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等有關規定,經核驗,本建設工程符合規劃核實和土地核驗的要求,特發此證明。
發證機關
日期****
| XT000828 | |
| 建設單位 | 點擊登錄查看 |
| 建設項目名稱 | 年產300萬套汽車微電機、50萬套汽車空調散熱風機電子風扇項目(1#生產車間、綜合樓、門崗一、門崗二) |
| 建設位置 | 臨西縣**** |
| 建設規模 | 地上面積:10888.75平方米(計容面積:17801.05平方米) |
| 附圖及附件名稱: |
申請書
備注:
1、本證明是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和土地核驗的法律憑證。
2、凡未取得本證明的建設工程,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房屋不動產登記手續。
3、本證明附圖、附件由發證機關依法確定,與本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