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間:**** 】
兆河閘、新橋船閘除險加固提升項目電氣設備及信息化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01號
各潛在投標人:
經(jīng)研究,對《兆河閘、新橋船閘除險加固提升項目電氣設備及信息化招標文件》(招標編號:****)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標文件修改
1.關于潛在投標人就技術標準和要求與工程量清單中部分技術參數(shù)不一致、以及對部分技術參數(shù)提出優(yōu)化調(diào)整建議等事項所作出的澄清申請,現(xiàn)已對“技術標準和要求”“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中的部分內(nèi)容做出調(diào)整,調(diào)整后的文件詳見本通知附件,各潛在投標人自行下載。
2.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做如下修改
原條款:
| 3.2.4 | 最高投標限價 | □無 √有,最高投標限價:****.18元,含暫列金 200000.00元。 安全生產(chǎn)費:不低于25165.00元。 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應不超過招標人編制的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中“安全生產(chǎn)費用”不低于招標人編制的分項報價參考價,暫列金為不可競爭費,投標人自行將金額填入已標價貨物清單中,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
現(xiàn)修改為:
| 3.2.4 | 最高投標限價 | □無 √有,最高投標限價:****.01元,含暫列金 200000.00元。 安全生產(chǎn)費:不低于25021.02元。 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應不超過招標人編制的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中“安全生產(chǎn)費用”不低于招標人編制的分項報價參考價,暫列金為不可競爭費,投標人自行將金額填入已標價貨物清單中,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
3.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報價文件初步評審標準中2.1.3響應性評審標準做如下修改
原條款:
| 投標報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款規(guī)定,其中安全生產(chǎn)費用不低于25165.00元。 |
現(xiàn)修改為:
| 投標報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款規(guī)定,其中安全生產(chǎn)費用不低于25021.02元。 |
4.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修改為:****9時30分;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相應順延;開標地點修改為:合肥市****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標文件與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為準。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巢湖市****
聯(lián) 系 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項目負責人:朱勇
聯(lián)系電話:****
日期:****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