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定日地震災后重建8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1.定日縣****
2.定日縣****
3.定日縣****
4.定日縣****
5.定日縣****
6.拉孜縣****
7.定結縣****
8.薩迦縣****
(二)實施范圍:日喀則市。
(三)項目法人:點擊登錄查看。
(四)比選最高限價:不得超過8個項目概算批復合計金額22.59萬元。
(五)合同履行期:以簽訂合同為準。
二、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二)已通過日喀則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采購名錄檢查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三)機構資質:參選機構需為依法設立、有效續存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合法資質,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部門認可的招標代理資質。
(四)信譽記錄: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未因招標代理業務受到行政處罰或司法訴訟,具有良好的業界口碑和社會信譽。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三、代理服務內容
(一)協助制定招標采購方案,編制招標文件。
(二)發布招標公告,組織潛在投標人報名及資格審查。
(三)組織開標、評標會議,記錄評標過程,協助處理異議與投訴。
(四)公示中標結果,協助簽訂采購合同,并監督合同執行。
(五)提供招標過程中的法律咨詢及其他服務。
四、公告期限
****10:00起至****18:00止。
五、報名方式與遞交材料
(一)報名方式:參選機構以現場登記方式進行報名,具備資格要求且在公告日期內的報名確定為有效報名。
(二)遞交材料:參選機構需在****10:00至****18:00將資格預審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業績證明材料等)全部加蓋公章后,密封裝訂成冊,遞交至點擊登錄查看503辦公室,通過資格預審的招標代理機構即報名成功。
(三)領取評標辦法:通過資格預審的參選代理機構在點擊登錄查看503辦公室領取本項目的比選評分標準,并在****18:00前將比選文件遞交至點擊登錄查看503辦公室。
六、評審方法
本次比選采用綜合評分,評分第一名確定為中標代理機構,比選結果在點擊登錄查看門戶網站上公告。
七、聯系方式
地 址: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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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