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集團道路泊位運營服務外包項目采購公告
1.1 項目概況
為進一步規范城區停車秩序,盤活公共停車資源,擬通過收費管理方式調節停車泊位的供需平衡,改善城區停車環境。中心城區道路停車泊位一期項目建設路段包括:承德路、承德路軟件園、承德路旺角美食城、規劃支路、合意路、學府路、科技大道、柯山路、明光路、支四路、茂華東側輔路、洪福路等12條道路,約899個路內停車泊位;二期項目建設路段包括:福州****
1.2 采購(合同)范圍
本次采購(合同)范圍為 通過采購運營管理服務,負責市****
1.3 服務期: 本項目合作運營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后由采購人對供應商服務綜合考核,考核合格且經雙方同意,可續簽三年合同 。
1.4 采購控制價(最低限價,低于最低限價的作無效標處理)
| 每年實際到賬營業收入 | 采購人分成 | 備注 | |
| Ⅰ | 350萬元以下(含) | 55% | 保底金額190萬元,不足部分由供應商補足 |
| Ⅱ | 350萬元-400萬元(含) | 45% | 超額部分利益共享 |
| Ⅲ | 400萬元-450萬元(含) | 35% | |
| Ⅳ | 450萬元以上 | 30% |
注:采購人分成按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法計算。例如:20XX年實際到賬營業收入為650萬元。計算采購人分成如下:
350萬元以下(含)
350萬元*55%=192.5萬元
(400萬元-350萬元)*45%=22.5萬元
(450萬元-400萬元)*35%=17.5萬元
(650萬元-450萬元)*30%=60萬元
采購人分成合計:192.5萬元+22.5萬元+17.5萬元+60萬元=292.5萬元
2.1 供應商資質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2 項目負責人
(1) 具有城市****
2.3 其他人員
(1)中標后擬投入運營人員不少于15人。
2.4 企業業績
(1) / 。
2.5 信譽(提供承諾)
(1)供應商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自2024年1月 1 日以來,供應商或擬派項目負責人未發生過因招采購活動或合同履約,被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存在犯罪記錄的情況。
(3)自2024年1月 1 日以來,供應商未發生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簽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情況。
(4)供應商或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采購人(含上級控股公司)限制承接采購人項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在項目所在地承接項目,且處于有效期內。
(5)供應商未出現以下任意一種情形:
A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適用于綜合評分法)。
B 為本標段的采購代理、本標段合同實施有利害關系的單位,或與上述單位存在同一股東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參股關系的。
C 不同供應商之間存在同一股東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參股關系,或不同供應商的主要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股東、監事、高管)存在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如出現上述情況,只接受最先獲取采購文件的供應商,其他相關供應商不予認可。如獲取采購文件時未發現,遞交響應文件時發現的,響應文件均不予接收;評審時發現的,均按無效標處理。
D 供應商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從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E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6 本標段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
3.1 供應商在淮安市國資采購交易服務平臺(https:****。
3.2 采購文件獲取時間: 2026 年1月 20日 00 時 00 分至****23時59分。
4.1 響應文件遞交方式:“國資采購平臺”中遞交,不接受紙質響應文件。
4.2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6 年1月 27日 14 時 00 分。逾期遞交的響應文件不予接收。
開啟時間與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一致,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模式。
本次評審采用 綜合評分法 。
本次采購公告在 淮安市國資采購交易服務平臺https://hajtxept.etrading.cn/ 發布。
聯系人:蔣工 聯系人:劉工
電 話:**** 電 話:****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