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09:06:19
下載 一、采購品信息
二、項目說明此案為競價模式,無之前二輪議價環節,按各自的報價進行降價,低價者得標。連續報價間隔時間限制為10分鐘。1.報價要求:如有清單內容與實際工作量不符請報價前提出,請在投標截止日前完成提交報價,超時未提交後果自負! 2.詳情聯系現場申請人:潘云虹17*********,請與01月19日勘察現場后再報價,若未勘察現場造成的費用損失由中標廠商自行承擔 3.報價需注明所含稅點,工期,蓋章上傳報價單。(超出總價金額部分無追加,包干)! 4.我司付款方式:驗收后票到45天付款。總價2萬及以上預留10%質保金1年后支付。包乾價的範圍:發包價上下5%之內,按發包價結算。 往上超過105%,按發包價結算,往下低於95%,按實際達成比例結算,例如94%,不需考慮與下限95%的差異,直接按發包總價94%結算。 5.注:我司最終付款時通過銀行轉賬產生支付手續費我司不承擔,需中標廠商承擔 6.采購承辦人:巫麗華18*********郵箱:********@upczj.com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雙方應在30日內完成合同簽署,否則視爲中標方(違約方)違約並放棄中標,同時招標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以下責任: 1.列入招標方供應商不良行爲記錄名單,一年內禁止參加招標方招標活動。 2.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個日歷天內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備案驗收資料,每逾期一天扣除發包總金額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上限為本工程發包總金額的10%。若因承包商不按時提交資料或不配合發包方完成驗收而造成發包方損失的(包括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由承包商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違約方應向招標方支付違約金為中標金額的千分之十。若招標方重新招標所遭受的損失超過該違約金的,違約方還需對超出部分進行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公告費、代理服務費、人工成本費、差旅費、鑒定費、公證費、律師費、訴訟費、延期導致招標方利潤損失及重新招標導致招標方工程造價增加等費用。招標方有權從任何應支付違約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上述金額。 4.承包商交付工程不符合驗收標準或在保固期內需要維修,發包方得開具工程作業聯系(改善)單要求承包商限期改善,承包商應在接到發包方維修整改通知后24小時內電話回應,7個日歷天內到廠維修,未在前述期限內到廠維修的,每逾期一天,承擔本案含稅預計總價千分之三之違約金;到廠后應于接到我司維修整改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或合理期限內整改完成,未在前述期限內整改完成的,有權委托第三方整改,所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鑒定費、整改費等)均由承包商承擔,同時發包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承包商承擔本約含稅預計總價10%至20%之違約金。以上費用發包方有權在驗收款、保固款等任一筆承包商的應付款項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部分發包方有權向承包商追償。 三、聯系方式聯系人:巫麗華
| 序號 | 采購品名稱 | 規格 | 單位 |
|---|---|---|---|
| 1 | 預制場地 | 預制場地 | M^2 |
信息來源:https://www.longdaoyun.com/business/details/********.html#****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