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 澄清公告
點擊登錄查看現就生物質收儲運綜合利用項目主體鋼結構及維護結構工程施工專業分包招標(招標編號:****) 合同文本中,14.2.3 工程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條款作如下澄清說明:
原合同條款內容:“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書[30]天內,承包人按簽發的工程進度款支付證書確認完成工程量的[50]%,單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確認工程價款90%,依照專用合同條款14.1扣回預付款并扣除專用合同條款14.2.3(5)的款項后確定進度款金額。”
現修改為:“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書[30]天內,承包人按簽發的工程進度款支付證書確認完成工程量的[50]%,單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確認工程價款90%,依照專用合同條款14.2.3(5)的款項后確定進度款金額”
本次澄清僅刪除原條款中 “依照專用合同條款 14.1 扣回預付款” 相關內容,其余條款內容保持不變,具體詳見澄清后的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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