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擬以公開詢價方式,組織開展2025年度執(zhí)行案款審計服務項目工作,選取第三方審計機構,歡迎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參加,具體事項如下:
一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洋浦法院2025年度執(zhí)行案款審計服務項目;
2.預算金額:15000.00元(含稅),投標價超過預算金額的投標文件視為無效;
3.項目地址: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
4.項目完成時間:****前;
5.2025年度執(zhí)行案款收1293條,支1348條。
二、采購內容及要求
根據瓊高法明傳(2025)135號文件執(zhí)行,重點審計我院****至****執(zhí)行案款收、存、管、發(fā)整體情況,并對刑事涉財產刑執(zhí)行案件以及向執(zhí)行依據確定的債權人之外的主體發(fā)放案款案件的案款情況進行全面審計。主要包括執(zhí)行案款各項制度是否全面有效落實、執(zhí)行案款收取與發(fā)放是否及時規(guī)范、執(zhí)行案款日常管理是否安全有序、“一案一賬號”案款系統(tǒng)是否充分發(fā)揮監(jiān)管作用等,出具審計報告,協(xié)助完成原因分析、整改建議。
三、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需提供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有效證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且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需提供查詢截圖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從注冊時間起算),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事故、違法記錄的聲明函(須加蓋公章);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
6.供應商應具備相應審計資質,優(yōu)先選擇擁有執(zhí)行案款審計相關經驗、熟悉法院案款管理流程及相關制度的會計師事務所,確保按時完成執(zhí)行案款審計工作;
7.供應商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派駐現場審計人員需配備2名以上審計人員(含2名),同時中標后對負責本項目的審計人員不得隨意更換,若要更換人員,須經采購人同意。
四、提交材料
1.供應商資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各項聲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3.公司簡介;
4.執(zhí)行案款專項審計服務方案及報價明細表;
5.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須密封并加蓋公章。
五、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其他要求
1.遞交時間:****至****止共4個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時間)。
2.按有關資格要求提交報價材料,文件須做密封處理,并加蓋騎縫章。
3.投遞方式:本項目接受現場報名、寄件,逾期送達的或文件未做密封處理的不予受理。
4.郵寄地點、聯系人:儋州市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沙塘路7號洋浦法院1401室,陳女士 ****。
六、評審方法
對符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綜合評價,經采購小組內部研究討論,原則上采取按最低報價挑選會計師事務所的方式,但不保證最低價為唯一選取方式,我院將結合所提供的售后服務、企業(yè)資信、公司相關業(yè)績等因素綜合考量后,擇優(yōu)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如在公告期限內參與報價機構不滿3家,則本次遴選作廢。
七、其他說明
結果將在洋浦法院官網公示,參與單位可登陸查詢。
附件:洋浦法院2025年度執(zhí)行案款審計服務項目報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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