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常用醫療用品供應商競價條件要求
1.企業主體資質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營業執照(醫藥生產/銷售類)復印件(加蓋公章,備原件核查)。
2.醫用檢驗耗材及醫療用品供應商另需提供四川省藥械采購中 心備案證明。
3.附省藥械采購平臺招采注冊企業證明或企業賬號登陸該平臺 截圖(加蓋公章)。
4.合規及業績證明材料:2024 年至今無醫療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處罰、無不良記錄的承諾書(原件)或相關證明文件。
5.2024 年至今簽訂的醫療用品及醫用檢驗耗材合同復印件(不 少于 20 份,加蓋公章,備合同原件核查)。
6.倉儲資質材料:出具面積≥2000 平方米的倉儲證明(加蓋公 章,附場地佐證材料)。
7.配送能力材料:綿陽市境內自有配送車輛有效行駛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備原件核查);至少 1 臺低溫冷藏車輛,5 臺常用醫療 用品配送車輛,均固定服務綿陽地區。
8.醫用耗材類報價以最高控制價為參照,常用醫療用品類以四川 省非基層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系統價格為參照,整體下浮比例按最低中 標折扣率核算,報價折扣率不得小于 3%。
9.系統目錄外的藥品,以綿陽市內(三家及以上)醫藥公司詢價 結果結算。醫用檢驗試劑類產品按中標價格作為前 6 個月的結算價格,中標清單之外的檢驗試劑類產品以綿陽市內(三家及以上)醫藥公司 詢價結果結算。
10.6 個月后醫用檢驗試劑類產品,中標清單內產品漲幅在 3%以
內的按中標價格結算,漲幅大于 3%及中標清單之外的檢驗試劑類產 品按市場詢價結算。
11.詢價周期,每季度詢價一次。常用醫療用品是指藥品及日常 醫用低值、易耗品(如紗布、剪刀、血壓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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