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區普達中學建設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監理 / 標段
質疑回復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由我單位招標的“仁和區普達中學建設工程項目(項目名稱)監理 / 標段”項目,針對投標人網上提出的質疑,現回復如下:
質疑:質疑標題: 關于 仁和區普達中學建設工程項目(項目名稱)監理 / 標段 項目業績界限模糊
1.要求(√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監理)不少于 1 (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0萬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監理業績) 招標文件 2020 年至今仍在建及2020年開工2022年以后竣工項目是否算業績 ;我公司要求就上述內容依照有關法規建議明確2022年以后竣工項目按業績予以認可業績,以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回復:請各潛在投標人按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0.9 招標文件內容沖突的解決及優先適用次序和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 七、資格審查資料(三)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及(四)正在監理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 等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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