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 22 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 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 聲明。 5)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 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 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5、經信用中國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 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 資格。 (提供“信用中國” 、“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查詢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 5 天內) ; 6、供應商需提供相關系統集成或安防資質證明,提供近3年(2023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3項環境監控或報警裝置安裝維保業績(需體現服務內容、服務期限、雙方簽章),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 |