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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性工作外包服務項目采購公告
根據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我區執行輔助性事務外包的通知》精神,為積極應對我院執行案件不斷增長趨勢下,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把執行法官從繁重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更加專注執行核心業務,結合我院執行輔助事務性工作的實際需求,現將執行輔助事務性工作服務進行外包,按照公開、公平、公正、自愿參與、擇優選取的原則,擬選取一家供應商。歡迎有意向并符合條件的機構前來申報,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 、項目概況項目名稱:革吉縣人民法院執行輔助事務性工作外包服務項目。
外包服務預算金額:最高限價為23萬元(貳拾叁萬元整)人員要求:工作人員1名。
服務期限:期限為1年,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招標人有權決定是否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二 、服務內容、范圍
財產查控、網拍輔助、送達文書、執行指揮中心平臺運維、節點監控、格式化法律文書批量制作等執行輔助事務性工作。
三、申請人(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2.有良好的信用記錄:3.申報單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記錄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列入中國采購網(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四、申報資料
1.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書,證明資料需加蓋供應商公章;2.相關業績證明資料;3.報價清單;4.信用證明資料;上述申報材料需密封處理提交。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截止時間:公告之日至****18:30時止。
2.報名地點:點擊登錄查看執行局。
聯系人:張錦濤、旦增頓珠
聯系電話:****、****。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8個工作日。
七、評比方式
我院將對資質合格的供應商進行綜合評價,經內部程序研究討論,擇優選擇一家供應商,原則上采取按照最低報價挑選供應商,但不保證最低價為唯一選取方式,可結合企業資金、公司服務經驗等因素擇優選擇。
革吉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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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