員,對參與項目服務的人員進行專業服務,并解決項目服務過程中的專業難題,以確保項目服務質量。
6、響應供應商應根據本項目的特點,應針對本采購項目的特點和要求,提供詳盡可行的工作服務方案,包括:服務保障措施,特別是快速反應措施;服務流程和具體辦法;技術響應;服務響應及承諾(包括時間、質量等方面)等。
7、響應供應商應接受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根據項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種規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關的工作制度。
8、本項目成交供應商不得轉包、違法分包,不允許掛靠、轉讓、租借、抵押、聯營、合作或以任何形式引入第三方。成交供應商不得將權利、義務轉予第三方。
9、成交供應商針對本項目提供的服務方案應經醫院確認,若醫院對服務方案有進行調整、修改,成交供應商應無條件配合,待醫院確認無誤后方可進場服務。
10、響應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中明確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及交待的事務,響應文件未提及,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均由成交供應商自行解決,且費用已包含在報價中。
11、響應供應商認為有利于醫院的其它優惠條款應單獨列明。
12、在委托運營期間,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各項費用、風險和所有責任,包括安全責任。負責項目設施的運營與維護,包含,污水處理所需凈水劑,消毒劑等,保證污水處理穩定達標排放,如設備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維修人員需在2小時內回應,并在醫院規定的合理時間范圍之內修復并運轉,不得影響設備正常工作秩序。
四、報價要求
1、本批項目須列出各細項目單價及總價。響應供應商應充分考慮服務期間可能產生的風險費,且該項風險費在報價中充分考慮。本次報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費用:人工費、不可預見費、檢測費、相關設備購置及維修費、藥劑費等一切費用。
2、報價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應分單價、小計和總價。
3、響應供應商單價報價中漏報、少報的費用,視為此項費用已隱含在談判響應報價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醫院收取任何費用。
五、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污水處理穩定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準》(GB18466-2005)標準,并能通過環保或其他部門的檢測和檢查。
六、現場實地查看時間
意向供應商可以在報名時間內,工作日上班時間前往點擊登錄查看實地查看本項目。
七、報名條件及資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上述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服務商均可參與項目方案征集,須提供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正反兩面);
3.法人授權書原件(若代理人與法人為同一人無需提供此件);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含有效的危廢處置協議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5.經驗要求:具有在同類醫院污水站運維服務的成功案例和經驗(需提供合同關鍵頁等證明文件)。
6.信譽要求: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八、提交資料及格式要求:
1.響應供應商應按上述“報名條件及資格要求”中的內容依順序裝訂并提供該項目運維服務方案(須加蓋單位公章)、詳細報價單等材料。
2.響應供應商材料遞交時應密封完整及蓋章(檔案袋各封口處),若發現密封不完整的,均按作廢處理。同時檔案袋外應提供單位全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否則責任自負。
九、提交截止時間:
1.提交截止時間:****17:30前(以收到時間為準)
2.提交地址:福安市****點擊登錄查看總務科)
十、其他說明
1.本次詢價活動僅為合作意向的初步篩選,不構成任何合同要約。最終合作事宜以雙方后續正式商業談判簽訂的合同為準。
2.響應供應商應對所提交全部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資格。
3.所有提交的材料恕不退還且為免費征集,不支付任何費用。
十一、聯系方式
項目咨詢:林小龍
聯系電話:****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